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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完善

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

甘政辦發〔2019〕75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18〕88號),進一步完善我省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工作,結合我省實際,特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全面實施國家基本藥物目錄

(一)嚴格執行2018年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8年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覆蓋了臨床主要病種,兼顧特殊人群和公共衛生防治用藥需求,符合我國現階段基本國情和保障能力。各級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要全面貫徹落實,堅持其主導地位,突出其臨床價值。省級藥品集中採購平臺和醫保信息系統要做好基本藥物標識工作,提示醫療機構優先採購和使用。對未納入我省藥品採購平臺的新增基本藥物,省級藥品採購機構要及時組織集中採購,暢通掛網“綠色通道”,切實做好供應保障。(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藥監局、省公共資源交易局。列在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完善基本藥物目錄管理機制。堅持科學、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適量選用部分民族藥品種,滿足民族地區群眾對常見病、多發病、高原病、地方病的用藥需求,延用2013年《甘肅省基本藥物調整目錄》中的民族藥(清單見附件),加強不良反應監測,將已退市或嚴重不良反應病例較多的藥品適時調出。(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藥監局)

二、切實保障生產供應

(三)提高有效供給能力。把實施基本藥物制度作為完善醫藥產業政策和行業發展規劃的重要內容,助推甘肅中醫中藥綠色生態產業發展。鼓勵省內基本藥物生產企業推進技術進步和技術改造,推動優勢企業建設與國際先進水平接軌的生產質量體系,增強基本藥物生產供應能力。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申報國家小品種藥生產基地。(責任單位:省工信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醫保局、省藥監局)

(四)完善採購配送機制。堅持集中採購方向和分類採購政策,以量、價為槓桿,兼顧以量換價和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滿足群眾用藥需求,做好上下級醫療機構用藥銜接,規範基本藥物採購的品種、劑型、規格,探索建立醫聯體內統一的藥品採購目錄和供應保障機制。推進市(縣)域內和醫療機構聯合體間集中帶量採購,鼓勵腫瘤等專科醫院跨區域聯合採購,推進省際間聯合採購及數據共享。暢通基本藥物、短缺藥品掛網採購綠色通道。對於臨床必需、用量小或交易價格偏低、企業生產動力不足等因素造成市場供應易短缺的基本藥物,可通過市場撮合確定合理採購價格,並通過直接掛網、定點生產、儲備等措施保證供應。按照《甘肅省藥品集中採購誠信管理辦法》,加強生產和配送企業行為監管,落實生產企業供應配送的第一責任,保障偏遠、交通不便地區的藥品配送。因企業原因造成用藥短缺的,給予誠信及積分違約處罰。建立定點醫療機構週轉金制度,醫保部門依據服務協議,每年初給定點醫療機構借支2個月週轉金,年底統一清算。醫療機構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及時結算貨款。對拖延貨款的,給予通報批評,並責令限期改正。(責任單位:省醫保局、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省公共資源交易局)

(五)加強短缺預警應對。依託全國短缺藥品監測預警系統,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短缺藥品監測預警應對體系。充分發揮省級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會商聯動機制作用,強化多部門政策統籌和協作聯動。通過動態調整藥品分類管理目錄(短缺藥品清單)、健全省級醫藥儲備制度、提高短缺藥品信息共享平臺效能、增強應急反應能力等,提升短缺藥品供應保障能力。及時開展短缺風險評估,綜合研判藥品短缺原因、程度、趨勢以及影響範圍,及時發佈短缺信息,加強供需對接、協商調劑。針對不同短缺原因分級應對、分類精準施策,最大限度解決藥品短缺問題。對省域內壟斷原料市場和推高藥價導致藥品短缺,涉嫌構成壟斷協議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的,依法開展反壟斷調查,加大懲處力度。探索建立軍地短缺藥品溝通機制,通過軍民融合的方式,加強短缺急需藥品軍地協調聯動,保障駐甘部隊急需短缺和應急作戰儲備藥材供應。(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工信廳、省財政廳、省醫保局、省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省公共資源交易局及省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會商聯動機制其他成員單位)

三、全面配備優先使用

(六)加強配備使用管理。堅持基本藥物主導地位,強化使用管理,合理配置,動態調整,逐步提高各級公立醫療機構基本藥物配備比例。公立醫療機構應根據功能定位和診療範圍,在實施臨床路徑和診療指南的過程中首選基本藥物,在本單位信息系統中對基本藥物進行標註,提示醫生優先使用。各級醫療機構應將基本藥物使用情況作為處方點評的重要內容,納入醫務人員績效考核範圍,對無正當理由不首選基本藥物的予以通報。探索加強醫聯體內上下級醫療機構間的用藥指導和幫扶作用,逐步實現醫聯體內藥學服務同質化發展。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要加大對醫師、藥師和管理人員基本藥物制度和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處方集培訓力度,不斷提高基本藥物合理使用和管理水平。(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省公共資源交易局)

