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性侵女生潛逃17年 民警往返4000多公里將其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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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人民網

人民網成都7月18日電 “我知道你們遲早一定會來的。”這是17年前因性侵女學生外逃的嫌疑人馮某某被四川省南江縣公安局民警抓獲後的第一句話。近日,犯罪嫌疑人馮某某性侵未成年少女被四川省南江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年零六個月。這起長達17年的案件終於落下帷幕。

嫌疑人馮某某生於1975年,中師畢業後回到家鄉任教,在一所中學擔任音樂教師。2001年5月,在馮某某寢室裡,在明知被害人小雪(化名)不滿14歲的情況下對其實施性侵。同年7月份某日,馮某某以通過為小雪請假的方式將其帶出學校,再次對小雪實施性侵。由於該次小雪深夜未歸,引起了宿管老師的警惕,經報告學校後很快案發。馮某某在公安機關尚未對其採取強制措施前便畏罪外逃。

馮某某一逃就是17年,案件的偵破也陷入了困境。

據馮某某交代,外逃後的他不知何去何從,幾經周折到了拉薩,因為害怕自己的身份敗露,購買了一張名為馮某的假身份證用於租房,在一菜市場打工維生。

提心吊膽的過了兩年後,膽子逐漸大了起來。由於當時沒有戶籍網絡系統,馮某某通過造假的方式偽造了一套戶籍和身份信息,同時由於當時馮某某有一定的文化基礎,通過學習,其順利考入西藏大學。畢業後他應聘到昌都地區的一所中學任教。

2018年2月,南江縣公安局民警從西藏昌都警方獲息,他們在工作中發現,西藏昌都市丁青縣的一名老師與南江縣公安局網上追逃的嫌疑人馮某某部分特徵吻合,但是不能百分之百確認,因為案發時也沒有取得嫌疑人的其他生物證據。

考慮到嫌疑人馮某某的父親還在世,可以通過和昌都地區的警方協作,在不引起被比對人察覺的情況下,提取其生物樣本與嫌疑人馮某某父親的生物樣本進行比對來確定嫌疑人。通過與昌都地區公安機關配合,當地社區以網格管理需要的方式提取了被比對人的血液進行DNA鑑定,庚即南江縣公安機關將嫌疑人馮某某父親的DNA鑑定作出,一經比對,迅速確定了被比對人就是外逃17年的嫌疑人馮某某。

丁青縣海拔3600多米,從南江縣到丁青縣2000多公里。家是高海拔地區的民警黃國偉和有過藏區工作經驗的民警吳傑等3人,主動承擔了這次押解任務。

2018年3月29日,歷時一週時間,往返路程達4000多公里。黃國偉等人順利將潛逃17年的上網逃犯馮某某押解回了南江,並於3月30日將其刑事拘留。 (王洪江 蔡欣 楊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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