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首場公益放流活動 500萬尾花鰱鱖魚遷居邵伯湖

鱅魚 邵伯湖 鱖魚 揚州網 2017-06-08

揚州網訊 (記者 周晗) 6月6日是全國放流日,昨天,省高寶邵伯湖漁管辦聯合揚州文峰慈善基金會在邵伯湖舉辦公益放流活動,這也是揚州首場公益放流。

500萬尾花鰱鱖魚放入邵伯湖

記者在現場看到,放流的魚有兩種,分別是花鰱和鱖魚。花鰱規格3釐米/尾以上,鱖魚規格5—10釐米/尾,共計放流約500萬尾。

漁管辦副主任索維國表示,本次放流活動也是今年上半年最後一次放流活動。今年上半年投入增殖放流相關資金416萬元,放流花鰱、白鰱、赤眼鱒、鱖魚、魴、細鱗斜頜鯝、河蟹等魚蟹品種共計94.68萬斤,2.32億尾(只),其中包括按放流驗收程序組織苗種暫養區向高郵湖(暫養區外)放流花白鰱魚苗49.34萬斤,142萬尾。

近期,揚州文峰慈善基金會向江蘇省高寶邵伯湖漁管辦捐贈20萬元,專項用於公益放流。據悉,除正常增殖放流計劃外,漁管辦還將在2017年繼續開展捐贈資金公益放流、涉漁工程生態補償資金放流等相關活動。

禁放生“外來魚”和病魚

放生不是到菜市場買點魚蟹,再到河邊一放就行了,而是要科學合理放生。據瞭解,放生的親體、苗種等水生生物應當是本地種,禁止使用雜交種、選育種、外來種及其他不符合生態要求的水生生物物種進行放生(增殖放流),防止對生物多樣性和水域生態系統造成危害;放生的親體、苗種應當從有資質的生產單位購買,並依法經檢驗檢疫合格;在什麼水域放生什麼魚,應事先諮詢漁業部門。

索維國介紹,在開展水生生物放生(增殖放流)活動時,要嚴格遵守《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規定》等有關規定,主動向漁業部門報告放生(增殖放流)的種類、數量、規格、時間和地點等事項,並接受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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