(七)建立優先使用激勵機制。建立健全基本藥物制度考核激勵機制。將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使用情況納入公立醫院改革績效考核。開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含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績效考核,並將考核結果與基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資金撥付掛鉤,對鄉、村醫療衛生機構逐級考核後方予撥付資金。公立醫療機構要科學設置臨床科室基本藥物使用指標,並納入本單位績效考核體系。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基本藥物報銷比例,調動醫療機構和患者使用基本藥物的積極性。加快制定藥品醫保支付標準,建立健全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間“結餘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的激勵和風險分擔機制,引導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合理診療、合理用藥。(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省醫保局)

(八)實施臨床使用監測。依託現有資源建立健全省級藥品使用監測平臺及省、市、縣三級監測網絡體系,重點監測醫療機構基本藥物的配備品種、使用數量、採購價格、供應配送、合理使用等信息,開展以基本藥物為重點的藥品臨床綜合評價,指導臨床安全合理用藥。推動用適宜的基本藥物替代臨床上使用金額較高的非基本藥物。加強部門間信息互聯互通,逐步實現基本藥物從原料供應到生產、流通、使用、價格、報銷等全過程動態監測。探索建立我省醫療機構處方共享平臺,加快實現醫療機構處方信息、醫保結算信息和藥品銷售信息的互聯互通、實時共享。(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工信廳、省財政廳、省醫保局、省藥監局)

四、降低群眾藥費負擔

(九)逐步提高實際保障水平。完善醫保支付政策,將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藥品優先納入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醫保目錄報銷範圍或優先調整甲乙分類。在保證藥效前提下在慢性病管理中優先使用基本藥物,減少患者藥費支出。鼓勵各地試點探索老年人高血壓、糖尿病等重點慢性疾病基本藥物特殊保障政策。(責任單位:省醫保局、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

五、提升質量安全水平

(十)強化質量安全監管。對基本藥物實施全品種覆蓋抽檢,向社會及時公佈抽檢結果。鼓勵企業開展藥品上市後再評價。加強基本藥物不良反應監測,強化藥品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加強對基本藥物生產環節的監督檢查。加強基層過期藥品監管。(責任單位:省藥監局、省市場監管局)

(十一)推進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鼓勵醫療機構優先採購和使用通過一致性評價、價格適宜的基本藥物,將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製藥納入與原研藥可相互替代藥品目錄。鼓勵省內企業對已納入基本藥物目錄的仿製藥開展一致性評價。省級藥品採購機構對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製藥開闢陽光掛網“綠色通道”,並在省藥品採購平臺上進行標識,提示醫療機構優先採購。(責任單位:省藥監局、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

六、強化組織保障

(十二)加強組織領導。全省各級政府要落實領導責任、保障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將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情況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確保取得實效。各相關部門要細化政策措施,健全長效機制,形成工作合力。衛生健康部門要強化使用管理,保障基本藥物優先合理使用。藥品監管部門要進行藥品安全監管,強化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以政策導向促進藥品供應網絡向基層的延伸。醫保部門要完善採購供應政策及價格信息監測,提高基本藥物報銷比例,保障慢性病用藥銜接。工信部門要加大企業政策引導,完善急搶救藥品儲備供應。財政部門要加強資金統籌,積極保障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政策落實。(責任單位:各市州政府、省工信廳、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

(十三)加強督導評估。探索對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情況開展第三方督導評估,通過結果運用,及時完善基本藥物制度相關政策。各地應結合實際,圍繞基本藥物配備使用、上下級醫療機構用藥銜接、藥品使用監測、短缺藥品監測預警與應對、藥品臨床綜合評價、降低慢性病用藥負擔等方面,探索有效措施總結推廣。(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各市州政府、省醫保局)

(十四)加強宣傳引導。堅持正確輿論導向,積極迴應社會關切,通過多種渠道宣傳基本藥物政策,營造基本藥物制度實施的良好社會氛圍。(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醫保局、省藥監局)

附件:甘肅省增補基本藥物(民族藥)清單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9年7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甘肅省增補基本藥物(民族藥)清單















序號

藥品名稱

規 格

1

安神丸

2

白脈軟膏

3

二十五味肺病丸

4

二十五味松石丸

5

二十五味珍珠丸

6

潔白丸(膠囊、片)

7

七味紅花殊勝丸

8

如意珍寶丸(片)

片劑0.5g

9

十八味訶子利尿丸

10

十三味紅花丸

11

十味豆蔻丸

12

十味黑冰片丸

13

十五味乳鵬丸

14

石榴健胃丸(片劑)

每片重0.6g

15

鐵棒錘止痛膏

16

五味麝香丸

17

紅花如意丸

每10丸重2g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深化

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9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

