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衡水等多地法院宣判20起毒品犯罪案,其中4毒販運毒20餘公斤至河北,一審分別被判十五年有期徒刑至死刑

6月26日,記者從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在第32個國際禁毒日到來之際,河北唐山、滄州、廊坊、衡水、秦皇島、石家莊等多地法院於6月25日、26日集中宣判了20件毒品犯罪案件,37名被告人被依法處以刑罰。其中,分別對10名被告人判處無期徒刑、死緩、死刑,對8名被告人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其中一起案件的案情顯示:被告人李某、路某預謀從緬甸購買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運回河北三河周邊販賣,進行跨國作案。

2018年4月下旬,李某糾集鄭某、吳某、金某從雲南邊境偷渡至緬甸購買毒品後,用事先購買的麵包車藏匿毒品偷運回國。各被告人分工實施犯罪,分兵幾路返回。去年5月初,鄭某駕駛車輛行至河北境內時被公安機關從車底盤夾縫中查獲毒品2萬餘克(即20餘公斤)。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走私、販賣、運輸毒品罪,依法分別判處上述被告人死刑、死緩、無期徒刑、十五年有期徒刑等刑罰。

■文/河北青年報記者智建勳

■編輯/張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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