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雙普選”、緊急法……這場答記者問尖銳,有料'

香港 民主 政治 法律 新聞 人民日報海外網 2019-09-07
""香港“雙普選”、緊急法……這場答記者問尖銳,有料

今天(3日)下午,國新辦召開了一場新聞發佈會,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新聞發言人楊光、徐露穎介紹對香港當前局勢的看法並答記者問。

這場發佈會信息量非常大。尤其是答記者問環節,針對“雙普選”、暴徒“近乎恐怖主義的行為”和“顏色革命”、中央是否考慮動用緊急法以及是否對香港事態設定底線等一系列尖銳問題,發言進行了正面迴應,內容很有看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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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態定性

首先,在發佈會的介紹情況階段,發言人有這麼一番話值得注意——

香港局勢正出現一些積極的變化。其中最為重要的,是“止暴制亂、恢復秩序”已成為香港社會各界最廣泛的共識、最強烈的呼籲。但是,必須指出,香港局勢依然複雜嚴峻。暴力、違法活動仍然沒有得到完全遏制,在有些時候、有些地方,少數暴徒變本加厲,用喪失理智的瘋狂行為製造了一樁樁令人髮指的罪惡。

事實表明,少數暴徒的所作所為遠遠超出了正常的遊行集會的範疇,他們的行為在任何國家、任何地區、任何法律制度下,都已經構成暴力犯罪,他們是不折不扣的暴徒。

現在越來越多的香港市民已經看得很清楚,圍繞修改《逃犯條例》所出現的事態已經完全變質。少數暴徒用他們的違法犯罪行為向世人表明,他們的目的、他們的矛頭所向,已與修例無關。

他們心甘情願充當外部勢力和反中亂港勢力的馬前卒,不惜做出暴力違法的惡行,目的就在於搞亂香港、癱瘓特區政府,進而奪取特區的管治權,從而把香港變成一個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假高度自治、“港人治港”之名行完全自治、對抗中央之實,最終使“一國兩制”名存實亡。

現在已經到了維護“一國兩制”原則底線、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的重要關頭。所有真正關心香港、愛護香港的人,都應當擦亮眼睛、堅定立場,清楚地認識到在止暴制亂這個大是大非、關乎香港前途命運的問題上,沒有中間地帶,容不得猶豫、徘徊和動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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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表明,少數暴徒的所作所為遠遠超出了正常的遊行集會的範疇,他們的行為在任何國家、任何地區、任何法律制度下,都已經構成暴力犯罪,他們是不折不扣的暴徒。

現在越來越多的香港市民已經看得很清楚,圍繞修改《逃犯條例》所出現的事態已經完全變質。少數暴徒用他們的違法犯罪行為向世人表明,他們的目的、他們的矛頭所向,已與修例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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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已經到了維護“一國兩制”原則底線、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的重要關頭。所有真正關心香港、愛護香港的人,都應當擦亮眼睛、堅定立場,清楚地認識到在止暴制亂這個大是大非、關乎香港前途命運的問題上,沒有中間地帶,容不得猶豫、徘徊和動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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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態定性

首先,在發佈會的介紹情況階段,發言人有這麼一番話值得注意——

香港局勢正出現一些積極的變化。其中最為重要的,是“止暴制亂、恢復秩序”已成為香港社會各界最廣泛的共識、最強烈的呼籲。但是,必須指出,香港局勢依然複雜嚴峻。暴力、違法活動仍然沒有得到完全遏制,在有些時候、有些地方,少數暴徒變本加厲,用喪失理智的瘋狂行為製造了一樁樁令人髮指的罪惡。

事實表明,少數暴徒的所作所為遠遠超出了正常的遊行集會的範疇,他們的行為在任何國家、任何地區、任何法律制度下,都已經構成暴力犯罪,他們是不折不扣的暴徒。

現在越來越多的香港市民已經看得很清楚,圍繞修改《逃犯條例》所出現的事態已經完全變質。少數暴徒用他們的違法犯罪行為向世人表明,他們的目的、他們的矛頭所向,已與修例無關。