甘政辦發〔2019〕76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甘肅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9年重點工作任務》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9年7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甘肅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9年重點工作任務

2019年全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健康中國戰略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緊緊圍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為以人民健康為中心,落實預防為主,加強疾病預防和健康促進,緊緊圍繞解決看病難、看病貴問題,深化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堅定不移推動醫改落地見效、惠及人民群眾。

一、落實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

(一)實施健康中國甘肅行動,動員個人、政府和全社會共同普及健康知識,開展健康促進,努力讓群眾不得病、少得病、延長健康壽命。(省衛生健康委、各相關部門負責,排在第一位的為牽頭部門,下同)

(二)加大對醫療機構開展公共衛生服務的支持力度,建立醫療機構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保障機制。評估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情況,推動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管理局、省財政廳負責)

(三)加快推進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完善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功能定位,持續推進婦幼保健機構和血站服務體系機制創新,深化基層運行機制改革,允許有條件的地方既實行財政全額保障政策,又落實“兩個允許”要求,逐步建立保障與激勵相結合的運行新機制。(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四)加強癌症防治,推進預防篩查和早診早治。做好地方病、職業病、艾滋病、結核病、高血壓、糖尿病和嚴重精神障礙等疾病的防治工作。(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中醫藥管理局等負責)

二、有序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

(五)鞏固和完善分級診療制度。明確不同級別和類別醫療機構的職責和功能定位,建立分工協作機制。對現有500種分級診療病種進行評估、調整,合理調整分級診療病種支付標準,支持縣鄉醫療機構擴大分級診療病種數量。鼓勵各市州研究細化不同級別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醫保支付等政策,拉開報銷比例,引導合理就醫。所有分級診療病種均實行臨床路徑管理。(省衛生健康委負責,省醫保局、省財政廳配合)

(六)重點支持甘肅省人民醫院、蘭州大學第一和第二醫院、甘肅省婦幼保健院等高水平醫院建設不同專業類別的國家醫學中心和區域醫療中心。加快推進蘭州大學第一和第二醫院及省屬高校臨床教學基地建設。各相關部門要大力支持在區域醫療中心開展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大膽探索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創新。(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健康委、省醫改辦分別負責,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醫保局、省中醫藥管理局等參與)

(七)以學科建設為重點,提升18家以上縣醫院和24家縣中醫院綜合能力。推動三級醫院主動調整門診病種結構,積極開展日間手術。引導醫療共同體有序發展,2019年年底前,開展5個專科聯盟和5個技術聯盟試點。參與國家城市醫療聯合體試點的城市所在地要建成1個有明顯成效的醫聯體,各縣市區區域內至少建成1個有明顯成效的醫療共同體。鼓勵包括社會辦醫療機構在內的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平等參與和適度競爭,促進優質醫療資源下沉,避免大醫院“跑馬圈地”“虹吸”患者等問題。(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醫保局、省中醫藥管理局、

省醫改辦負責)(八)做實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以提質增效為核心,提升基層家庭醫生服務能力,強化慢性“四病”簽約管理成效,持續改進“一人一策”健康幫扶質量,推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幫扶措施落實。進一步加大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簽約質量監管力度,督促落實簽約服務績效考核分配工作。(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財政廳負責,省民政廳、省中醫藥管理局、省殘聯配合)

三、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

(九)督促指導各地建立有利於理順比價關係、優化收入結構的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動態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深入推進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實“兩個允許”要求,促使人員經費支出佔公立醫院業務支出的比例達到合理水平。(省人社廳、省財政部、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十)持續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繼續開展示範和效果評價工作。統籌推進區域綜合醫改試點工作,加強醫療、醫保、醫藥及公共衛生等改革集成創新。在省人民醫院、省婦幼保健院、慶陽市人民醫院、酒泉市人民醫院開展建立健全國家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試點,遴選45個公立醫院開展省級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試點。完善公立醫院政府投入政策。根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評價結果等因素分配中央財政相關補助資金。(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醫保局、省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十一)對接公立醫院績效考核信息系統,按照屬地原則,綜合運用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千分制”等考評結果,建立健全考評結果與醫療機構等級評審、簽訂醫保定點協議、重點專科設置、財政補助、負責人晉升和獎懲等掛鉤機制,全面開展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工作,考核結果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佈。推動開展二級及以下公立醫療機構績效考核工作。加強醫療機構用藥管理,按照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輸液的要求,規範藥品使用。(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醫保局、省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十二)深入實施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至少50%的二級以上醫院能提供分時段預約診療、智能導醫分診、候診提醒、檢驗檢查結果查詢、診間結算、移動支付等線上服務。啟動社區醫院建設試點。(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四、加快完善全民醫保制度

