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去世留30萬存款 95歲老人3次輸錯密碼遭凍結

老伴去世留30萬存款 95歲老人3次輸錯密碼遭凍結

王大爺和老伴兒1964年結婚,婚後未生育子女,曾收養一子,但是在2011年解除了收養關係,並明確養子無繼承權。2016年老伴兒去世遺留了30萬元存款。王大爺想取出這筆錢,但因在銀行取款時連續3次輸錯密碼,致使“鎖卡”無法取款。

銀行工作人員表示,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執行<儲蓄管理條例>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王大爺需提供經公證的繼承權證明書或法院生效文書,證明其合法繼承人身份。因與養子失去聯繫、養子無法到場辦理公證,王大爺首先起訴確認收養關係已經解除。拿到法院生效判決後,又因為無法提交公證需要的諸多證明材料而作罷。歷時近二年無果後,年過九旬、行動不便的王大爺因公證辦理得不順利且費用高,將銀行直接訴至了法院。

朝陽法院經審理查明,王大爺系存款人的唯一法定繼承人,2018年4月判決30萬元銀行存款及利息歸王大爺所有。

法院:致函銀保監會建議修改舊規

針對個案審理中發現的問題,朝陽法院進行專題調研發現,王大爺的遭遇並非個例。近年來,上海、浙江、遼寧、山東等地也發生過多起類似糾紛。《若干規定》已實施25年,在保障交易安全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銀行業務的普及,該規定中預設公證義務的內容給當事人增加了經濟負擔和訴累,影響了交易效率,並存在將存款共有關係、儲蓄合同關係與繼承關係混同等問題。

為此,2018年11月,朝陽法院向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出司法建議函。建議修改1993年的《若干規定》,在保障儲戶存款安全的前提下,取消公證的硬性規定,對能夠提交儲戶死亡證明、結婚證、戶口本等材料足以證明合法繼承人身份的,准予支取存款,為繼承人取款提供更多便利。

法院同時建議銀保監會通過建立信息共享機制,逐步實現身份、戶籍、婚姻、財產等信息的在線核實;鼓勵商業銀行在儲蓄存款合同中增加相關條款,由存款人明確在其喪失行為能力或去世等情況下,指定存款可由誰支取;建議引入見證制度,增強繼承等複雜情形下取款的規範性;倡導商業銀行通過銀行業專業調解機構化解糾紛,由行業調解機構推薦的專家、專業人士參與調解或提供意見。

銀保監會:擬簡化已故親屬存款查詢提取

針對法院建議,銀保監會正式覆函法院,表示擬取消已故親屬存款查詢的強制公證要求,鼓勵銀行建立小額糾紛處理機制,允許對小額存款繼承提取免於公證,推動銀行與相關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逐步推動身份、戶籍、婚姻等信息的在線核實。(央視記者 李文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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