他們心甘情願充當外部勢力和反中亂港勢力的馬前卒,不惜做出暴力違法的惡行,目的就在於搞亂香港、癱瘓特區政府,進而奪取特區的管治權,從而把香港變成一個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假高度自治、“港人治港”之名行完全自治、對抗中央之實,最終使“一國兩制”名存實亡。

現在已經到了維護“一國兩制”原則底線、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的重要關頭。所有真正關心香港、愛護香港的人,都應當擦亮眼睛、堅定立場,清楚地認識到在止暴制亂這個大是大非、關乎香港前途命運的問題上,沒有中間地帶,容不得猶豫、徘徊和動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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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雙普選”

俄通塔斯社記者:示威者提出五大訴求,並強調“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幾天前24名立法會議員聯署發表公開信要求儘快重啟政改落實“雙普選”,對這些訴求中央政府是什麼態度?對其中的撤回修例法案和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中央是否可以接受?特首拒絕這些訴求是否因受到中央的指令?

發言人:我想說的是,在一個文明、法治的社會裡,所有的訴求都必須依法提出。

這裡必須毫不含糊地指出,兩個多月來,一些激進分子打著“五大訴求”的旗號,置全體港人的安寧生活和香港繁榮穩定的大局於不顧,肆無忌憚地實施暴力犯罪,踐踏香港的法治和社會秩序,挑戰“一國兩制”底線,嚴重損害了香港和國家的利益,這不是在表達什麼訴求,而是赤裸裸的“政治恐嚇”、“政治要挾”。

我剛才在談話裡已經說到,他們的行為已經與修例無關,他們的矛頭指向了特區政府,他們的目的是要奪取香港的管治權,使“一國兩制”名存實亡。反對派和一些激進分子提出了五項訴求,他們的終極訴求是實行“雙普選”,在這裡,為了正本清源,以正視聽,我願意著重地談談“雙普選”的問題。

首先,我必須先強調一個事實,這就是香港的民主制度是在香港迴歸祖國以後真正建立和發展起來的。

我還必須指出另外一個事實,就是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全體議員由普選產生這樣一個目標,是由中國政府在香港基本法中做出規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後,中央政府支持香港特區按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穩步快速地發展民主政治。

大家都知道,2007年12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明確了2017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可以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在行政長官由普選產生以後,立法會全體議員可以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由此確定了“雙普選”的時間表。

2014年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又作出了有關決定,對行政長官普選辦法的框架和核心要素作出了規定,這就是人們常說的“8·31”決定。“8·31”決定得到了香港大多數市民的支持和認同。

但是很遺憾,在反對派議員的捆綁否決下,香港特區政府根據“8·31”決定製定的普選法案在立法會沒有獲得2/3多數通過,香港由此失去了在迴歸第20年實現行政長官普選的寶貴機遇。

可以說,阻撓香港民主發展的罪魁禍首不是別人,是反對派自己。

反對派為什麼要逆民意而動,否決這個方案呢?說穿了,就是因為根據“8·31”決定所制定的普選制度不是他們所想要的普選制度。

他們想要什麼樣的普選制度呢?他們想要的普選制度,就是要超出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能夠選出一個可以代表他們立場、可以不對中央政府負責的行政長官,從而為他們奪取香港的最高管治權鋪平道路。能做到這一點,他們就稱之為“真普選”,做不到這一點,他們就誣之為“假普選”。

今天我要明確地說,有這種想法的人,是打錯了算盤,無論將來什麼時候啟動政改,香港的普選制度都必須符合基本法,符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

"香港“雙普選”、緊急法……這場答記者問尖銳,有料

今天(3日)下午,國新辦召開了一場新聞發佈會,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新聞發言人楊光、徐露穎介紹對香港當前局勢的看法並答記者問。

這場發佈會信息量非常大。尤其是答記者問環節,針對“雙普選”、暴徒“近乎恐怖主義的行為”和“顏色革命”、中央是否考慮動用緊急法以及是否對香港事態設定底線等一系列尖銳問題,發言進行了正面迴應,內容很有看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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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態定性

