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晨間|“人‘帶貨’,一次1至五萬”!小夥難敵金錢誘惑運毒,還沒出機場就被抓

申晨間|“人‘帶貨’,一次1至五萬”!小夥難敵金錢誘惑運毒,還沒出機場就被抓

案例一:利用體內藏毒走私、運輸毒品

劉某某系四川某高校在校大學生,2019年5月中旬,他通過網絡搜索到“招人信息”,稱需要人“帶貨”,一次給一萬至五萬元人民幣。劉某某當即與對方取得聯繫,對方通過QQ指示劉某某從四川省去往雲南省西雙版納,隨後從西雙版納派人協助劉某某偷越國境至緬甸。

僱主與劉某某在緬甸碰面後,指使劉某某通過體內藏毒以及拉桿箱藏毒兩種方式,將毒品走私回西雙版納。而後,劉某某搭乘雲南至上海的航班,在浦東機場中轉時被公安人員抓獲,在其體內及攜帶的行李箱內查獲海洛因七百餘克。目前,寶山檢察院已依法對劉某某以走私、運輸毒品罪批准逮捕。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劉某某正處於風華正茂的學生時代,本應有一個燦爛光明的未來,但他卻因為貪圖利益,走上了毒品犯罪的不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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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欺騙他人吸毒

翌日,張某某又約徐某某來自己住處談此事,聲稱自己的朋友可以借1萬元給徐某某,徐信以為真。隨後,張某某以慶祝為由,準備了兩杯紅酒,趁徐某某不注意,將冰毒混入杯中讓其飲用,之後二人發生了關係。

事後,張某某稱添加毒品只是為了調動氣氛,並未認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為已經對他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極大危害。張某某使用隱瞞事實真相的手法,使原本沒有吸毒意願的人上當吸毒,其行為已經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條第一款條之規定,涉嫌欺騙他人吸毒罪。目前寶山檢察院已對其提起公訴。

本案中,犯罪分子漠視毒品的危害性以及毒品犯罪的惡劣性,將黑手伸向無吸毒意願的普通人,使得毒品向普通民眾的日常生活滲透,產生了極大的社會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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