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迎12項出入境便利新政 永久居留推薦權單位新增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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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網訊 記者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獲悉,今日起,我市全面實施公安部通報發佈的12項移民出入境便利政策措施(以下簡稱“12條新政”)。

據悉,2017年起,舟山、杭州先後作為試點地區實施7條出入境新政。此次“12條新政”在浙江實施,是將原在舟山、杭州試點的部分出入境新政覆蓋到了全省,同時增加普惠全省的新政策。記者瞭解到,按照原政策,浙江有永久居留推薦權的單位只有5家,“12條新政”實施後,新增25個推薦單位。溫州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在推薦單位之列。

“12條新政”的實施是移民出入境管理部門聚焦外籍高層次人才、長期在華工作人員、外國優秀青年和外籍華人四類群體,激發其來華創新創業、投資興業激情和熱情,進一步優化涉外工作軟環境。

“12條新政”將帶來哪些變化?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外國人管理大隊大隊長肖敏介紹,例如“政策七”:新政中的中國境內企事業單位聘僱的外國人,已辦妥工作許可、來不及出境辦理工作簽證的,可憑工作許可等材料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辦工作類居留許可;對已連續兩次辦理1年以上工作類居留許可且無違法違規行為的,第三次申請工作類居留許可,可向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按規定申辦有效期5年的工作類居留許可。按原有政策,只有高層次人才、外籍華人,才可以辦理5年工作類居留許可。而新政對在浙江穩定工作,且遵紀守法、信譽優良的外籍人員提供長期居留的便利,還簡化了辦理工作類居留許可的程序。

不僅如此,在“12條新政”中,對外籍人員有4年工作經歷、穩定的生活保障、納稅信用良好即可申請永久居留;外籍華人有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在國家重點發展區域連續工作滿4年,每年實際居住不少於6個月的,就可以直接申請永久居留;針對外國留學生創新創業的條款,新政支持國內重點高等學院外國留學生、國際知名高校外國學生畢業後直接在浙江創新創業等等。

市公安局有關負責人介紹,“12條新政”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關於“放管服”改革要求,是進一步優化溫州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對招徠高層次人才和促進經濟發展發揮及其重要的作用,有力助推溫州新時代“兩區”建設。

來源:溫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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