首先,在發佈會的介紹情況階段,發言人有這麼一番話值得注意——

香港局勢正出現一些積極的變化。其中最為重要的,是“止暴制亂、恢復秩序”已成為香港社會各界最廣泛的共識、最強烈的呼籲。但是,必須指出,香港局勢依然複雜嚴峻。暴力、違法活動仍然沒有得到完全遏制,在有些時候、有些地方,少數暴徒變本加厲,用喪失理智的瘋狂行為製造了一樁樁令人髮指的罪惡。

事實表明,少數暴徒的所作所為遠遠超出了正常的遊行集會的範疇,他們的行為在任何國家、任何地區、任何法律制度下,都已經構成暴力犯罪,他們是不折不扣的暴徒。

現在越來越多的香港市民已經看得很清楚,圍繞修改《逃犯條例》所出現的事態已經完全變質。少數暴徒用他們的違法犯罪行為向世人表明,他們的目的、他們的矛頭所向,已與修例無關。

他們心甘情願充當外部勢力和反中亂港勢力的馬前卒,不惜做出暴力違法的惡行,目的就在於搞亂香港、癱瘓特區政府,進而奪取特區的管治權,從而把香港變成一個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假高度自治、“港人治港”之名行完全自治、對抗中央之實,最終使“一國兩制”名存實亡。

現在已經到了維護“一國兩制”原則底線、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的重要關頭。所有真正關心香港、愛護香港的人,都應當擦亮眼睛、堅定立場,清楚地認識到在止暴制亂這個大是大非、關乎香港前途命運的問題上,沒有中間地帶,容不得猶豫、徘徊和動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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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雙普選”

俄通塔斯社記者:示威者提出五大訴求,並強調“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幾天前24名立法會議員聯署發表公開信要求儘快重啟政改落實“雙普選”,對這些訴求中央政府是什麼態度?對其中的撤回修例法案和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中央是否可以接受?特首拒絕這些訴求是否因受到中央的指令?

發言人:我想說的是,在一個文明、法治的社會裡,所有的訴求都必須依法提出。

這裡必須毫不含糊地指出,兩個多月來,一些激進分子打著“五大訴求”的旗號,置全體港人的安寧生活和香港繁榮穩定的大局於不顧,肆無忌憚地實施暴力犯罪,踐踏香港的法治和社會秩序,挑戰“一國兩制”底線,嚴重損害了香港和國家的利益,這不是在表達什麼訴求,而是赤裸裸的“政治恐嚇”、“政治要挾”。

我剛才在談話裡已經說到,他們的行為已經與修例無關,他們的矛頭指向了特區政府,他們的目的是要奪取香港的管治權,使“一國兩制”名存實亡。反對派和一些激進分子提出了五項訴求,他們的終極訴求是實行“雙普選”,在這裡,為了正本清源,以正視聽,我願意著重地談談“雙普選”的問題。

首先,我必須先強調一個事實,這就是香港的民主制度是在香港迴歸祖國以後真正建立和發展起來的。

我還必須指出另外一個事實,就是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全體議員由普選產生這樣一個目標,是由中國政府在香港基本法中做出規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後,中央政府支持香港特區按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穩步快速地發展民主政治。

大家都知道,2007年12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明確了2017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可以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在行政長官由普選產生以後,立法會全體議員可以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由此確定了“雙普選”的時間表。

2014年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又作出了有關決定,對行政長官普選辦法的框架和核心要素作出了規定,這就是人們常說的“8·31”決定。“8·31”決定得到了香港大多數市民的支持和認同。

但是很遺憾,在反對派議員的捆綁否決下,香港特區政府根據“8·31”決定製定的普選法案在立法會沒有獲得2/3多數通過,香港由此失去了在迴歸第20年實現行政長官普選的寶貴機遇。

