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畢業之後該如何處理OPT呢?關於OPT你需要知道這些

移民 美國 大學 Best Of Easystudyabroad Easystudyabroad 2017-10-04

美國畢業之後該如何處理OPT呢?關於OPT你需要知道這些

STEM OPT延期批准,今後每位STEM專業的同學都有希望獲得長達36個月的OPT。這是件好事。但是,也提醒大家注意:新政策更加嚴格,對於某些同學來說,其實是難度增大了。

先來說一下老政策下的OPT是如何延期的,作為對比,方便大家理解問題所在。

每個國際學生,OPT都是先批一年,快到期了,再去學校提交文件辦理延期。如果你被美國公司僱傭,那符合條件的同學,當然可以光明正大拿到OPT延期。

如果你在延期的時候,還沒找到工作呢?進一步說,OPT第一年期間,你的失業時間總計不能超過90天,如果你不能按時找到工作,不用等過完第一年,就已經開始發愁身份了。這就涉及到一個大家經常聽到的名詞:OPT掛靠。既然是“掛靠”這個詞語,意思也就很明顯了:僱主和你之間其實是沒有僱傭關係,雙方偽裝一下,矇混過移民局的規定。網上也有專做OPT掛靠的公司,究其本質,是一些想賺點錢的人,註冊一個空殼公司,加入E-Verify(這個其實很簡單),然後收學生一筆錢(通常不到1000美元),發一個offer letter,學生拿去給學校,學校看到有文件就算你合格了 - 學校沒有能力也沒有義務去逐一驗證僱傭關係是否真實,絕大多數情況下,學校只要拿到了文件就放行。

掛靠這件事可以操作的重要基礎是:OPT實習職位可以是unpaid。換句話說,提供掛靠的公司並不需要真的支付工資,它們沒有實際開支。早些年,移民局曾經要求是paid position才可以,但是不知道為什麼後來改成unpaid,這就留下了一個巨大的漏洞。

提供掛靠的也不僅僅是做想賺點錢的空殼公司,也包括學校教授把你算成實驗室成員、各種正規華人公司老闆(比如旅行社)願意幫忙也可以,這些來源的掛靠也更安全。而做掛靠的空殼公司,怕擔風險,往往會消失,之前也有小夥伴出來說,需要它們提供文件的時候,發現聯繫不上了。。。當然,也有腦子靈活的同學,自己註冊個公司僱傭自己,也能順利頂過去。

OPT掛靠這種做法是個灰色地帶。公司再小,哪怕只有老闆一個人,都有權利僱傭學生,這點不是個問題。違規的地方在於公司從一開始就不打算真正僱傭你,給了你offer letter之後,你也從來都不上班。如果移民局仔細查的話,是可以發現問題的,比如作為軟件開發的實習生,你沒有寫過任何代碼,那說明你沒上過班、僱傭關係不存在,但問題是,移民局根本管不過來這麼多的細節來。

所以,這幾年來,OPT掛靠這種事情一直存在,一般也是安全的。也因此,很多人潛意識裡,覺得OPT掛靠這種手段挺自然的,因為周圍很多人也是這樣操作的。

那新的OPT延期有什麼變化?

OPT的英文名稱是Optional Curricular Training,顧名思義,是個training(培訓),所以移民局規定,OPT延期申請的時候,你需要提交一個I-983表格(Training Plan)。

首先,提供Training Plan這個要求,非常詭異。有些人OPT第一年裡就找到全職工作了,按理說,就不再是trainee(接受培訓的人),而是正常的employee(在職人士)。出示這個training plan跟事實是違背的。不過這事移民局說了算,他們通過個法案也挺不容易的,咱就把traing plan(培訓計劃)當成work plan(工作計劃)理解吧。

其次,如果你找到一份好工作,那你應該不用擔心OPT延期處理的細節,真遇到麻煩,公司有律師接盤。

在下面把我理解的一些OPT延期細節,跟大家逐條分析,告訴大傢什麼地方可能出什麼問題。本人並非移民律師,以下分析to the best of my knowledge。

1. contracting company以及就業培訓類的公司不符合延期標準

這樣規定的目的是要擋住臭名昭著的ICC,這點很好,給移民局點個贊,但是,美國也有一些遵規守法的外包服務公司,不知道移民局是否打算一起幹掉。而且,著名的ICC大戶很多人都知道,那中小型的contacting company如何判定呢?

2. 僱主必須真的能提供培訓

Traing Plan裡要求僱主證實可以做到:

The student will receive on-site supervision and training by experienced and knowledgeable staff

The employer has sufficient resources and personnel to provide the training and is prepared to implement the program;

也就是說,你本人得去僱主指定的工作地點工作,並且僱主真得派人管理和培訓你。這條意味著那些專做OPT掛靠的空殼公司、或者自己開公司,都行不通了。更不用說,表格還要求寫清楚你具體做什麼、僱主如何提供監督培訓、如何衡量你的培訓結果,以及你的年度自我評估。

3. 實習期間必須領工資,而且待遇需要跟同樣情況的美國人相當

英文說法是: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a STEM practical training opportunity (including duties, hours, and compensation) must be commensurate with those applicable to similarly situated U.S. workers

如果是真實的僱傭關係,美國公司支付工資當然沒問題;規定待遇不能過低,也是為了防止廉價僱傭外國學生來取代美國人。但是好心幫你掛靠身份的教授或者華人公司的老闆,這筆開支就太大了,他們可能不願意掏腰包。有些做法,比如你自己掏腰包給掛靠的公司作為工資發給你,聽上去可行,但是如果是全職工作的待遇,比如高薪的軟件工程師,你得自己掏多少銀子來操作?而且,無論工資多少,總要走賬的,做這種事情,公司的風險也在增大。

4. 實習和全職崗位如何區分是個疑點

這個問題,影響很大。要求全職工作的工資跟同類職業美國人相當,這點可以理解,美國勞工部也有個東西叫prevailing wage,也就是不同地區和職業應該支付的正常工資數目,可以作為參考,但是實習這種時間可長可短、本質上是臨時工作的崗位,就不好算了,我記得沒有這方面的標準工資可以參考。竊以為,這有可能成為一個小漏洞吧。如果實習工資變成了按照最低工資來計算,掛靠費用就降低很多了。

5. 還有一個更大的問題:這麼嚴格的training plan,誰來審核?

現在移民局要求學校來做審核。

相信你也能明白,這麼多國際學生提交Training Plan,審核的工作量得有多大!而且,不誇張的說,負責審核的人,得有看得懂包括計算機、電子工程、統計、化工、材料等幾乎理工科所有專業的功底才可以!而且,他們還得有能力判斷出某個工作職位(比如軟件工程師)在某個工作地點(比如紐約或者內布拉斯加)拿多少工資合理!而且,他們還得判定某個公司是否是contracting company、對你進行培訓管理的人是否有經驗和能力、培訓計劃是否合理等各種問題!

問題是,無論是移民局還是學校,哪裡有那麼多合格的人手來處理啊?你讓NEU或者USC的小米去判斷專業性很強的培訓計劃,這也太為難她們了,根本看不懂啊。

可以想象,如果移民局還是保持這種“我制定個政策、審核由學校承擔”的態度,那必然會在美國各個大學之間製造混亂和不平等:同一個Training Plan,在A校被拒,在B校可能會被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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