前信用社主任違規放貸 岳陽農商行790萬涉案貸款難收回

前信用社主任違規放貸 岳陽農商行790萬涉案貸款難收回

華夏時報(chinatimes.net.cn)記者王仲琦 馮櫻子 北京報道

岳陽農商行成立不足3年,前身為岳陽市君山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等。在該行成立之前的1年多時間裡,被告人黎職文為償還到期債務和資金週轉,採取偽造貸款資料,拉人頭借名貸款的方式,向岳陽市君山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許市信用社(現為湖南嶽陽農村商業銀行許市支行)申請貸款35筆,共計790萬元,許市信用社主任孫國文利用職務便利,對上述申請的貸款均予以審批發放,造成損失790萬元逾期不能收回。

日前,裁判文書網發佈的湖南省岳陽市君山區人民法院刑事判決書顯示,黎職文因犯騙取貸款罪,法院一審對其判處有期徒刑4年10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原信用社主任孫國文另案處理。

目前,岳陽農商行如何收回原岳陽市君山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許市信用社被騙的790萬貸款?《華夏時報》記者曾致電岳陽農商行,但該行相關工作人員以“不知道”為由,拒絕了本報記者的採訪要求。

判決書顯示,岳陽市君山區人民法院審理查明,2009年左右,黎職文與孫國文經人介紹相識。2014年11月,黎職文因需要資金週轉,便找到時任原岳陽市君山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許市信用社(下稱許市信用社)主任孫國文幫忙放貸。孫國文同意後,告訴黎職文貸款需要的資料,還需要貸款人和擔保人,只要黎職文準備好,他就可以放貸。

2014年11月17日,黎職文根據孫國文告訴他的貸款流程,通過尹某找來劉某等三人,按照貸款人和擔保人分工明確,向許市信用社共申請貸款100萬元。隨後,這筆100萬元貸款由孫國文呈報君山信用聯社後審批發放。2015年4月30日,黎職文如法炮製,找來汪某等多人,仍然以拉人頭借名貸款的方式,向許市信用社申請貸款100萬元,這筆貸款後經孫國文審批發放。

2016年8月16日,也就是岳陽農商行成立前一個月,黎職文和孫國文仍在騙貸作案。二人沿用著的套路依然是黎職文拉來“人頭”,向許市信用社申請貸款,再由孫國文在第一責任人簽名後予以發放。只是貸款金額不同,這次是貸款20萬。

證人萬某等人的證言顯示,孫國文於2014年9月到許市信用社任主任,之後通過個人保證擔保貸款的方式向黎職文找來的人違規發放了貸款,貸款基本由黎職文使用,孫國文知情。在發放貸款時信貸審批小組的成員只是簽字,走個流程。

2016年9月8日,湖南銀監局236號文批覆了湖南嶽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轄內53家分支機構開業,該行開業的同時,岳陽市岳陽樓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岳陽市云溪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岳陽市君山區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及所轄農村信用社(分社、儲蓄所)自行終止,債權債務由該行及其轄內分支機構承接。同時,許市信用社也變更為湖南嶽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許市支行。

隨著岳陽農商行的成立,這起騙貸案也浮出水面。2017年11月1日,公安機關根據岳陽農商行的報案,在長沙市建新西路中國平安保險公司將黎職文抓獲歸案。經查,涉案35筆貸款擔保財產的信息查詢結果,證明擔保財產的資料均存在虛假偽造情況。

據黎職文供述,2014年他在外投資缺少資金,要孫國文幫他在投資公司借款1000萬餘元。為償還借款,黎職文與孫國文商量以拉人頭貸款的方式償還借款,之後他找人幫忙在許市信用社申請貸款,共貸了1150萬元,其中750萬元由孫國文還給了投資公司,另400萬元他使用了。

而孫國文的證言顯示,他在2014年至2016年任許市信用社主任時,他為黎職文放貸75筆,共計16097999元。另外,黎職文要他以他的名義在投資公司借錢,之後投資公司找他還錢時,他用借名貸款的方式償還了借款750萬元及高額利息,還有幾百萬元由黎職文個人使用。

法院認為,被告人黎職文與孫國文合謀,通過借名方式向許市信用社申請貸款,孫國文利用職務便利對申請的貸款違法審批,導致許市信用社放貸的790萬元逾期不能收回,黎職文和孫國文共同實施了騙取貸款的犯罪行為,應對涉案的790萬元承擔責任。

法院一審判決:黎職文犯騙取貸款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10個月,並處罰金5萬元;責令被告人黎職文和孫國文共同退賠涉案貸款人民幣790萬元;對孫國文的違法行為另案處理。

雖然黎職文已經受到法律的制裁,但這起騙貸案並沒有完全終結。岳陽市君山區人民法院認為,從現有的證據來看,偵查機關對犯罪所涉貸款的實際控制人、資金去向和使用情況未完全查明,可能存在侵害金融機構資產所有權情形。對此,本報將持續關注該案的進展。

責任編輯:馮櫻子 主編:冉學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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