(十三)加快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開展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試點,繼續推進按病種為主的多元複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國家醫保局統一安排,逐步擴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完善商業健康保險監管制度。抓緊落實和完善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政策,儘快使符合條件的異地就醫患者在所有定點醫院能持卡看病、即時結算,切實便利流動人口和隨遷老人。(省醫保局、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管理局、甘肅銀保監局等負責)

(十四)對單價和資源消耗佔比相對較高的高值醫用耗材開展重點治理。改革完善醫用耗材採購政策。(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藥監局分別負責)

五、推進藥品供應保障制度建設

(十五)鞏固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三級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使用金額比≥20%或品規比≥30%;二級醫療機構金額比≥45%或品規比≥50%;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金額比≥50—55%和品規比≥70—80%(其中鄉鎮衛生院金額比、品規比分別≥55%和≥80%;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金額比、品規比分別≥50%和≥70%),並逐年提高基本藥物使用金額比例和品規比例,建立優先使用激勵和約束機制。完善醫保藥品目錄動態調整機制,將基本藥物目錄內符合條件的治療性藥品按程序優先納入醫保目錄範圍。把高血壓、糖尿病等門診用藥納入醫保報銷。(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等負責)

(十六)完善短缺藥品監測預警機制,對臨床必需、易短缺、替代性差等藥品,採取強化儲備、統一採購、定點生產等方式保障供應。總結評估體現藥事服務價值的探索和做法。(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中醫藥管理局分別負責,省藥監局等參與)

六、統籌推進相關領域改革

(十七)持續深化衛生健康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審批服務,清理歧視性政策,對社會辦醫療機構一視同仁對待並給予扶持。鼓勵支持社會力量開辦診所,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加強醫療衛生全行業監管,確保醫療質量安全。(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中醫藥管理局等負責)

(十八)推進“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加快省、市、縣三級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建設,建設覆蓋省、市、縣、鄉四級醫療機構的遠程醫學信息平臺,啟用雙向轉診系統。依託實體醫院發展互聯網醫院,鼓勵醫療機構開展線上線下一體化服務。搭建電子處方流轉平臺,開展互聯網智慧藥房建設。推進電子健康卡應用。完善基層中醫館信息平臺建設,支持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醫保局、省中醫藥管理局分別負責)

(十九)強化醫教協同,完善培養模式,推動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與碩士研究生培養有機銜接。支持省內有條件的高校融合省內舉辦臨床醫學專業的高校及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聯合成立臨床醫學院,強化和發展臨床教學基礎建設作用。衛生類中高職院校重點增加康復、護理、養老、家政等專業招生數量,壓減臨床醫學類專業專科招生規模,優化調整醫學專業招生結構,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強化醫教協同育人機制,推進院校教育和畢業後教育緊密銜接,滿足醫學人才培養需求。(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人社廳等負責)

(二十)深入實施健康扶貧。相關資金和政策進一步向深度貧困地區傾斜。貧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病種擴大到25個,取消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封頂線,鼓勵地方研究提出對收入水平略高於建檔立卡貧困戶的群眾的支持政策。加強貧困地區縣醫院能力建設和城鄉醫院對口幫扶,支持鼓勵通過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全科醫生特崗計劃、“縣管鄉用”“鄉聘村用”等方式,著力解決一些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缺乏合格醫生的問題。(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醫保局、省扶貧辦、省殘聯等負責)

(二十一)支持中醫藥事業傳承創新發展,發揮中醫藥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療、疾病康復中的重要作用。完善中醫藥服務體系和符合中醫藥特點的醫保支付政策,推進典籍研究利用和活態傳承,佈局建設重點實驗室等科研創新體系,甘肅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和蘭州大學第一醫院認真組織實施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臨床協作試點項目。加強中藥材質量管理,推動建立全鏈條質量追溯體系,改革完善中藥註冊管理。加強中醫藥人才培養,促進院校教育和師承教育相結合,完善職稱評聘等評價激勵制度。(省中醫藥管理局、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信廳、省人社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藥監局、解放軍西寧聯保中心、省殘聯等負責)

各市州、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深化醫改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勇於擔當作為,按時保質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各級醫改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健全完善衛生與健康事業發展改革與管理綜合考核工作,定期通報醫改重點任務進展情況考核結果並作為政府考核的重要內容。要加強醫改宣傳引導,及時發佈改革政策信息,總結典型經驗,形成推進改革的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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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完善

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

甘政辦發〔2019〕75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各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18〕88號),進一步完善我省基本藥物制度實施工作,結合我省實際,特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全面實施國家基本藥物目錄

