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寶山法院對4起涉毒品犯罪案件進行集中宣判丨6·26國際禁毒日專輯

毒品,是殺人不見血的尖刀

毒品,是致人於死地的惡魔

毒品,是消滅意志的催眠劑

毒品,是家破人亡的深淵

毒品,是堵住前程的魔網

……

“嘭——”隨著法槌的一聲敲響,6月25日上午,在國際禁毒日前夕,上海寶山法院為嚴厲打擊毒品犯罪,根據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以及前期庭審查明情況,依法公開對4起涉毒品案共6被告人進行集中宣判,4起案件涉及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販賣毒品罪以及容留他人吸毒罪,6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五個月拘役至二十年有期徒刑不等,並處兩千元至七萬六千元不等的罰金。

上海寶山法院對4起涉毒品犯罪案件進行集中宣判丨6·26國際禁毒日專輯

取保候審期內再次非法持有海洛因

隨身攜帶動遷款“以販養吸”

2018年6月,吳某夥同竇某在他人那裡購買海洛因,返程途中被民警抓獲,並查獲海洛因100.15克,而吳某5月份的時候,才剛因非法持有毒品343.88克被民警抓獲,目前處於取保候審階段。查獲當天,竇某身上隨身攜帶現金兩萬五千元人民幣。據竇某交代,這筆錢是動遷款,而其沒有固定住處,故隨身攜帶,購買毒品的錢款就是該筆動遷款。經查,竇某除了本次非法持有毒品外,還將0.42克毒品販賣給他人,以販養吸。公訴機關分別以吳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以竇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起訴至上海寶山法院。

庭審中,被告人吳某及其辯護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無異議。但提出被告人吳某有坦白情節,請求對被告人吳某從輕處罰。被告人吳某非法持有毒品是因為自己吸毒,且因為吸毒身體健康產生嚴重的問題,希望對其從輕處罰。被告人竇某及其辯護人對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竇某販賣毒品的犯罪事實無異議。但提出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竇某非法持有毒品罪的證據不足。

上海寶山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吳某非法持有毒品海洛因共計444.03克,其行為已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依法應予懲處。經查,被告人竇某非法持有毒品海洛因343.88克證據確鑿、充分,其行為已經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另竇某販賣毒品海洛因0.42克,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結合二人的累犯、坦白等量刑情節綜合考慮,依法判決被告人吳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萬元;連同前判有期徒刑十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六千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七萬六千元。被告人竇某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九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二千元。

上海寶山法院對4起涉毒品犯罪案件進行集中宣判丨6·26國際禁毒日專輯

(涉案毒品)

表妹向表哥購買冰毒

容留“吸友”一起“溜冰”

2019年2月某日傍晚,魯某微信聯繫黃某購買冰毒,手頭沒“貨”的黃某立馬幫忙聯繫自己的上家——表哥邱某購買冰毒0.86克。一切談妥之後,魯某和邱某抵達約定好的交貨地點進行交易,邱某在交易現場被民警抓獲,當天晚上9點,警方順藤摸瓜在黃某家中將黃某一併抓獲。另查明,黃某此前三次容留同樣在表哥邱某處購買冰毒的“吸友”在自己家裡一起用冰壺吸毒。公訴機關分別以黃某涉嫌販賣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以邱某涉嫌販賣毒品罪起訴至上海寶山法院。

庭審中,黃某、邱某對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無異議。

上海寶山法院審理後認為,被告人黃某、邱某結夥販賣毒品,其行為均已構成販賣毒品罪,被告人黃某容留他人吸毒,其行為又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應依法懲處。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罪名成立。結合二人其他的量刑情節考慮,依法判決被告人黃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拘役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處拘役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決定執行拘役九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被告人邱某犯販賣毒品罪,判處拘役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上海寶山法院對4起涉毒品犯罪案件進行集中宣判丨6·26國際禁毒日專輯

(涉案毒品)

據悉,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25日,上海寶山法院共受理全部刑事案件1101件,其中涉毒品案件共88件。這次集中宣判,有利於有效地打擊毒品犯罪活動、震懾毒品犯罪分子、營造安定和諧的社會環境,同時也讓廣大群眾進一步認清毒品危害、自覺抵禦毒品侵蝕、遠離毒品犯罪。

附:關於毒品及相關犯罪的九個問題

1

什麼是毒品?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他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麻醉藥品及精神藥品品種目錄》中列明瞭121種麻醉藥品和130種精神藥品。毒品通常分為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兩大類。其中最常見的主要是麻醉藥品類中的大麻類、鴉片類和可卡因類。

2

毒品有哪些共性特徵?

答:

➀ 非法性:毒品屬於違禁品,是國家明令禁止的。其中能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物和精神藥物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使用。

➁ 成癮性:使用者對毒品產生強烈的生理和心理依賴,身體機能持續衰退,使用毒品者將產生不可抗拒的強制性力量,一旦斷掉就會導致戒斷症狀。而且連續使用會產生加大劑量趨勢。

➂ 嚴重危害性:毒品使用者一旦成癮,往往會不擇手段的去獲取毒品,從而誘發其他犯罪,對社會、家庭、個人產生嚴重的危害後果。

3

毒品的具體危害有哪些?

答:

➀ 對社會的危害。毒品具有的成癮性,使得吸毒者一旦吸食或注射毒品後,往往難以戒掉。吸毒者成癮後,為了金錢往往不擇手段。盜竊、搶劫、殺人等暴力犯罪就很有可能發生。

➁ 對家庭的影響。毒品吸食者瘋狂吸食,往往導致家庭關係的破滅。毒品吸食者的性格一般比較怪異,很難與家庭其他成員溝通,更談不上寬容和忍讓。

➂ 對個人的影響。毒品的長期依賴,有可能導致吸毒者身體各方面機能下降甚至喪失,造成精神紊亂、自殺、自殘等嚴重後果。

4

毒品犯罪都有哪些類型?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章第七節共11條27款專門規定了有關毒品犯罪,罪名包括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窩藏、轉移、隱瞞毒品、毒贓罪、非法生產、買賣、運輸製毒物品、走私製毒物品罪、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買賣、運輸、攜帶、持有毒品原植物種子、幼苗罪、引誘、教唆、欺騙他人吸毒罪、強迫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毒罪。

5

持有毒品是犯罪嗎?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非法持有鴉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數量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非法持有鴉片二百克以上不滿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滿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數量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其中,“非法持有”是指違反國家法律和國家主管部門的規定,佔有、攜帶、藏有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毒品。

其中,在戒毒所、監管場所非法持有毒品的、利用教唆未成年人非法持有毒品的;國家工作人員非法持有毒品的等情形屬於“情節嚴重”

6

涉及多少毒品會構成犯罪?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7

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法律後果是什麼?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從重處罰。

8

自己不使用毒品,提供場地供他人使用毒品的,是犯罪嗎?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下列情形的,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定罪處罰:

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年內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年內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受過行政處罰的;

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以牟利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嚴重後果的;

其他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情形。

9

什麼是“毒品再犯”,有什麼法律後果?

答:為嚴厲打擊毒品犯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只要是因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被叛過刑的,又犯刑法第六章第七節規定之罪的,從重處罰。

信息來源:上海寶山法院

上海寶山法院對4起涉毒品犯罪案件進行集中宣判丨6·26國際禁毒日專輯上海寶山法院對4起涉毒品犯罪案件進行集中宣判丨6·26國際禁毒日專輯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