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一個叫Chester Bennington的孩子出生在美國亞利桑那州
1986:Chester經常轉學,卻因為眼鏡和比別人大的額頭被人嘲笑,在學校他少數的朋友也是一些卑微的人。同年,最好一個好朋友自殺了,真正的朋友越來越少。
1987:Chester的父母離婚。
1991:這一年底他交了一些年齡比他大的朋友,其中一個人對Chester實施了性虐待。
1992:虐待持續了一年多。
1993:Chester開始接觸酒精和毒品,以此療傷;之後虐待結束了,因為虐待Chester的那個人死了。
1994:Chester18 歲,他不相信任何人,也幾乎沒有朋友,沉溺於毒品之中。
後來,友好的Samantah出現了,Chester開始了新的生活,並最終戰勝酒精和毒品。
1997:Chester通過試鏡進入Xero的樂隊(後來的Linkin Park)擔任主唱。
2017年7月20日晚,BBC新聞發出報道,Chester Bennington在加州洛杉磯的私人花園上吊自殺,年僅41歲。
聽到消息後粉絲都紛紛落淚,傷心欲絕表示難以接受。我也一樣,雖然不是他的粉絲,但是他的歌聲卻是陪伴了的青春歲月。
聽到這則令人難過的訊息,不經讓人產生疑問。明明樂隊Linkin Park才發佈了新歌,下半年已經排滿了巡迴演出。卻突然發生這樣的事情,這究竟是為什麼?
首先,我們來回顧一下Chester的童年:
在18歲之前,當時Chester還只是個在美國街角備受欺凌的孩子,他童年受了很多傷害,尚未成熟的心靈早已經飽受摧殘。
18歲以後,他終成強大到可以掌握自己的生命,在舞臺上的他燦爛耀眼,嗓音強大,充滿穿透力的力量與希望感染了無數80、90後的青年,他的歌區包括在各種社交媒體以及遊戲中都廣為流傳。
BBC記者曾採訪並評價到:“雖然他的聲音憤怒、尖銳,但是他本人卻是溫和、健談、有趣的。”(Whilst his vocal persona could be described as angry and harsh, in person he was warm, articulate and funny.)
雖然在他耀眼背後,我們不懂他經歷的艱辛與痛楚。成年的他依舊幾經抑鬱折磨,並且也承認自己有過輕生的念頭,他也努力掙扎,努力裡想要區擺脫過去童年的黑暗史......失敗,並且最終付諸行動。
就像他在 In the End 中所唱的,“Even though I tried, It all fell apart.”(我努力過,但終究一切徒勞。)
雖說此次事件原因還在調查中,但是大眾普遍都認為,這跟他小時候被性侵的經歷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有人惋惜道:“他的歌聲是從絕望到狂暴再到甦醒,數年來喚醒了無數的迷茫青年,可最終卻還是沒有勸回自己。”
所以說“性侵”實在是個沉重的話題,特別是持續性的性侵,給孩子的傷害是日後輝煌成就也是無法彌補的。
讓我想起前不久前自殺的臺灣女作家林奕含,她在13歲被補習班老師誘姦後嘗試告訴家長,家長卻誤解並罵了她,後來她只能長期忍受這種狀態,直到後來抑鬱症久治不愈,然後自殺。
她根據自己小時候的經歷寫下小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按照小說中寫的,思琪用“愛上老師”這種防禦機制來讓自己接受這件事情,因為她沒有其他辦法——“他完完全全改變了我的一生。”
除了承受了心靈創傷與掙扎之外,林奕含也呼籲著少年兒童性侵事件對孩子心靈傷害的嚴重性,在書中的感受也是站在孩子的立場來思考和反應的,但最終也還是沒有將自己說服。
近幾年,社會上類似的性侵案被接連層出不窮,孩子的年齡普遍低齡化,次惡劣行徑觸目驚心,引人深思。
我做家教的時候接觸過一個十幾歲的男孩,他說自己在外演出時被導演要求陪睡,此後他就“一夜長大”,開始學會抽菸,體重也不受控制增長。
如果不是親耳聽到,我也沒想到這種事就在自己身邊。
就在這幾日,知名大V、我是演說家選手徐豪傑還被曝創辦戀童癖網站,開小號發佈大量戀童相關的言論和圖片,其罪惡行徑令人千夫所指。
在我國,戀童癖者已經是一個很大群體,根據一個記者匿名調查,很多戀童癖者自認為與“同性戀”無區別,是一種正常的性取向,覺得自己只是恰好喜歡“正太”“蘿莉”。
經過許多案情對比,他們可能會對熟人下手,也可能對陌生人下手,特別家長不太關注的孩子,男女都可能。
一開始可能並不會對孩子做什麼違法行為,只是會對孩子很好,給他們利誘和“關愛”,久而久之,等到孩子對他們產生信任與依戀,再找機會下手。
在他們這群人眼裡,言談間對自己的行為並無愧疚,還帶著些許無可奈何的自憐,或者自豪,只有少數人覺得內疚羞愧。
這些群體也隱藏著一條產業鏈,交換戀童癖網站鏈接和其他資源,甚至是對孩子的賣淫行為,這些行為在許多國家都是違法行為。
我們在呼籲法律判決的同時,也該意識到對孩子自我保護的教育。孩子對“性”這件事是無知的,對於親友老師的“過分舉動”也沒有防範意識。
如果不對孩子進行及時保護和教育,Ta可能就會成為壞人的“獵物”。
那麼,父母怎樣教育孩子不受侵犯?
父母在教育孩子時,對待性不能太過諱莫如深,遮遮掩掩,而是要以健康、正面且嚴肅的態度與孩子討論性的問題,包括性侵問題(如果無法做到,可以自己先進行一些諮詢,首先自己接受正確的引導和了解)。並且從小給孩子樹立一些正確觀念:
1.告訴孩子區分開性別“我是男孩”“我是女孩”
孩子從3歲開始就會產生性別意識,所以3歲前要養成孩子穿內褲的習慣。並且通過平時小事,讓孩子意識到自己的性別,也意識到男女有別。去公共澡堂或更衣室時,男孩最好由爸爸帶,女孩由媽媽帶。
2.告訴孩子“這裡不能碰!”
通過平時洗澡或者換衣服,家長要讓孩子意識到私密處是不容侵犯的領域,不允許其他人隨意觸碰。孩子身體發育、出現性覺醒時,要與孩子正面溝通。
3.注意孩子的生活“XX對我特別好”
父母要注意捕捉孩子發出的信號。除了學了什麼、成績怎樣,父母也要多詢問孩子在幼兒園或者學校開不開心,與其他人關係怎樣。多留意孩子的情緒變化,如果在說起哪個人時孩子情緒異常,就要多注意了。
4.告訴孩子學會拒絕“我不要!”
雖然我們要對陌生人抱以善意,但是在孩子獨自一人時,還是要教他提高警惕,勇於說“不!”,不要跟陌生人到沒人的地方,不上陌生人的車。
5.與孩子建立緊密的信賴感“我要告訴我媽媽”
讓自己成為孩子信任的人,時常與孩子溝通和表達的安全感。一旦侵犯和惡意觸碰的行為發生,孩子才會及時告訴家長讓家長髮現,防止傷害擴大延長。
家長交會孩子學會自我保護。不受傷害,才能身心健康長大,並接納自己。身心健康,是一切幸福與成功的前提。
最後,再次悼念陪伴我走過青蔥歲月的Chester Bennington,願你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