可以說,阻撓香港民主發展的罪魁禍首不是別人,是反對派自己。

反對派為什麼要逆民意而動,否決這個方案呢?說穿了,就是因為根據“8·31”決定所制定的普選制度不是他們所想要的普選制度。

他們想要什麼樣的普選制度呢?他們想要的普選制度,就是要超出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能夠選出一個可以代表他們立場、可以不對中央政府負責的行政長官,從而為他們奪取香港的最高管治權鋪平道路。能做到這一點,他們就稱之為“真普選”,做不到這一點,他們就誣之為“假普選”。

今天我要明確地說,有這種想法的人,是打錯了算盤,無論將來什麼時候啟動政改,香港的普選制度都必須符合基本法,符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

香港“雙普選”、緊急法……這場答記者問尖銳,有料

我還必須明確指出,香港的普選制度必須始終堅持一個基本的原則,那就是它必須符合香港的政治地位。

什麼是香港的政治地位?

基本法序言第一句話規定:“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

基本法第一章第1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基本法第二章(“中央和特別行政區的關係”)第12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

這三句話,每一句都是上述三個篇章的第一句,由此可見其至關重要。

它們結合起來,完整清晰地界定了香港的政治地位。香港的政治制度包括普選制度就必須服從和服務於這一政治地位。

正因為如此,所以基本法第四章(“政治體制”)第43條規定,行政長官依法對中央政府和特別行政區負責,這是行政長官最重要的職責和使命。

因此,順理成章的,基本法第45條作出規定:在實行行政長官普選時,要經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而後普選,再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提名、普選、任命三大環節,一個都不能少,每一個環節都要發揮實質性的作用。這就是香港普選制度的真義。

達到上述要求的普選制度才是真普選,也只有通過這樣的制度,才能在普選條件下選出一位愛國愛港、中央信任、港人認同的行政長官,也只有這樣做,才有利於“一國兩制”方針得到全面、準確的貫徹落實。

香港的普選只能這麼搞,沒有別的選擇。歸根到底,還是必須回到“一國兩制”方針上去,回到基本法上去,回到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上去。

至於其他訴求,我想強調一點,當前最大的訴求、最強烈的呼籲,還是“止暴制亂、恢復秩序”,這是壓倒一切的最重要、最迫切的任務,也是我們應當做出最積極、最有力迴應的民意。

3.“近乎恐怖主義”

中央廣播電視總檯央視記者:我們注意到,港澳辦形容香港出現了恐怖主義苗頭和近乎恐怖主義的行為,也表示此次運動帶有“顏色革命”的特徵。到目前為止中央對這場運動的性質怎麼看?會採取什麼與以往不同的措施?

發言人:對於香港當前出現的暴力犯罪現象,是不是開始出現了恐怖主義的苗頭?我們只要看看事實就可以得到答案。

近3個月來,少數暴徒肆無忌憚地進行犯罪,特別是用令人髮指的行徑傷害警察,並且打砸店鋪、癱瘓機場、滋擾地鐵、非法禁錮無辜市民。他們對警察的襲擊使用的武器日益升級,已經具有嚴重的致命性。

(注:此前環節發言人提到,暴徒把警察作為攻擊的重點目標,用尖利的鐵枝、汽油彈和“鋼絲陣”等有致命危險的武器攻擊警員,包圍警察宿舍,極力煽動仇警情緒。8月30日,三名歹徒伏擊下班回家的警員,用刀狂砍並致使該名警員身體多處受到重傷,其手法之殘忍已經到了喪心病狂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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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發佈會信息量非常大。尤其是答記者問環節,針對“雙普選”、暴徒“近乎恐怖主義的行為”和“顏色革命”、中央是否考慮動用緊急法以及是否對香港事態設定底線等一系列尖銳問題,發言進行了正面迴應,內容很有看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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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態定性

首先,在發佈會的介紹情況階段,發言人有這麼一番話值得注意——

香港局勢正出現一些積極的變化。其中最為重要的,是“止暴制亂、恢復秩序”已成為香港社會各界最廣泛的共識、最強烈的呼籲。但是,必須指出,香港局勢依然複雜嚴峻。暴力、違法活動仍然沒有得到完全遏制,在有些時候、有些地方,少數暴徒變本加厲,用喪失理智的瘋狂行為製造了一樁樁令人髮指的罪惡。

