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雪製藥子公司九極生物違法廣告遭罰 宣稱預防腫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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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27日訊 昨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公佈2019年第二批虛假違法廣告典型案件,其中,廣東九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九極生物”)發佈違法廣告遭罰4.5萬元。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通報稱,九極生物通過微信公眾號發佈含有“預防腫瘤”“抑菌、抗病毒作用、抗腫瘤作用、護肝解毒作用、降血糖和降血脂作用”等內容的保健食品廣告,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違反了《廣告法》第十八條第(二)項的規定。依據《廣告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2019年3月,廣州市黃埔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處罰,責令停止發佈違法廣告,並處罰款4.5萬元。

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發現,九極生物為廣州市香雪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香雪製藥”,300147.SZ)的全資子公司。

香雪製藥2018年年報顯示,九極生物2018年實現營業收入為1.02億元,營業利潤為2853.00萬元,淨利潤為2490.40萬元。

值得注意是的,九極生物曾因非法傳銷案件資金遭法院凍結。中國裁判文書網2017年5月11日發佈的《申請人通山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與被申請人廣東九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傳銷一審行政裁定書》顯示,2017年3月23日,在查處九極生物非法傳銷一案中,為防止九極生物轉移或隱匿非法資金,通山縣工商行政管理局向通山縣人民法院提出財產保全申請,要求對九極生物在支付寶及金融機構相關賬戶的存款依法予以凍結4000萬元,期限為一年。2017年5月31日,通山縣工商管理局又提出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廣告法》第十八條規定:保健食品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 (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 (二)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 (三)聲稱或者暗示廣告商品為保障健康所必需; (四)與藥品、其他保健食品進行比較; (五)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 保健食品廣告應當顯著標明“本品不能代替藥物”。

《廣告法》第五十八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佈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並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准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 (一)違反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發佈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的; (二)違反本法第十七條規定,在廣告中涉及疾病治療功能,以及使用醫療用語或者易使推銷的商品與藥品、醫療器械相混淆的用語的; (三)違反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發佈保健食品廣告的; (四)違反本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發佈農藥、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廣告的; (五)違反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發佈酒類廣告的; (六)違反本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發佈教育、培訓廣告的; (七)違反本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發佈招商等有投資回報預期的商品或者服務廣告的; (八)違反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發佈房地產廣告的; (九)違反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發佈農作物種子、林木種子、草種子、種畜禽、水產苗種和種養殖廣告的; (十)違反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二款規定,利用不滿十週歲的未成年人作為廣告代言人的; (十一)違反本法第三十八條第三款規定,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為廣告代言人的; (十二)違反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內或者利用與中小學生、幼兒有關的物品發佈廣告的; (十三)違反本法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發佈針對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廣告的; (十四)違反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未經審查發佈廣告的。 醫療機構有前款規定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除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處罰外,衛生行政部門可以吊銷診療科目或者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明知或者應知有本條第一款規定違法行為仍設計、製作、代理、發佈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沒收廣告費用,並處廣告費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由有關部門暫停廣告發布業務、吊銷營業執照、吊銷廣告發布登記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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