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德英、廖慶輝被於都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於都 江西 麗水 於都法院 2019-04-23
林德英、廖慶輝被於都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姓名:林德英

性別:男

地址:於都縣貢江鎮長龍路

案情介紹:2016年5月至7月,被告林德英以資金週轉困難為由二次向原告劉某借款共計人民幣60000元,並向原告出具借條二張,分別約定了借款期限和利息。借款到期後,原告多次催收未果。法院判決被告林德英向原告歸還借款本金60000元並支付相應利息,被告一直未履行。

立案時間:2018年8月2日

執行案號:(2018)贛0731執1344號

執行法院:江西省於都縣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6萬元及息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林德英、廖慶輝被於都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姓名:廖慶輝

性別:男

地址:於都縣貢江鎮長征大道麗水明珠

案情介紹:2016年3月13日,被告廖慶輝因資金週轉需要,向原告馬某借款120000元並出具了借條。借款到期後,原告多次催收未果。法院判決被告廖慶輝向原告歸還借款本金12萬元並支付相應利息,被告一直未履行。

立案時間:2018年8月23日

執行案號:(2018)贛0731執1379號

執行法院:江西省於都縣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12萬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未履行

聯繫舉報電話:0797-62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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