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信用卡逾期 刑事立案標準從1萬上調到5萬 你如何看待?

信用卡 刑法 法律 中國人民銀行 財經 唐家大少1987 2018-12-01
12月1日起信用卡逾期 刑事立案標準從1萬上調到5萬 你如何看待?

近日一篇"90後人均負債額是月收入的18.5倍,人均負債12萬元"的新聞刷爆了互聯網,這幾年各種網貸平臺、信用卡、支付寶花唄、白條等借貸平臺的快速發展,先享受後買單,用未來的錢享受現在的生活,越來越受到大家的追捧,這是要向歐美看齊了。

據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數據顯示,我國信用卡持有量達六億多,相當於每2人就持有1張信用卡,上半年的信用卡逾期未還款金額達880多億元。很多人不看自己的預期收入,任性刷刷刷,以卡養卡,最後資不抵債,造成了逾期不能還款,被追究刑事責任。

12月1日起信用卡逾期 刑事立案標準從1萬上調到5萬 你如何看待?

按照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信用卡逾期未還款超過三個月,額度超過1萬元,經過銀行3次以上催繳任然不能還款或者玩失蹤逃避還款的,銀行可以以惡意透支為由,按信用卡詐騙罪報案的,很多人也因此被追究了刑事責任。

12月1日起信用卡逾期 刑事立案標準從1萬上調到5萬 你如何看待?

11月28日,最高院和最高檢對於信用卡刑事犯罪方面,共同發佈了最新的司法解釋,我們來看看主要內容有哪些。

一、第六條: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兩次有效催收後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對於是否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新的司法解釋規定:應當綜合持卡人信用記錄、還款能力和意願、申領和透支信用卡的狀況、透支資金的用途、透支後的表現、未按規定還款的原因等情節作出判斷,而不是按之前的超過3個月就算非法佔有。

二、第八條:“惡意透支,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五百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立案標準: 數額較大 從1萬到10萬元調整為5萬-50萬

數額巨大: 從10萬到100萬元的調整為50萬-500萬

數額特別巨大: 從100萬以上的調整為500萬以上

也就是說刑事立案的標準從原先的1萬上調到5萬,逾期額度少於5萬的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三、第九條“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公安機關刑事立案時尚未歸還的實際透支的本金數額,不包括利息、複利、滯納金、手續費等髮卡銀行收取的費用;歸還或者支付的數額,應當認定為歸還實際透支的本金。也就說的逾期額度只看本金,不像之前利息、滯納金等等各種費用都算上。

四、第十條:“惡意透支數額較大,在提起公訴前全部歸還或者具有其他情節輕微情形的,可以不起訴;在一審判決前全部歸還或者具有其他情節輕微情形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是,曾因信用卡詐騙受過兩次以上處罰的除外。”也就是說銀行報案公安機關立案後,檢察院還沒有提交法院之前,全部還清的就不會被起訴,法院判決之前還清的也可以不判刑。

該司法解釋生效時間為2018年12月1日,對於有信用卡逾期的朋友們來說這是好消息,但是該司法解釋的實施是否會加重信用卡的逾期情況,對此你怎麼看?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