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採購條件
項目建設單位為平高集團有限公司,建設資金為企業自有資金,採購人為平高集團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採購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採購。
2.採購範圍及標段劃分
2.1採購範圍:本次採購內容為洛陽新安縣16.98MWp光伏扶貧項目所需的組串式逆變器設備及其相關服務的要求,技術規範包括逆變器性能參數、設計、製造、保修、驗收、技術服務和資料要求具體內容詳見競爭性談判文件及技術規範書。
2.2標段劃分:本項目共劃分為兩個標包
序號 規格 數量 標包
1 5K 103 1
2 50K 29
3 4.6k-DM 14
4 60K 1
5 10K(11.5KW) 178 2
6 15K 38
7 17K 11
8 20K 108
9 30K 50
3.應答人資格要求
(1)本次採購要求應答人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註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須具備相應貨物的製造能力,並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貨等承擔採購項目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
(2)應答人需提供其實際工程經驗,須具有最近1年所投標的同類型組串式逆變器在國內有1個單體規模10MWp及以上,合計50MW以上項目的大規模實際應用業績,業績表中應包含電站名稱、電站規模、供貨型號及數量、業主單位等關鍵信息;
(3)具有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並通過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
(4)應答人還須滿足如下通用資格要求:
(4.1)取得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標準規定的有效許可證。取得談判文件要求的有效認證證書。
(4.2)應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商業信用。
(4.3)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係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包投標或者未劃分標包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
(4.4)根據《國家電網公司供應商不良行為處理管理細則》的規定,應答人存在導致其被暫停中標資格或取消中標資格的不良行為,且在處理有效期內的,不得參加相應項目的投標。
(5)本次採購不接受聯合體應答;
4.談判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於2017年6月21日至2017年6月23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本人身份證、“應答人資格要求”中所要求材料加蓋公章的電子文檔一套及聯繫方式,發送至採購代理機構郵箱,聯繫採購代理機構報名,並同時郵寄一套紙質加蓋公章的報名材料至採購代理機構,資料齊全符合要求者向其發售談判文件。
4.2談判文件售價500 元/份,電子版,售後不退。
5.遞交應答文件的時間及地點
5.1應答文件遞交時間及地點:詳見談判文件
5.2逾期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應答文件,採購人不予受理。
聯繫人:陳濤
電 話:13131255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