事實表明,少數暴徒的所作所為遠遠超出了正常的遊行集會的範疇,他們的行為在任何國家、任何地區、任何法律制度下,都已經構成暴力犯罪,他們是不折不扣的暴徒。

現在越來越多的香港市民已經看得很清楚,圍繞修改《逃犯條例》所出現的事態已經完全變質。少數暴徒用他們的違法犯罪行為向世人表明,他們的目的、他們的矛頭所向,已與修例無關。

他們心甘情願充當外部勢力和反中亂港勢力的馬前卒,不惜做出暴力違法的惡行,目的就在於搞亂香港、癱瘓特區政府,進而奪取特區的管治權,從而把香港變成一個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假高度自治、“港人治港”之名行完全自治、對抗中央之實,最終使“一國兩制”名存實亡。

現在已經到了維護“一國兩制”原則底線、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的重要關頭。所有真正關心香港、愛護香港的人,都應當擦亮眼睛、堅定立場,清楚地認識到在止暴制亂這個大是大非、關乎香港前途命運的問題上,沒有中間地帶,容不得猶豫、徘徊和動搖。

香港“雙普選”、緊急法……這場答記者問尖銳,有料香港“雙普選”、緊急法……這場答記者問尖銳,有料

2.“雙普選”

俄通塔斯社記者:示威者提出五大訴求,並強調“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幾天前24名立法會議員聯署發表公開信要求儘快重啟政改落實“雙普選”,對這些訴求中央政府是什麼態度?對其中的撤回修例法案和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中央是否可以接受?特首拒絕這些訴求是否因受到中央的指令?

發言人:我想說的是,在一個文明、法治的社會裡,所有的訴求都必須依法提出。

這裡必須毫不含糊地指出,兩個多月來,一些激進分子打著“五大訴求”的旗號,置全體港人的安寧生活和香港繁榮穩定的大局於不顧,肆無忌憚地實施暴力犯罪,踐踏香港的法治和社會秩序,挑戰“一國兩制”底線,嚴重損害了香港和國家的利益,這不是在表達什麼訴求,而是赤裸裸的“政治恐嚇”、“政治要挾”。

我剛才在談話裡已經說到,他們的行為已經與修例無關,他們的矛頭指向了特區政府,他們的目的是要奪取香港的管治權,使“一國兩制”名存實亡。反對派和一些激進分子提出了五項訴求,他們的終極訴求是實行“雙普選”,在這裡,為了正本清源,以正視聽,我願意著重地談談“雙普選”的問題。

首先,我必須先強調一個事實,這就是香港的民主制度是在香港迴歸祖國以後真正建立和發展起來的。

我還必須指出另外一個事實,就是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全體議員由普選產生這樣一個目標,是由中國政府在香港基本法中做出規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後,中央政府支持香港特區按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穩步快速地發展民主政治。

大家都知道,2007年12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明確了2017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可以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在行政長官由普選產生以後,立法會全體議員可以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由此確定了“雙普選”的時間表。

2014年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又作出了有關決定,對行政長官普選辦法的框架和核心要素作出了規定,這就是人們常說的“8·31”決定。“8·31”決定得到了香港大多數市民的支持和認同。

但是很遺憾,在反對派議員的捆綁否決下,香港特區政府根據“8·31”決定製定的普選法案在立法會沒有獲得2/3多數通過,香港由此失去了在迴歸第20年實現行政長官普選的寶貴機遇。

可以說,阻撓香港民主發展的罪魁禍首不是別人,是反對派自己。

反對派為什麼要逆民意而動,否決這個方案呢?說穿了,就是因為根據“8·31”決定所制定的普選制度不是他們所想要的普選制度。

他們想要什麼樣的普選制度呢?他們想要的普選制度,就是要超出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能夠選出一個可以代表他們立場、可以不對中央政府負責的行政長官,從而為他們奪取香港的最高管治權鋪平道路。能做到這一點,他們就稱之為“真普選”,做不到這一點,他們就誣之為“假普選”。

今天我要明確地說,有這種想法的人,是打錯了算盤,無論將來什麼時候啟動政改,香港的普選制度都必須符合基本法,符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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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必須明確指出,香港的普選制度必須始終堅持一個基本的原則,那就是它必須符合香港的政治地位。

什麼是香港的政治地位?

