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雨桐晒合同證明薛之謙合夥人身份 稱證據均屬實

薛之謙 高磊 娛樂 北青網 北青網 2017-09-14
李雨桐晒合同證明薛之謙合夥人身份 稱證據均屬實

9月12日晚,網紅李雨桐自曝被薛之謙騙錢騙感情,網紅張大奕、灣灣等發聲力挺。有網友質疑其只是薛之謙聘期的模特並非合夥人,9月13日,李雨桐晒出合同,證實自己的合夥人身份,並稱現在是一個法制的時代,她提供的所有證據屬實。

李雨桐原文:

第一份合同是2012年簽署的,當時是薛之謙60%,我40%。後來因為薛比較忙,而我需要每天上班負責運營店鋪,在第二次上新後,薛便主動提出再讓我10%,但是他表示重新更改合同太麻煩,既然給我了也就不會反悔,所以實際上我們是5:5分成。

2015年在我掙扎的期間多次提出分手,並且想要放棄店鋪。薛之謙說因為外界都知道他有個女裝店,如果關門的話他會沒面子,因此盡力挽留我,並將合約股份比例改為我80%,薛之謙10%,薛的表妹湯某5%,以及圈內好友朱某5%。

在第二份合約更改後的兩個月,有一家叫做緹蘇的電商運營公司找到我們店鋪,說希望可以5:5分成共同運營這UUJULY。因為當時薛之謙需要支付高磊鑫的第二筆1000萬,還要製作自己的音樂,就向這家公司要求先預付400萬的合作條件。

他向我提出希望這400萬他全部拿走,並作為補償,把他最後剩的10%也都給我。

可是對於我來說,我需要拼命幹下去,先還掉預付的400萬,然後只分到總營業額的45%,還指不定又得拿去填無底洞,永遠不知道什麼時候是個頭。

所以掙扎再三還是決定放棄一切,離開UUJULY。

現在是一個法制的時代,我提供的所有證據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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