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發佈一批非法集資典型案例 涉案金額均超千萬級

5月15日是第10個全國公安機關打擊和防範經濟犯罪宣傳日。昨日,市公安局發佈了一批生活中常見的涉眾型經濟犯罪的典型案例,希望以案釋法,普及法律知識,提升群眾辨別和防範常見經濟犯罪能力,避免不必要的經濟損失。

財迷心竅,男子成立空殼公司非法吸儲5000萬,坑了200人

45歲的江某早年曾在廣東等地打工,工作中接觸到一些以投資諮詢為名,從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牟利的違法企業,遂參與其中,經過幾年的經營,江某基本掌握了犯罪的手法。

一心想發財的江某不甘心久居人下,弄清了賺錢的門道,自然想著單幹。2014年,江某回到家鄉十堰,成立某投資諮詢公司,網羅了十多名員工,堂而皇之超範圍經營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生意。

公司設立之後,江某宣稱自己的公司正在從事工程建設、養老院、文化、養殖等數十個項目,急需資金擴大經營,只要有人投資,一定能賺到大錢。江某迅速建起了頁面精美、商務氣息濃厚的公司官方網站,印刷了裝禎精良的宣傳冊和宣傳單頁,並組織人員散發宣傳單,號召公司員工口口相傳。江某許諾給投資人月息2—3分不等的高額回報,大額投資的現場獎勵,投資期超過一年的,有可觀的分紅。如果業務員工作得力,可以得到可觀的工作提成。

江某招聘的這十餘人果然賣力,他們各顯神通,吸引了源源不斷的投資客。大量群眾只看到江某對公司的精美包裝和高息、獎勵和分紅,在發財夢的誘惑下他們忘記了風險,紛紛5萬元、10萬元的向江某的公司投錢,有人甚至投入上百萬元。

2016年,針對一些公司掛羊頭,賣狗肉,在未經金融主管部門審批同意的情況,以公司名稱中的“投資”“金融”“借貸”等名詞為幌子,擅自經營金融業務的情況,國家加強了監管。為了逃避監管,迷惑群眾,江某將公司的名稱更改為“某企業管理公司”,但換湯不換藥,繼續經營非法吸儲業務。

2018年一季度,江某的公司遇到了麻煩,陸續有客戶無法按時結算利息和分紅,消息傳開,引發了擠兌,江某的客戶們紛紛要求還本付息,結算離場。江某的公司本身就是空殼一具,投資人陸續找到江某的公司,業務員們不堪壓力,找到江某,要求其按公司規定兌付承諾的利息和分紅,江某被逼無奈,只好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市公安局茅箭區分局受理該案並開展調查。

經過公安機關調查,發現江某的公司自2014年設立以來,一共非法吸儲5000餘萬元,這些錢都去哪裡了呢?據辦案民警介紹,江某的所謂投資公司實際就是“借新債,還舊債”,用後面的投資人的錢,支付前面的投資人的利息,以此循環。5000多萬資金,主要被用在三個地方,一是支付利息、獎勵、分紅和業務員提成;二是支付員工工資,維持公司日常運轉;三是供江某個人揮霍消費。

江某在非法吸儲時陳述的那些很賺錢的投資項目都存在嗎?經公安機關調查,江某隻將其中很少的十多萬元用於投資某酒店,其它的項目都沒有實際實施。經過辦案機關統計,涉案人數多達200餘人,實施吸儲5000餘萬元,尚有1600萬元無法兌付和追回。這部分錢主要是被江某個人揮霍,以及維持公司運轉過程中消耗掉了。

2018年8月,江某被茅箭區公安分局刑事拘留,次月被逮捕,目前該案尚在審理階段。江某為一己之利,觸犯法律,留下一個爛攤子,讓數百群眾遭受損失,等待他的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盲目擴張,夫婦倆經營藥業公司吸儲3900萬被判刑4年

與上述案例中江某從頭到尾都在設置騙局不同,一些公司及犯罪嫌疑人本無心犯罪,卻因決策失誤,將自己拖入非法吸儲的泥潭,落得個公司破產、法人陷身陷囹圄的下場,還連帶參與的群眾受損失。

2018年12月,原為某藥業公司法人的聞某和華某夫婦分別被判處4年的有期徒刑,從令人豔羨的成功企業家,到淪為階下囚,只因做了一個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決定。

聞某原在南方某藥業公司從事藥品銷售工作,華某為市內某國有銀行員工。10年前,為進一步發展事業,聞某、華某分別從原單位離職,在十堰成立了新的藥業公司,經過辛苦經營,公司業務蒸蒸日上,年盈利高達兩三百萬元。