(一)嚴格執行2018年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8年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覆蓋了臨床主要病種,兼顧特殊人群和公共衛生防治用藥需求,符合我國現階段基本國情和保障能力。各級公立醫療衛生機構要全面貫徹落實,堅持其主導地位,突出其臨床價值。省級藥品集中採購平臺和醫保信息系統要做好基本藥物標識工作,提示醫療機構優先採購和使用。對未納入我省藥品採購平臺的新增基本藥物,省級藥品採購機構要及時組織集中採購,暢通掛網“綠色通道”,切實做好供應保障。(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藥監局、省公共資源交易局。列在第一位的為牽頭單位,下同)

(二)完善基本藥物目錄管理機制。堅持科學、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適量選用部分民族藥品種,滿足民族地區群眾對常見病、多發病、高原病、地方病的用藥需求,延用2013年《甘肅省基本藥物調整目錄》中的民族藥(清單見附件),加強不良反應監測,將已退市或嚴重不良反應病例較多的藥品適時調出。(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藥監局)

二、切實保障生產供應

(三)提高有效供給能力。把實施基本藥物制度作為完善醫藥產業政策和行業發展規劃的重要內容,助推甘肅中醫中藥綠色生態產業發展。鼓勵省內基本藥物生產企業推進技術進步和技術改造,推動優勢企業建設與國際先進水平接軌的生產質量體系,增強基本藥物生產供應能力。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申報國家小品種藥生產基地。(責任單位:省工信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醫保局、省藥監局)

(四)完善採購配送機制。堅持集中採購方向和分類採購政策,以量、價為槓桿,兼顧以量換價和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滿足群眾用藥需求,做好上下級醫療機構用藥銜接,規範基本藥物採購的品種、劑型、規格,探索建立醫聯體內統一的藥品採購目錄和供應保障機制。推進市(縣)域內和醫療機構聯合體間集中帶量採購,鼓勵腫瘤等專科醫院跨區域聯合採購,推進省際間聯合採購及數據共享。暢通基本藥物、短缺藥品掛網採購綠色通道。對於臨床必需、用量小或交易價格偏低、企業生產動力不足等因素造成市場供應易短缺的基本藥物,可通過市場撮合確定合理採購價格,並通過直接掛網、定點生產、儲備等措施保證供應。按照《甘肅省藥品集中採購誠信管理辦法》,加強生產和配送企業行為監管,落實生產企業供應配送的第一責任,保障偏遠、交通不便地區的藥品配送。因企業原因造成用藥短缺的,給予誠信及積分違約處罰。建立定點醫療機構週轉金制度,醫保部門依據服務協議,每年初給定點醫療機構借支2個月週轉金,年底統一清算。醫療機構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及時結算貨款。對拖延貨款的,給予通報批評,並責令限期改正。(責任單位:省醫保局、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省公共資源交易局)

(五)加強短缺預警應對。依託全國短缺藥品監測預警系統,建立健全省、市、縣三級短缺藥品監測預警應對體系。充分發揮省級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會商聯動機制作用,強化多部門政策統籌和協作聯動。通過動態調整藥品分類管理目錄(短缺藥品清單)、健全省級醫藥儲備制度、提高短缺藥品信息共享平臺效能、增強應急反應能力等,提升短缺藥品供應保障能力。及時開展短缺風險評估,綜合研判藥品短缺原因、程度、趨勢以及影響範圍,及時發佈短缺信息,加強供需對接、協商調劑。針對不同短缺原因分級應對、分類精準施策,最大限度解決藥品短缺問題。對省域內壟斷原料市場和推高藥價導致藥品短缺,涉嫌構成壟斷協議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的,依法開展反壟斷調查,加大懲處力度。探索建立軍地短缺藥品溝通機制,通過軍民融合的方式,加強短缺急需藥品軍地協調聯動,保障駐甘部隊急需短缺和應急作戰儲備藥材供應。(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工信廳、省財政廳、省醫保局、省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省公共資源交易局及省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會商聯動機制其他成員單位)

三、全面配備優先使用

(六)加強配備使用管理。堅持基本藥物主導地位,強化使用管理,合理配置,動態調整,逐步提高各級公立醫療機構基本藥物配備比例。公立醫療機構應根據功能定位和診療範圍,在實施臨床路徑和診療指南的過程中首選基本藥物,在本單位信息系統中對基本藥物進行標註,提示醫生優先使用。各級醫療機構應將基本藥物使用情況作為處方點評的重要內容,納入醫務人員績效考核範圍,對無正當理由不首選基本藥物的予以通報。探索加強醫聯體內上下級醫療機構間的用藥指導和幫扶作用,逐步實現醫聯體內藥學服務同質化發展。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要加大對醫師、藥師和管理人員基本藥物制度和基本藥物臨床應用指南、處方集培訓力度,不斷提高基本藥物合理使用和管理水平。(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省公共資源交易局)

