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區安全監管局安全生產大檢查第二督查組對昌吉州開展安全生產工作督查

席文海 生物能源 時政 國家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2017-08-28

8月23日-24日,新疆自治區安全監管局安全生產大檢查第二督查組組長席文海帶隊對昌吉州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督查。

督查組按照“四不兩直”的要求,不打招呼,直奔現場,通過聽彙報、查閱資料和現場檢查的方式,先後對呼圖壁縣的中廣核生物能源有限公司和昌吉恆有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及瑪納斯縣的金元利化工有限公司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和執行、風險管控、隱患排查治理、應急管理等情況進行了督查。共發現防火防爆、靜電接地、勞保配備、應急物資、高危作業等各類安全隱患23項,當場叫停違章作業1次,責成當地安全監管部門下發執法文書3份,並依法對相關企業予以處罰。同時,對昌吉州落實國務院、自治區安全生產電視電話會議情況進行了督查。

在督查過程中,席文海副局長還帶領當地安全監管系統幹部以及企業員工重溫了大連石化火災、印度博帕爾毒氣洩漏以及自治區今年以來發生的多起事故教訓,語重心長地與企業負責人及基層員工進行了安全談話,為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敲響警鐘。

席文海指出,開展此次安全生產大檢查督查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李克強總理關於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和自治區黨委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相關部署的具體舉措,並對昌吉州的安全監管系統提出如下要求:一是要“守土有責,守土盡責”,把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常態化、全面化、細緻化;二是要高度關注停產企業並摸排掌握真實情況,針對停產企業制定嚴密的安全監管措施並狠抓落實;三是要切實加強安監執法力度,對企業違法行為要及時查處、抓鐵有痕,嚴防各類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演變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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