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眼女”是不是借傷栽贓港警?警方拿到關鍵醫療報告'

香港 美國僑報網 2019-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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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香港一名女示威者在遊行中受傷,究竟是被其他示威者所傷,還是被警方所傷,近一個月來未有定論,事主至今未曾公開露面。正因為真相未明,暴徒便利用事件煽動仇警發起眾多所謂“還眼”集會。9日,香港警方在例行發佈會上通報該案最新進展。警方表示,為調查此案,已向法庭申請手令,並已通過醫管局取得事主的醫療報告,警方正審視相關的資料。而在這之前,受傷女子曾發律師信阻止醫管局將醫療報告交給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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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香港一名女示威者在遊行中受傷,究竟是被其他示威者所傷,還是被警方所傷,近一個月來未有定論,事主至今未曾公開露面。正因為真相未明,暴徒便利用事件煽動仇警發起眾多所謂“還眼”集會。9日,香港警方在例行發佈會上通報該案最新進展。警方表示,為調查此案,已向法庭申請手令,並已通過醫管局取得事主的醫療報告,警方正審視相關的資料。而在這之前,受傷女子曾發律師信阻止醫管局將醫療報告交給警方。

“爆眼女”是不是借傷栽贓港警?警方拿到關鍵醫療報告

爆眼女8月11日在尖沙咀暴亂現場接受治療。(圖片來源:香港《大公報》)

綜合香港《大公報》、中新網報道,尖沙咀警署外爆眼事件發生至今近一個月,女事主至今未曾報警及公開露面,早前她亦發律師信阻止警方取得其醫療報告,被外界質疑試圖刻意隱瞞真相。香港警方9日證實,已經根據《警察通例》第50章(7)條,向法庭申請手令,並已通過醫管局取得事主的醫療報告,審視相關的資料。

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在9日警方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收到反對醫管局交出女子醫療報告的律師信,“最終感謝醫管局將有關醫療報告交給我們”,正進行審視報告。

李桂華強調,以法庭手令取得的資料只可用於偵查罪案,不會公開醫療報告內容,有關資料結合以往蒐集所得的證據,有助大致瞭解清楚當晚發生過什麼事情。

他說,由於警方與法庭的申請過程是在宣誓下進行,因此不能在記者會上透露詳情。但他表示,有關資料將與蒐集得到的證據進行比對及合併,可以大致還原當晚發生的情況。

8月11日尖沙咀暴力示威期間有女子爆眼受傷後,網上即有人聲稱女子是被警方布袋彈槍射盲右眼,更附上女傷者眼罩被布袋彈擊毀的圖片。

但當時現場有媒體拍到女傷者眼罩並無布袋彈,更有人懷疑其傷勢是誤中附近暴徒彈叉發射的鋼珠所造成,但最有力證據之一的眼罩被人私自取走,加上女傷者一直拒絕合作,令警方無法核實受傷原因。

直至上週,警方獲得女傷者姓名及身份等資料,並再度取得法庭搜令向醫管局索取醫療報告時,女子便委託律師去信醫管局,表明反對醫院交出醫療報告;女傷者諸般阻撓警方索取醫療報告的動機,令人質疑是否想隱瞞一些不想被公眾認清的事實,或是想誣告某些人,造成社會混亂。

警方在事件發生後曾多次呼籲女傷者主動就事件報案,令警方可以取得更多資料作調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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