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誤轉5萬元到他人賬戶 法院判決對方返還

銀行 法律 天津高法 2019-07-14


中國法院網訊 (王奇 羅蘭) 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一起不當得利糾紛案件,法院判決:被告王某向原告喻某返還款項50000元及資金佔用期間利息。

經審理查明:2018年9月28日,原告喻某通過某銀行網上銀行轉款時,誤將50000元轉入被告王某賬戶。經中國某銀行確認,王某在該銀行開通兩張銀行卡,並預留了手機號。2018年9月29日,喻某與王某電話聯繫,王某稱不認識喻某。後喻某多次向王某打電話要求還款未果,故起訴至法院。

法院認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他人返還不當利益。本案中,原告向被告賬戶轉款50000元,應當予以返還,故對於原告要求被告返還50000元款項及支付資金佔用期間的利息的訴訟請求予以支持。據此,依法作出上訴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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