2013年初,為了把公司做大做強,聞某、華某決定大量融資,購置土地,新建公司大樓,擴展業務渠道。聞某在公司內部公開借貸融資消息,承諾給予出借人一定的利息,借錢擴大生產經營。因為公司經營良好,大家對公司的前景十分看好,消息傳出後,聞某、華某企業員工紛紛投資,有些人甚至號召親友也來投資。

投資紛至沓來,聞某在城郊購買了土地使用權,並以此抵押向銀行融資。新的公司大樓很快投入建設,公司業務渠道也在迅速擴張,這一切都需要大量花錢,一年半以後,聞某的公司資金鍊就出現了問題,銀行融資和民間借貸已經不足以支撐公司的快速擴張和大量建設的資金需求。

騎虎難下的聞某愁眉不展,與妻子華某合計之後,他們決定向更多人借錢。為了快速借錢,聞某、華某到處宣稱,不管誰,只要肯向他的公司借錢,可以支付2—3分的月利息;而且,員工拉來存款的,可以賺取利息差價;一次性大量投資的,可以當場發放返現紅包;存款一年期限屆滿的可以分紅。

熟悉的套路來了,百餘名投資人在高額利息和回報的吸引下,聞訊而來,在看到聞某實實在在的公司大樓和產業後,他們更加堅信這是一個機會難得的發財良機,紛紛把資金投到聞某的藥業公司。從向公司員工及親友等特定人借貸,到向數量眾多的潛在投資人融資,聞某、華某融資的性質悄悄發生了法律意義上的變化,自此走上了向不特定的多數人融資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道路。

2016年初,聞某公司的資金鍊徹底斷裂,銀行貸款到期,大量民間借貸不能按期償還被告上法庭,生效判決一個接一個,還有不少人在法院排著隊等著狀告他們。前期承諾的高息、獎勵、分紅均不能兌現,擠兌的人一擁而上,聞某、華某不堪壓力,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公安機關偵查後發現,聞某等向社會120餘名群眾吸收資金達3900多萬元,這些錢主要用於償還前期借貸的高額利息、維持公司運營等,其中3500多萬元的資金無法兌付,造成群眾的巨大損失。

借新還舊,鄖陽區一副食店店主非法吸儲千萬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案例,不僅在城區存在,在各縣市區也不時發生。

年過6旬的張某曾在鄖陽區城關鎮經營一家副食商店並做白酒批發生意,於2013年成立某食品商貿有限公司後,業務量變大、資金需求也變大,為使公司正常運轉,張某以個人名義,通過口口相傳,以年息或月息2分左右為誘餌,向柏某、趙某等60人吸收1191.1萬元借款。

在資金缺口越來越大後,張某突然人間蒸發,2019年1月張某被警方抓獲,經檢察機關批准,張某被執行逮捕。

民警調查發現,受害人對出借鉅額資金的風險意識非常淡薄,受害人之一邰某和張某並不認識,在經同事楊某介紹後,邰某便輕信張某月息2分的空頭承諾,分三次累計借給張某31萬元,最終都打了水漂。

據辦案民警介紹,這種以借新債還舊債的方式非法集資的套路,成本也非常高,要支付高額的利息、獎金、分紅和提成,還要維持公司團隊的運營,有的犯罪嫌疑人揮霍無度,也浪費了大浪資金,基本維持三年左右資金鍊就會斷裂,從而無以為繼,造成大量資金無法給付,給群眾帶來鉅額損失。因為資金已通過多種渠道消耗了,就算變賣嫌疑人和涉事企業的資產,也完全不夠兌付大量的未償還資金。

警方提醒:你想他的高息他想你的本金

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副支隊長華俊常年奮戰在打擊非法集資的一線戰場。他提醒廣大市民,非法集資者無一不是利用受害者想要高息的心理,進而深陷泥潭不能自拔。血淋淋的事實再次證明,你想要別人的高息,別人想要你的本金。給的利息越高,本金追回的難度越大。

根據近幾年十堰發生的非法集資案件,華俊總結了非法集資的常見手段:承諾高額回報,編造虛假項目,以虛假宣傳造勢,利用親情誘騙。警方提醒,廣大群眾一定要擦亮眼晴,不要被高利息、高回報誘惑,無視風險,把辛苦掙來的血汗錢都打了水漂。(十堰晚報秦楚網全媒體 記者 譚祥軍 特約記者 朱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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