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特殊慢性病19日起復檢 70週歲以上患者免檢

血友病 社會保險 肝硬化 傳染病 東北網 2017-06-09

生活報6月8日訊 7日,記者從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獲悉,哈爾濱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2017年度特殊慢性病複檢工作將於本月19日開始。自本次複檢起,對複檢時間和地點及免檢範圍進行了調整。符合複檢條件的特殊慢性病患者,應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參加複檢,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複檢或複檢未通過的患者,不再繼續享受相應病種的特殊慢性病待遇。

據悉,此次參加複檢的患者是指2007年、2009年、2011年、2013年和2015年開始享受慢性病待遇至今的特殊慢性病患者。其中,70週歲(1947年10月1日之前出生)以上的慢性病患者,自今年起免於參加複檢。複檢後的次月初,患者可通過複檢醫院、12333諮詢熱線、哈爾濱市人社局網站、各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等方式查詢複檢結果。

今年起每年複檢時間固定

參加複檢的特殊慢性病患者須攜帶相關材料:1、本人身份證原件和社會保障卡原件及複印件;2、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張;3、與本人病情相關的近期住院病歷複印件(加蓋專用章)或門診病歷及其他相關醫學輔助檢查材料。依據收費標準,每複檢病種由指定的複檢醫院按規定收取複檢費30元。

自今年起,每年的複檢時間將固定化,減少患者因漏檢無法享受慢性病待遇現象的發生。每季度開展一次複檢,複檢以第二季度為主,其他季度為補檢;複檢時間第二季度為季度末最後十個工作日(也就是每年6月最後十個工作日),其他季度為季度末最後五個工作日。

今年起70週歲以上患者免於參加複檢

據悉,70週歲(1947年10月1日之前出生)以上的慢性病患者,自今年起免於參加複檢。

血液(腹膜)透析由患者所在定點醫院統一審驗,患者本人不再到現場進行復檢。肝、腎移植術後抗排異治療由審驗定點醫院在審驗期間對患者進行生存認證,患者本人不再到現場進行復檢。另外,精神分裂症、帕金森氏病及綜合症、血友病、再生障礙性貧血和肝豆狀核變性等五類病種;因癱瘓臥床不起的往診申報患者;已辦理長期異地安置手續的患者,可委託家屬代理複檢。

符合本次特殊慢性病複檢條件的患者,又在2016年申報增加其他慢性病病種待遇的,需在本次合併複檢。再生障礙性貧血、血友病、肝豆狀核變性、系統性紅斑狼瘡患者到黑龍江中醫藥大學附屬第二醫院進行復檢;肝硬化失代償期患者到哈爾濱市傳染病院進行復檢;精神分裂症患者到哈爾濱市第一專科醫院進行復檢。因欠費或其他原因導致停保的慢性病患者,可以進行復檢,複檢通過的患者,待單位或個人補齊欠繳醫療保險費用並恢復醫療保險待遇後,再享受相應的待遇。

哈爾濱市特殊慢性病19日起復檢 70週歲以上患者免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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