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全國村級光伏扶貧農場(松桃苗族自治縣)EPC統一招標項目已由松桃苗族自治縣發改(委)局以鬆發改投資【2017】571號文批准建設,建設條件已落實。招標人為貴州鬆桃惠民農業產業扶貧開發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進行公開招標,特邀請潛在投標人蔘與投標。
2.項目概況
2.1建設地點:
序號 建設地點 總裝機容量(MW) 備註
1 松桃苗族自治縣長興堡鎮燈陽村、三八村、白果村 3.2
2 松桃苗族自治縣24個鄉鎮 97.2
2.2項目總投資:約7.6億元。
資金來源:20%由中標方協助籌集社會資金借款給招標人;80%由中標人協助招標人辦理銀行貸款。
2.3建設規模:每村裝機容量400kw,總裝機容量100.4MWp(以最終併網容量為準)。
2.4工期要求:自接到招標人進場通知後,4個月內實現併網發電。
2.5招標範圍:
光伏場區的勘察、設計、設備及材料採購、運輸、裝卸、儲存、保險、建築工程、施工安裝、調試試驗及檢測、試運行至正常發電,具體範圍以招標文件技術規範和要求為準。
2.6質量要求:項目需滿足光伏發電站相關國家規範要求,滿足電網公司併網相關要求。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註冊的獨立的企業法人,同時具有有效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經營範圍應具有光伏項目經營權);
3.2、投標人公司註冊資本為1億元及以上,並提供銀行1億元以上的資金證明;
3.3、如果投標人自行進行施工的,該企業資格必須符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二級及以上註冊建造師資格;
如果投標人委託光伏工程施工企業進行施工,被委託的光伏工程施工企業資格必須符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且具有電力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擬派項目負責人具有二級及以上註冊建造師資格(投標人在投標文件中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原件備查);
3.4投標人業績滿足:2013年1月1日起至今,具備開發建設光伏電站項目累計達到500兆瓦及以上,並附項目明細表;
3.5投標人財務狀況良好,需提供近三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投標人總資產達到10億元人民幣及以上。(若為外幣,按2016年12月31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匯率中間價計算);
3.6投標人提供資信良好、沒有騙取中標或嚴重違約的不良記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不良記錄的承諾書;
3.7投標人需提供承諾,借給貴州鬆桃惠民農業產業扶貧開發有限公司20%資本金,期限為15年等額還本付息,並承擔併網前建設期的全部資金包括利息(提供承諾函,並加蓋單位公章);
3.8投標人需提供承諾,為扶貧項目提供20年的運維服務,每年收取運維費(含大修理費用)不超過0.08元/瓦(提供承諾函,並加蓋單位公章);
3.9投標人需對建設期承諾,在縣政府提供可建土地開始,四個月內實現併網發電(提供承諾函,並加蓋單位公章);
3.10投標人承諾項目併網後,為貧困村提供農業技術或與扶貧村合作種植特色農業(提供承諾函,並加蓋單位公章);
3.11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資格審查方法:資格後審。
5.招標文件的獲取
5.1報名所需提交以下資料:
1)單位介紹信或法人授權委託書;
2)營業執照、資質證書。
5.2請於2017年6月9日至2017年6月14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6:30持單位介紹信購買招標文件。
5.3招標文件售價 500元,售後不退。
5.4不能前往購買招標文件的投標人,在報名時間內可將5.1要求的報名資料掃描後以電子郵件的方式發送至以下郵箱,同時將購買招標文件款匯入如下賬號(需電話確認),經確認無誤後招標代理髮出招標文件。
聯繫人:陳濤
手機: 13131255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