(七)建立優先使用激勵機制。建立健全基本藥物制度考核激勵機制。將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使用情況納入公立醫院改革績效考核。開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含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績效考核,並將考核結果與基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資金撥付掛鉤,對鄉、村醫療衛生機構逐級考核後方予撥付資金。公立醫療機構要科學設置臨床科室基本藥物使用指標,並納入本單位績效考核體系。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基本藥物報銷比例,調動醫療機構和患者使用基本藥物的積極性。加快制定藥品醫保支付標準,建立健全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間“結餘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的激勵和風險分擔機制,引導醫療衛生機構和醫務人員合理診療、合理用藥。(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省醫保局)

(八)實施臨床使用監測。依託現有資源建立健全省級藥品使用監測平臺及省、市、縣三級監測網絡體系,重點監測醫療機構基本藥物的配備品種、使用數量、採購價格、供應配送、合理使用等信息,開展以基本藥物為重點的藥品臨床綜合評價,指導臨床安全合理用藥。推動用適宜的基本藥物替代臨床上使用金額較高的非基本藥物。加強部門間信息互聯互通,逐步實現基本藥物從原料供應到生產、流通、使用、價格、報銷等全過程動態監測。探索建立我省醫療機構處方共享平臺,加快實現醫療機構處方信息、醫保結算信息和藥品銷售信息的互聯互通、實時共享。(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工信廳、省財政廳、省醫保局、省藥監局)

四、降低群眾藥費負擔

(九)逐步提高實際保障水平。完善醫保支付政策,將國家基本藥物目錄藥品優先納入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醫保目錄報銷範圍或優先調整甲乙分類。在保證藥效前提下在慢性病管理中優先使用基本藥物,減少患者藥費支出。鼓勵各地試點探索老年人高血壓、糖尿病等重點慢性疾病基本藥物特殊保障政策。(責任單位:省醫保局、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

五、提升質量安全水平

(十)強化質量安全監管。對基本藥物實施全品種覆蓋抽檢,向社會及時公佈抽檢結果。鼓勵企業開展藥品上市後再評價。加強基本藥物不良反應監測,強化藥品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加強對基本藥物生產環節的監督檢查。加強基層過期藥品監管。(責任單位:省藥監局、省市場監管局)

(十一)推進仿製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鼓勵醫療機構優先採購和使用通過一致性評價、價格適宜的基本藥物,將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製藥納入與原研藥可相互替代藥品目錄。鼓勵省內企業對已納入基本藥物目錄的仿製藥開展一致性評價。省級藥品採購機構對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製藥開闢陽光掛網“綠色通道”,並在省藥品採購平臺上進行標識,提示醫療機構優先採購。(責任單位:省藥監局、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

六、強化組織保障

(十二)加強組織領導。全省各級政府要落實領導責任、保障責任、管理責任、監督責任,將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情況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確保取得實效。各相關部門要細化政策措施,健全長效機制,形成工作合力。衛生健康部門要強化使用管理,保障基本藥物優先合理使用。藥品監管部門要進行藥品安全監管,強化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以政策導向促進藥品供應網絡向基層的延伸。醫保部門要完善採購供應政策及價格信息監測,提高基本藥物報銷比例,保障慢性病用藥銜接。工信部門要加大企業政策引導,完善急搶救藥品儲備供應。財政部門要加強資金統籌,積極保障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政策落實。(責任單位:各市州政府、省工信廳、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市場監管局、省藥監局)

(十三)加強督導評估。探索對基本藥物制度實施情況開展第三方督導評估,通過結果運用,及時完善基本藥物制度相關政策。各地應結合實際,圍繞基本藥物配備使用、上下級醫療機構用藥銜接、藥品使用監測、短缺藥品監測預警與應對、藥品臨床綜合評價、降低慢性病用藥負擔等方面,探索有效措施總結推廣。(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各市州政府、省醫保局)

(十四)加強宣傳引導。堅持正確輿論導向,積極迴應社會關切,通過多種渠道宣傳基本藥物政策,營造基本藥物制度實施的良好社會氛圍。(責任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醫保局、省藥監局)

附件:甘肅省增補基本藥物(民族藥)清單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9年7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甘肅省增補基本藥物(民族藥)清單















序號

藥品名稱

規 格

1

安神丸

2

白脈軟膏

3

二十五味肺病丸

4

二十五味松石丸

5

二十五味珍珠丸

6

潔白丸(膠囊、片)

7

七味紅花殊勝丸

8

如意珍寶丸(片)

片劑0.5g

9

十八味訶子利尿丸

10

十三味紅花丸

11

十味豆蔻丸

12

十味黑冰片丸

13

十五味乳鵬丸

14

石榴健胃丸(片劑)

每片重0.6g

15

鐵棒錘止痛膏

16

五味麝香丸

17

紅花如意丸

每10丸重2g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甘肅省深化

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9年重點工作任務的通知

甘政辦發〔2019〕76號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蘭州新區管委會,省政府有關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甘肅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9年重點工作任務》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19年7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甘肅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9年重點工作任務

