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發佈藥品安全損害群眾利益專項整治十大案件'

藥品 河北 魏縣 玉田 唐山 臨漳 邯鄲 山東 人民網河北頻道 2019-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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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藥品監管局公佈了藥品安全方面損害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整治十起典型案件。

據瞭解,為打擊藥品流通使用環節違法違規行為,有效淨化全省藥品流通市場環境,省藥品監督管理局開展了藥品安全方面損害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整治行動。

最新通報顯示,該局共開展藥品安全方面損害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整治執法檢查33105次,檢查藥品經營使用單位49288個,梳理排查問題19436個,撤銷藥品零售企業GSP證書67個,吊銷藥品零售企業許可證17個,註銷藥品零售企業許可證254個,端掉黑窩點5個,查實執業藥師“掛證”36個,查辦案件4653起,移交39起,處罰罰金1239.54萬元。

案例1:臨漳縣文體路銘心大藥房嚴重違反《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案

2019年6月3日,臨漳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監督檢查中發現臨漳縣文體路銘心大藥房嚴重違反《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經營藥品、藥房從業人員無2019年健康證、處方藥品與非處方藥品混放等問題。臨漳縣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其限期整改。

2019年6月13日,臨漳縣局執法人員再次複查,發現上述問題依舊未整改。2019年6月17日,臨漳縣局對其進行了立案查處,經進一步調查,發現該單位管理混亂,嚴重違反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臨漳縣局依法給予其行政處罰10000元,並吊銷該藥店《藥品經營許可證》。

案例2:魏縣老百姓藥房銷售假藥案

根據群眾舉報,魏縣市場監管局先後在魏縣老百姓藥房檢查發現“高效風溼通痺膠囊”30盒和“氟哌噻噸美利曲辛片”1盒,隨後向濟南和深圳市市場監管部門進行協查,並經邯鄲市市場監管局認定,上述兩種產品應按假藥論處。

2019年6月6日,魏縣市場監管局依據《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五條、七十九條對該藥房作出如下行政處罰:1、對該藥房直接負責人杜金素給予10年內不得從事藥品經營活動;2、吊銷魏縣老百姓藥房的《藥品經營許可證》;3、沒收涉案2種藥品31盒;4、沒收違法所得345元;5、處貨值金額5倍罰款4100元。該案已移交當地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處理。

案例3:李某銷售假藥案

根據群眾舉報線索,2019年5月29日,玉田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分別對位於玉田縣虹橋鎮丁莊村和位於玉田縣虹橋鎮北會村的兩處夜火無人售貨店進行檢查,檢查發現兩經營場所的實際負責人均為李某。在玉田縣虹橋鎮丁莊村夜火無人售貨店內發現銷售“極品偉哥”2盒、“威猛先生”1盒、“黃金瑪卡”4盒;在玉田縣虹橋鎮北會村夜火無人售貨店內發現銷售“黃金瑪卡”3盒。經調查,當事人於2019年1月29日從手機微信上搜索商戶併購買“極品偉哥”10盒、“威猛先生”2盒、“黃金瑪卡”10盒,用於其兩處夜火無人售貨店銷售。到查獲時止,“極品偉哥”剩餘2盒、“威猛先生”剩餘1盒、“黃金瑪卡”剩餘7盒,玉田縣市場監管局對上述產品進行扣押。經鑑定,上述扣押產品按假藥論處。玉田縣局於2019年6月4日將該案移送玉田縣公安局,玉田縣公安局已於2019年6月5日受理該案,案件正在進一步處理中。

案例4:駁瀛養生館未經批准配製藥品案

2019年3月6日,唐山市豐南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接到舉報,立即組織對唐山市豐南區豐南鎮駁瀛養生館進行檢查,現場發現祖傳宮廷御方慢性肥厚性鼻炎鼻息肉噴粉等藥品、配製藥品的原料藥、空瓶和一些標籤,且標識有主治等字樣。經唐山市市場監管局認定上述產品屬於未經國家批准生產的自制藥品。豐南區局已將該案件移送唐山市豐南區公安局。

案例5:王某珍銷售假藥案

2019年5月20日,古冶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唐山市古冶區林西機場道南側集市檢查發現,王某珍銷售“麝香杜仲天麻丸”,外包裝顯示批准文號為國藥準字(1998)DH-29號,規格0.5g×60粒,生產廠家:山東華康藥業科技有限公司,生產批號:2018/11/22,經唐山市市場監管局認定,上述產品為假藥。2019年5月27日,古冶區局將該案移送唐山市公安局古冶分局林西派出所。