基本法序言第一句話規定:“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

基本法第一章第1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基本法第二章(“中央和特別行政區的關係”)第12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

這三句話,每一句都是上述三個篇章的第一句,由此可見其至關重要。

它們結合起來,完整清晰地界定了香港的政治地位。香港的政治制度包括普選制度就必須服從和服務於這一政治地位。

正因為如此,所以基本法第四章(“政治體制”)第43條規定,行政長官依法對中央政府和特別行政區負責,這是行政長官最重要的職責和使命。

因此,順理成章的,基本法第45條作出規定:在實行行政長官普選時,要經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而後普選,再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提名、普選、任命三大環節,一個都不能少,每一個環節都要發揮實質性的作用。這就是香港普選制度的真義。

達到上述要求的普選制度才是真普選,也只有通過這樣的制度,才能在普選條件下選出一位愛國愛港、中央信任、港人認同的行政長官,也只有這樣做,才有利於“一國兩制”方針得到全面、準確的貫徹落實。

香港的普選只能這麼搞,沒有別的選擇。歸根到底,還是必須回到“一國兩制”方針上去,回到基本法上去,回到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上去。

至於其他訴求,我想強調一點,當前最大的訴求、最強烈的呼籲,還是“止暴制亂、恢復秩序”,這是壓倒一切的最重要、最迫切的任務,也是我們應當做出最積極、最有力迴應的民意。

3.“近乎恐怖主義”

中央廣播電視總檯央視記者:我們注意到,港澳辦形容香港出現了恐怖主義苗頭和近乎恐怖主義的行為,也表示此次運動帶有“顏色革命”的特徵。到目前為止中央對這場運動的性質怎麼看?會採取什麼與以往不同的措施?

發言人:對於香港當前出現的暴力犯罪現象,是不是開始出現了恐怖主義的苗頭?我們只要看看事實就可以得到答案。

近3個月來,少數暴徒肆無忌憚地進行犯罪,特別是用令人髮指的行徑傷害警察,並且打砸店鋪、癱瘓機場、滋擾地鐵、非法禁錮無辜市民。他們對警察的襲擊使用的武器日益升級,已經具有嚴重的致命性。

(注:此前環節發言人提到,暴徒把警察作為攻擊的重點目標,用尖利的鐵枝、汽油彈和“鋼絲陣”等有致命危險的武器攻擊警員,包圍警察宿舍,極力煽動仇警情緒。8月30日,三名歹徒伏擊下班回家的警員,用刀狂砍並致使該名警員身體多處受到重傷,其手法之殘忍已經到了喪心病狂的程度。)

香港“雙普選”、緊急法……這場答記者問尖銳,有料

他們還採用令人不齒的手段,公然在網絡上非法披露警員及其家屬的個人資料。據目前不完全統計,已經有大概1600名警員的個人資料被披露,一些人在網絡上公然叫囂殺害警察,欺凌他們的家屬。

我們再來看看31日發生的事情,如果說過去還是少量投擲汽油彈,31日他們在鬧市區投擲大約100枚汽油彈,還肆意破壞地鐵設施,衝進地鐵控制室肆意破壞,嚴重威脅地鐵安全運行。

(注:此前環節發言人提到,暴徒意圖衝擊中央政府駐港機構和立法會、政府總部,並將催淚彈投入駐港部隊軍營。)

"香港“雙普選”、緊急法……這場答記者問尖銳,有料

今天(3日)下午,國新辦召開了一場新聞發佈會,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新聞發言人楊光、徐露穎介紹對香港當前局勢的看法並答記者問。

