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梅州日報
5月7日
一個關於興寧一穿校服女學生
遭多名學生毆打的視頻
引起了市民的關注和熱議
興寧市教育局
和公安局
立即對該事件介入調查
並將調查結果公佈
興寧市教育局和公安局
於5月7日分別對該事件進行通報
經調查,事情起因是由於沐彬中學初一級學生劉某某與初一級另班學生遊某因口角是非引發矛盾,劉某某遂糾集初一級學生劉某、肖某 、陳某、朱某等人,於5月6日下午放學後約5:40時,在市一小校門側毆打遊某,並拍攝視頻上傳至網絡,在微信朋友圈造成不良影響。
事情發生後,興寧市教育局於5月7日上午會同沐彬中學、寧新派出所以及學生家長進行協商解決,經過派出所和學校耐心細緻的教育,打人一方的學生和家長均能認識到錯誤,並作出誠懇道歉,取得了被打學生和家長的諒解。雙方家長對事件處理結果沒有異議,並表示會進一步加強對孩子的教育。
目前,沐彬中學已安排人員對被打學生遊某進行心理輔導,並陪同遊某到市人民醫院檢查,檢查結果顯示沒有大礙。沐彬中學已按照相關規定,對參與打架的學生給予紀律處分,並繼續進行跟蹤教育。
嚴重校園欺凌者可被勒令退學
2018年10月30日,廣東13部門聯合印發的《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的實施辦法(試行)》,於2018年12月1日起實施,有效期三年。給他人起侮辱性綽號、在社交媒體上發表貶低或者侮辱他人人格言論的、 對他人進行拳打腳踢等均屬於欺凌。
學校對於屢教不改或者情節惡劣的嚴重欺凌事件中的欺凌者,在進行批評的同時給予懲戒,嚴重者可給予留校察看、勒令退學、開除學籍等處分。
在生活中
哪些信號說明孩子已遭欺凌?
如果真的遭遇校園欺凌又該怎麼辦?
向校園欺凌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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