案例6:金某豔無證經營藥品案

2019年4月26日,根據舉報線索,唐山市古冶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唐山市古冶區林西南工房14樓1單元2號金某豔處進行檢查。現場檢查發現金某豔不能提供營業執照、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藥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進行診療行為並銷售藥品。執法人員當場對其經營地點內銷售的藥品實施行扣押封存。2019年4月29日,古冶區市場監管局對金某豔涉嫌無證經營藥品的行為予以立案並對其進行調查,確定金某豔無證經營藥品的違法行為事實成立。2019年7月12日該案調查終結,金某豔上述違法行為違反了《藥品管理法》第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按照《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條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上述違法行為,依法予以取締並作如下處罰:1、沒收藥品:“黃豆苷元膠囊”數量5盒、“小兒寶泰康顆粒”數量2盒、“娃娃寧”數量2盒、“小兒複方氨酚烷胺片”數量12盒;2、沒收違法所得239元;3、處以貨值金額二倍罰款1900元;4、將金某豔無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行醫行為移送唐山市古冶區衛生健康局。

案例7:石家莊智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製售假藥案

2019年2月11日,根據群眾舉報線索,石家莊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正定縣天鷺家園住宅小區內某住宅,涉嫌生產膏藥問題進行檢查,當事人提供了石家莊智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營業執照,現場檢查發現,在客廳及走廊堆放有若干紙箱,有的紙箱裡存放有膏貼和包裝盒,有的箱子裝有成品膏藥“消瘤膏貼”“接骨膏貼”等若干盒,房間內有液化氣灶一套,熬製膏藥鐵鍋2口,原材料120斤。執法人員對上述產品採取扣留封存強制措施,經省藥品監管局鑑定上述產品為假藥。經調查,當事人於2018年10月份開始,購進原材料自行在鍋中熬製膏貼,至今數量約500貼,均通過微信進行銷售,快遞發貨。當事人在未經批准許可的情況下,擅自制售膏藥的行為,違反了《藥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石家莊市局已對該案予以立案,並移送當地公安機關進行調查處理。

案例8:無極縣諾康大藥房經營銷售假藥案

2019年4月12日,石家莊市市場監管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無極縣諾康大藥房經營的骨痺欣膠囊,標示西藏諾迪康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批號:2018/04/03,國藥準字Z10980260,數量26瓶,不能提供進貨票據,且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數據庫中未查詢到該藥品信息。經查,2019年4月10日,無極縣諾康大藥房韓某超通過QQ聯繫購買了上述骨痺欣膠囊,購進數量27瓶,價格每瓶1.5元,尚未進行銷售,貨值金額40.5元,沒有向供貨者索要藥品生產經營證件及票據,也不知供貨者姓名等聯繫方式。經石家莊市局向西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協查和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出具產品認定意見,認定上述產品按假藥論處。石家莊市局於2019年6月10日對無極縣諾康大藥房做出以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銷售的假藥骨痺欣膠囊27瓶;2、並處貨值金額五倍的罰款202.50元;3、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4、無極縣諾康大藥房投資人韓某平、經營者韓某超十年內不得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石家莊市局已將此案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案例9:任丘市康達藥店經營假藥案

2019年2月3日,任丘市市場監管局根據協查函有關線索,對任丘市康達藥店進行了突擊檢查,發現該藥店營業廳、庫房、計算機系統未發現協查函中相關藥品。經深入調查,藥店工作人員付某娟通過微信從楊國慶的人手中購進過波立維、立普妥、拜糖平(拜唐蘋)三種藥品,並在該藥店值班時自行進行銷售。付某娟供述購進該藥品無隨貨同行票據及供貨方資質,購進數量、金額、銷售數量、金額無記錄,數據不詳,現無庫存。付某娟的行為涉嫌犯罪,任丘市公安局已經立案。任丘市康達藥店從無《藥品經營許可證》的個人手中購進假藥的行為違反了《藥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條、第四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條、第七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給予以下處罰決定:1、吊銷《藥品經營許可證》,撤銷該店的GSP認證證書;2、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付某娟10年內不得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

案例10:黃驊市寧園診所無證經營藥品、醫療器械案

2019年7月2日,黃驊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黃驊市開發區大華家園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小區北側兩間平房內有藥房、輸液大廳,並有病人在輸液,但當事人劉秀華不能提供《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因劉秀華涉嫌無《藥品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和《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經營、使用藥品醫療器械。依據《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條已規定,黃驊市局執法人員對現場發現的銀黃顆粒106盒、萘普生片49瓶、氯化鈉注射液19瓶、複方甘草片(批號1810092)16盒、複方甘草片(批號18033101)10盒,5種批藥品和洪達輸液器帶針22套,1種醫療器械進行了當場扣押,對辰欣塑瓶輸液(氯化鈉注射液)3箱進行了查封。經與市衛健局溝通核實,劉某華在黃驊市開發區大華家園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屬無證行醫,違反了《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依法應由黃驊市衛生健康局管轄。目前,該案已移交黃驊市衛生健康局。(付兆颯)

來源:人民網-河北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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