2019年全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健康中國戰略和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緊緊圍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為以人民健康為中心,落實預防為主,加強疾病預防和健康促進,緊緊圍繞解決看病難、看病貴問題,深化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堅定不移推動醫改落地見效、惠及人民群眾。

一、落實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

(一)實施健康中國甘肅行動,動員個人、政府和全社會共同普及健康知識,開展健康促進,努力讓群眾不得病、少得病、延長健康壽命。(省衛生健康委、各相關部門負責,排在第一位的為牽頭部門,下同)

(二)加大對醫療機構開展公共衛生服務的支持力度,建立醫療機構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保障機制。評估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施情況,推動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管理局、省財政廳負責)

(三)加快推進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完善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功能定位,持續推進婦幼保健機構和血站服務體系機制創新,深化基層運行機制改革,允許有條件的地方既實行財政全額保障政策,又落實“兩個允許”要求,逐步建立保障與激勵相結合的運行新機制。(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四)加強癌症防治,推進預防篩查和早診早治。做好地方病、職業病、艾滋病、結核病、高血壓、糖尿病和嚴重精神障礙等疾病的防治工作。(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中醫藥管理局等負責)

二、有序推進分級診療制度建設

(五)鞏固和完善分級診療制度。明確不同級別和類別醫療機構的職責和功能定位,建立分工協作機制。對現有500種分級診療病種進行評估、調整,合理調整分級診療病種支付標準,支持縣鄉醫療機構擴大分級診療病種數量。鼓勵各市州研究細化不同級別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醫保支付等政策,拉開報銷比例,引導合理就醫。所有分級診療病種均實行臨床路徑管理。(省衛生健康委負責,省醫保局、省財政廳配合)

(六)重點支持甘肅省人民醫院、蘭州大學第一和第二醫院、甘肅省婦幼保健院等高水平醫院建設不同專業類別的國家醫學中心和區域醫療中心。加快推進蘭州大學第一和第二醫院及省屬高校臨床教學基地建設。各相關部門要大力支持在區域醫療中心開展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大膽探索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創新。(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健康委、省醫改辦分別負責,省教育廳、省人社廳、省醫保局、省中醫藥管理局等參與)

(七)以學科建設為重點,提升18家以上縣醫院和24家縣中醫院綜合能力。推動三級醫院主動調整門診病種結構,積極開展日間手術。引導醫療共同體有序發展,2019年年底前,開展5個專科聯盟和5個技術聯盟試點。參與國家城市醫療聯合體試點的城市所在地要建成1個有明顯成效的醫聯體,各縣市區區域內至少建成1個有明顯成效的醫療共同體。鼓勵包括社會辦醫療機構在內的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平等參與和適度競爭,促進優質醫療資源下沉,避免大醫院“跑馬圈地”“虹吸”患者等問題。(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醫保局、省中醫藥管理局、

省醫改辦負責)(八)做實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以提質增效為核心,提升基層家庭醫生服務能力,強化慢性“四病”簽約管理成效,持續改進“一人一策”健康幫扶質量,推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幫扶措施落實。進一步加大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簽約質量監管力度,督促落實簽約服務績效考核分配工作。(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財政廳負責,省民政廳、省中醫藥管理局、省殘聯配合)

三、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

(九)督促指導各地建立有利於理順比價關係、優化收入結構的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動態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深入推進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實“兩個允許”要求,促使人員經費支出佔公立醫院業務支出的比例達到合理水平。(省人社廳、省財政部、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十)持續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繼續開展示範和效果評價工作。統籌推進區域綜合醫改試點工作,加強醫療、醫保、醫藥及公共衛生等改革集成創新。在省人民醫院、省婦幼保健院、慶陽市人民醫院、酒泉市人民醫院開展建立健全國家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試點,遴選45個公立醫院開展省級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試點。完善公立醫院政府投入政策。根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評價結果等因素分配中央財政相關補助資金。(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醫保局、省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十一)對接公立醫院績效考核信息系統,按照屬地原則,綜合運用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千分制”等考評結果,建立健全考評結果與醫療機構等級評審、簽訂醫保定點協議、重點專科設置、財政補助、負責人晉升和獎懲等掛鉤機制,全面開展三級公立醫院績效考核工作,考核結果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佈。推動開展二級及以下公立醫療機構績效考核工作。加強醫療機構用藥管理,按照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輸液的要求,規範藥品使用。(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醫保局、省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十二)深入實施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至少50%的二級以上醫院能提供分時段預約診療、智能導醫分診、候診提醒、檢驗檢查結果查詢、診間結算、移動支付等線上服務。啟動社區醫院建設試點。(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四、加快完善全民醫保制度

