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沒偷到錢燒車洩憤 確認火真的燒起來了才離開

刑法 新聞 武漢 湖北 新聞看點 2019-05-26

據看看新聞報道,5月20日凌晨,在湖北武漢街頭,一輛轎車駕駛室突然起火。嫌疑人被捕後交代稱,自己沒在車上偷到錢,心生怨恨就放火燒車。


男子因沒偷到錢燒車洩憤 確認火真的燒起來了才離開


圖片來源:看看新聞

事發現場的監控中顯示,嫌疑人於5月20日凌晨3時18分,拉開該車車門進入副駕駛。3時38分,經過一通翻找,嫌疑人用打火機將方向盤套點燃並離開。但是由於車門關閉後車內缺少氧氣,火很快便熄滅了。3時43分,嫌疑人又回到了被燒車輛,再次進入並點燃。

民警經過偵查很快抓獲了嫌疑人曾某,據曾某交代,自己因為沒錢去網吧,就順著街邊拉車門盜竊。但是因為沒偷到錢,心裡很不爽,一氣之下燒車洩憤。第二次燒車的時候,自己沒直接走,坐在現場旁邊看著,火真的著起來後自己才走。目前曾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審理中。


男子因沒偷到錢燒車洩憤 確認火真的燒起來了才離開


圖片來源:看看新聞

法律工作者表示,曾某的行為已經適用放火罪,根據刑法相關條文,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損害極端嚴重的,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其中重大損失的判定標準一般為損失5萬元以上。(楊子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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