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 301 線海石灣至崗子溝公路隧道施工,禁止一切車輛通行
由蘭州市交通運輸委員會負責承建的省道 301 線海石灣至崗子溝二級公路改建項目於 2016 年 5 月 20 日建成通車,因新版《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規範...
由蘭州市交通運輸委員會負責承建的省道301線海石灣至崗子溝二級公路改建項目於2016年5月20日建成通車,因新版《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規範》(JTG/T D81-2017)於2017年11月17日施行後,按照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關於對全市道路隧道隱患治理的通知》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門的要求,現需對海崗公路指南牌隧道安全設施進行進一步完善施工,工程由臨沂市蘭田路橋有限公司海石灣至崗子溝路基工程3標段項目經理部具體實施,隧道路線全長310米,採取全封閉施工。為保證工程質量,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安全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決定對海崗公路指南牌隧道實行交通管制,道路封閉施工期間限制一切車輛通行,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全封閉施工限行路段:
省道301線海石灣至崗子溝公路指南牌隧道,實行全封閉施工,該路段施工期間限制所有機動車通行,過往車輛需從指南牌隧道西側道路繞行,車輛途經施工路段時按照現場交通指示標誌及現場交通疏導人員指揮安全通行。
二、交通限行期限:2019年7月1日-2019年7月20日。
三、具體要求:
(一)封閉施工期間,請一切非工程建設機動車輛繞道行駛;
(二)對違反本通告、不聽勸阻、影響和干擾工程施工者,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交司法機關查處。違反本通告造成傷亡事故及財產損失的,一切後果由違規者自負;
(三)施工單位必須做好道路交通封閉期間的安全施工措施,切實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確保工程順利實施;
(四)請沿途各廠礦企業、單位和家庭根據生產需要備足相應原輔材料,以免影響正常生產。
四、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行,道路封閉施工期間給交通運輸業主、駕駛人員及沿途百姓帶來的不便,望予以諒解和支持。
永登縣公安局
2019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