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寧獲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3650萬

咸寧市 農業 農村 農民 香城都市報 2019-06-13

香城都市報報訊(記者陳志茹 通訊員劉宇軒)近日,記者從市農業農村局獲悉,我市今年獲中央財政農機購置補貼資金3650萬元,指標已分解到全市各縣,鼓勵農民和農業生產組織踴躍購機。

據悉,咸寧市補貼機具種類範圍為13大類31小類81個品目,今年新增旋耕播種機、秧苗移栽機、有機廢棄物好氧發酵翻堆機、畜禽糞便發酵處理機、有機肥加工設備、有機廢棄物乾式厭氧發酵裝置、殘膜回收機、沼液沼渣抽排設備等8個機具品目。

為推進補貼範圍內機具敞開補貼,今年最大的變化,就是取消部分限制性規定。主要取消個人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年度內享受農機購置補貼資金額度限制;取消在補貼機具上噴印補貼標識的規定;取消補貼申請過程中不必要的限制性規定。

今年,購機補貼仍實行“先購後補”模式,購機者實行自主購機、定額補貼、先購後補、縣級結算、直補到卡(戶)的操作流程,購機者向戶口所在地縣級農機部門提出補貼申請,提交有關申請資料。

縣級農機化主管部門在受理購機者補貼申請後,應於30個工作日(不含公示時間)內完成審核,對通過複核的補貼申請信息進行不少於30天的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報送同級財政部門,通過國庫集中支付的方式兌付補貼資金。

市農業農村局鼓勵各地要探索開展非現場補貼申請、補貼機具核驗預約等服務,因地制宜開展補貼辦理“一站式”、進村入戶等服務,加快實現購機者申領補貼“最多跑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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