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賴”酒場被抓忙還錢'

信用記錄關愛日 江蘇 沭陽 儀徵檢察 2019-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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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江蘇法制報記者 戴麗娟 通訊員 李金寶

“什麼,不還錢就拘留?我又沒說不還,我現在就籌款,保證今天把錢還上。”7月29日,在飯桌上被抓的被執行人馬某,見執行幹警動了真格,頓時慌了神,表示同意履行法院判決。

被執行人馬某曾從申請人趙某處購買禮品,經結算,馬某欠趙某貨款1.9萬元,馬某於2011年5月5日向趙某出具欠款欠據一份。後來,馬某未按約定期限還款。趙某訴至法院。沭陽縣法院於2013年3月25日開庭審理後,依法判決被告馬某給付原告趙某貨款1.9萬元及利息。馬某未按判決履行給付義務,趙某申請強制執行。執行幹警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了相關法律文書併到其家中做工作,馬某仍置若罔聞,沒有賠償意向,並東躲西藏。7月29日11時30分許,執行幹警蔣復禮接到趙某電話,稱被執行人馬某正在某酒店吃飯,請求法院出警控制。11時40分許,執行幹警抵達某酒店,依法傳喚被執行人馬某。敦促馬某立即履行義務,但馬某卻表示現在沒有錢給。當執行幹警告知其拒不履行義務即對其司法拘留時,馬某這才服了軟,表示自己現在就籌錢,當天17時20分許,被執行人馬某履行了全部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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