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額近500萬!桂林這2個女人被判刑,謊稱信用卡可提額,多人被她們害慘'

信用卡 桂林 荔浦 投資 銀行 南寧 中國經濟網 2019-09-13
"

來源:荔浦檢察院

謊稱信用卡可提額 詐騙鉅款被判重刑

女子莫某、鄭某合謀以信用卡存卡、養卡、提高信用額度可以獲得高利息為幌子,先後騙取多人共440萬餘元;莫某以朋友做玉石等生意為由騙取他人34萬餘元。經荔浦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近前,荔浦市人民法院以犯詐騙罪判處莫某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0萬元;判處鄭某有期徒刑9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30萬元。責令莫某、鄭某共同退賠被害人莫某等人440.37萬元;責令莫某退賠被害人劉某等人34.47萬元。

80零後女子莫某、鄭某,均是荔浦市村民。2014年下半年,莫某與鄭某合謀,以信用卡存卡、養卡、提高信用額度可以獲得高利息為由,採取高息引誘他人投資的方式騙取錢財,莫某主要負責借銀行卡,鄭某則找人“投資”。莫某向親戚朋友借了信用卡、儲蓄卡40餘張,鄭某謊稱其有個朋友在南寧市某銀行當副行長,在荔浦市開展信用卡存卡、養卡、提高信用額度業務,1萬元1天“返利”40元至100元不等,高息引誘他人“投資”。2014年7月至2015年4月期間,在荔浦市騙取被害人莫某甲221.32萬元、莫某乙88萬元、黃某74萬元、鍾某32萬元、唐某25.05萬元,上述被害人直接將現金給鄭某或多次通過轉賬的方式,將錢轉到鄭某提供的銀行賬戶或者銀行卡,鄭某再將收到的錢轉給莫某指定賬戶。鄭某從中獲利6萬元,其餘款項被莫某用於賭博、生活開銷等。

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期間,莫某賭博輸錢後又想扳回本,謊稱其有朋友做汽車抵押生意、玉器生意、刷信用卡生意等,以需要大量現金週轉為由,高息引誘他人“投資”,在荔浦市先後騙取劉某19萬元、蔡某8.9萬元、陸某3.97萬元、姚某2.6萬元。

綜上,莫某、鄭某多次騙取他人錢財,涉案金額分別為474.84萬元、440.37萬元。

2016年4月26日,鄭某被公安民警抓獲,同年6月1日被取保候審;因涉嫌詐騙罪,於2018年11月26日經荔浦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2018年8月26日,莫某蘇州市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荔浦市法院以審理後認為,莫某、鄭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的方法,騙取他人錢財,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莫某、鄭某二人是共同犯罪,鄭某在本案中起次要作用,是從犯,依法應當減輕處罰。莫某、鄭某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