(十三)加快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開展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試點,繼續推進按病種為主的多元複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國家醫保局統一安排,逐步擴大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加快發展商業健康保險,完善商業健康保險監管制度。抓緊落實和完善跨省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政策,儘快使符合條件的異地就醫患者在所有定點醫院能持卡看病、即時結算,切實便利流動人口和隨遷老人。(省醫保局、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中醫藥管理局、甘肅銀保監局等負責)

(十四)對單價和資源消耗佔比相對較高的高值醫用耗材開展重點治理。改革完善醫用耗材採購政策。(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藥監局分別負責)

五、推進藥品供應保障制度建設

(十五)鞏固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三級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使用金額比≥20%或品規比≥30%;二級醫療機構金額比≥45%或品規比≥50%;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金額比≥50—55%和品規比≥70—80%(其中鄉鎮衛生院金額比、品規比分別≥55%和≥80%;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金額比、品規比分別≥50%和≥70%),並逐年提高基本藥物使用金額比例和品規比例,建立優先使用激勵和約束機制。完善醫保藥品目錄動態調整機制,將基本藥物目錄內符合條件的治療性藥品按程序優先納入醫保目錄範圍。把高血壓、糖尿病等門診用藥納入醫保報銷。(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等負責)

(十六)完善短缺藥品監測預警機制,對臨床必需、易短缺、替代性差等藥品,採取強化儲備、統一採購、定點生產等方式保障供應。總結評估體現藥事服務價值的探索和做法。(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中醫藥管理局分別負責,省藥監局等參與)

六、統籌推進相關領域改革

(十七)持續深化衛生健康領域“放管服”改革,優化審批服務,清理歧視性政策,對社會辦醫療機構一視同仁對待並給予扶持。鼓勵支持社會力量開辦診所,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加強醫療衛生全行業監管,確保醫療質量安全。(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中醫藥管理局等負責)

(十八)推進“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加快省、市、縣三級全民健康信息平臺建設,建設覆蓋省、市、縣、鄉四級醫療機構的遠程醫學信息平臺,啟用雙向轉診系統。依託實體醫院發展互聯網醫院,鼓勵醫療機構開展線上線下一體化服務。搭建電子處方流轉平臺,開展互聯網智慧藥房建設。推進電子健康卡應用。完善基層中醫館信息平臺建設,支持提升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醫保局、省中醫藥管理局分別負責)

(十九)強化醫教協同,完善培養模式,推動住院醫師規範化培訓與碩士研究生培養有機銜接。支持省內有條件的高校融合省內舉辦臨床醫學專業的高校及有條件的醫療衛生機構聯合成立臨床醫學院,強化和發展臨床教學基礎建設作用。衛生類中高職院校重點增加康復、護理、養老、家政等專業招生數量,壓減臨床醫學類專業專科招生規模,優化調整醫學專業招生結構,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強化醫教協同育人機制,推進院校教育和畢業後教育緊密銜接,滿足醫學人才培養需求。(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人社廳等負責)

(二十)深入實施健康扶貧。相關資金和政策進一步向深度貧困地區傾斜。貧困人口大病集中救治病種擴大到25個,取消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大病保險封頂線,鼓勵地方研究提出對收入水平略高於建檔立卡貧困戶的群眾的支持政策。加強貧困地區縣醫院能力建設和城鄉醫院對口幫扶,支持鼓勵通過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全科醫生特崗計劃、“縣管鄉用”“鄉聘村用”等方式,著力解決一些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缺乏合格醫生的問題。(省衛生健康委、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省醫保局、省扶貧辦、省殘聯等負責)

(二十一)支持中醫藥事業傳承創新發展,發揮中醫藥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療、疾病康復中的重要作用。完善中醫藥服務體系和符合中醫藥特點的醫保支付政策,推進典籍研究利用和活態傳承,佈局建設重點實驗室等科研創新體系,甘肅中醫藥大學附屬醫院和蘭州大學第一醫院認真組織實施重大疑難疾病中西醫臨床協作試點項目。加強中藥材質量管理,推動建立全鏈條質量追溯體系,改革完善中藥註冊管理。加強中醫藥人才培養,促進院校教育和師承教育相結合,完善職稱評聘等評價激勵制度。(省中醫藥管理局、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信廳、省人社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醫保局、省藥監局、解放軍西寧聯保中心、省殘聯等負責)

各市州、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深化醫改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勇於擔當作為,按時保質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各級醫改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健全完善衛生與健康事業發展改革與管理綜合考核工作,定期通報醫改重點任務進展情況考核結果並作為政府考核的重要內容。要加強醫改宣傳引導,及時發佈改革政策信息,總結典型經驗,形成推進改革的良好社會氛圍。

關乎你我!甘肅省政府連發兩份重要文件!

來源:中國甘肅網

製作:中共平涼市委網信辦

審核:雷勇 何文

編輯: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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