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拘役一個月緩刑兩個月,已被關一個月現可以外出嗎?

刑法 法律 黑龍江省 法務 法妞問答 2019-04-28

緩刑,也被稱為是暫緩量刑,而這種刑法主要針對的是,已經經過司法程序確定為犯罪的犯罪行為人,並且宣告定罪需要進行刑事處罰的犯罪人,對其進行監進行一種暫不執行的刑事處罰。

網友諮詢:

你好,我是拘役一個月緩刑兩個月, 而且我被關了一個月,今天到司法局去讓我哪裡都不能走,我現在外面工作方面急需要出去,求意見。

被判拘役一個月緩刑兩個月,已被關一個月現可以外出嗎?

黑龍江美盛泰富律師事務所王有東律師解答:

緩刑是有期徒刑的一種特殊執行方式,即判處有期徒刑不在監獄執行,並設定緩刑考驗期,但考驗期無故意犯罪或嚴重違法行為的,到期可撤銷原判刑罰,不再履行。緩刑只是暫緩執行。

王有東律師解析:

根據我國的刑法規定,如果公民的行為構成犯罪,而且所觸犯的罪行需要剝奪公民的人身自由,並且需要進行一定的勞動改造,因為其犯罪的情節較輕,將會對其進行拘役。

被判處緩刑的犯罪人需要由特定的考察監督機構在犯罪人的刑期內察,並且該機構會根據罪犯在考察期間的表現判定罪犯是否需要進行具體的刑法,如果在監察期間罪犯再次違反法律,就需要按照法院判處的刑期進行服刑,如果期間沒有犯錯就不需要進行具體的服刑處罰。

我國的刑法規定符合緩刑的條件的幾類犯罪人,主要是被判處了拘役的或者是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據相關的機構判定對於犯罪分子處以緩刑確實不會危害到社會的安全的犯罪分子,將能被判處緩刑。但是被判處緩刑的犯罪分子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還有行政法規,並且服從相關機構的監督,而且需要在服刑期間按規定的時間向相關的機構提交報告,如果需要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需要報告相關機構批准。

緩刑的考驗期限是根據犯罪人對其犯罪情況的交代,還有犯罪的情節以及對其犯罪行為的悔過情況來判定的,但是如果緩刑的考驗期限太長將會影響其改造的積極性,但是如果考驗期限過短又難以發揮緩刑考驗期限對被考驗人的考察作用。而且一般來說犯罪情節越重考驗期限越長。

對於拘役的緩刑考驗期根據法律的規定為原來判決的刑期以上,也就是說考驗期限將會比原來判定的服刑期要長,但是考驗期限將會在一年之下,而關於最低的考驗期限,拘役為兩個月。

畢業於吉林大學法學專業,農工黨員,黑龍江美盛泰富律師事務所主任、高級合夥人。律師執業十一年,帶領團隊主攻刑事辯護、房地產開發及建設工程、企業法務等業務領域,現給哈工大集團等省內知名企業擔任法律顧問等。
被判拘役一個月緩刑兩個月,已被關一個月現可以外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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