這場發佈會信息量非常大。尤其是答記者問環節,針對“雙普選”、暴徒“近乎恐怖主義的行為”和“顏色革命”、中央是否考慮動用緊急法以及是否對香港事態設定底線等一系列尖銳問題,發言進行了正面迴應,內容很有看點。

分享給大家。

香港“雙普選”、緊急法……這場答記者問尖銳,有料香港“雙普選”、緊急法……這場答記者問尖銳,有料

1.事態定性

首先,在發佈會的介紹情況階段,發言人有這麼一番話值得注意——

香港局勢正出現一些積極的變化。其中最為重要的,是“止暴制亂、恢復秩序”已成為香港社會各界最廣泛的共識、最強烈的呼籲。但是,必須指出,香港局勢依然複雜嚴峻。暴力、違法活動仍然沒有得到完全遏制,在有些時候、有些地方,少數暴徒變本加厲,用喪失理智的瘋狂行為製造了一樁樁令人髮指的罪惡。

事實表明,少數暴徒的所作所為遠遠超出了正常的遊行集會的範疇,他們的行為在任何國家、任何地區、任何法律制度下,都已經構成暴力犯罪,他們是不折不扣的暴徒。

現在越來越多的香港市民已經看得很清楚,圍繞修改《逃犯條例》所出現的事態已經完全變質。少數暴徒用他們的違法犯罪行為向世人表明,他們的目的、他們的矛頭所向,已與修例無關。

他們心甘情願充當外部勢力和反中亂港勢力的馬前卒,不惜做出暴力違法的惡行,目的就在於搞亂香港、癱瘓特區政府,進而奪取特區的管治權,從而把香港變成一個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假高度自治、“港人治港”之名行完全自治、對抗中央之實,最終使“一國兩制”名存實亡。

現在已經到了維護“一國兩制”原則底線、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的重要關頭。所有真正關心香港、愛護香港的人,都應當擦亮眼睛、堅定立場,清楚地認識到在止暴制亂這個大是大非、關乎香港前途命運的問題上,沒有中間地帶,容不得猶豫、徘徊和動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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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雙普選”

俄通塔斯社記者:示威者提出五大訴求,並強調“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幾天前24名立法會議員聯署發表公開信要求儘快重啟政改落實“雙普選”,對這些訴求中央政府是什麼態度?對其中的撤回修例法案和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中央是否可以接受?特首拒絕這些訴求是否因受到中央的指令?

發言人:我想說的是,在一個文明、法治的社會裡,所有的訴求都必須依法提出。

這裡必須毫不含糊地指出,兩個多月來,一些激進分子打著“五大訴求”的旗號,置全體港人的安寧生活和香港繁榮穩定的大局於不顧,肆無忌憚地實施暴力犯罪,踐踏香港的法治和社會秩序,挑戰“一國兩制”底線,嚴重損害了香港和國家的利益,這不是在表達什麼訴求,而是赤裸裸的“政治恐嚇”、“政治要挾”。

我剛才在談話裡已經說到,他們的行為已經與修例無關,他們的矛頭指向了特區政府,他們的目的是要奪取香港的管治權,使“一國兩制”名存實亡。反對派和一些激進分子提出了五項訴求,他們的終極訴求是實行“雙普選”,在這裡,為了正本清源,以正視聽,我願意著重地談談“雙普選”的問題。

首先,我必須先強調一個事實,這就是香港的民主制度是在香港迴歸祖國以後真正建立和發展起來的。

我還必須指出另外一個事實,就是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全體議員由普選產生這樣一個目標,是由中國政府在香港基本法中做出規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後,中央政府支持香港特區按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穩步快速地發展民主政治。

大家都知道,2007年12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明確了2017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可以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在行政長官由普選產生以後,立法會全體議員可以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由此確定了“雙普選”的時間表。

2014年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又作出了有關決定,對行政長官普選辦法的框架和核心要素作出了規定,這就是人們常說的“8·31”決定。“8·31”決定得到了香港大多數市民的支持和認同。

但是很遺憾,在反對派議員的捆綁否決下,香港特區政府根據“8·31”決定製定的普選法案在立法會沒有獲得2/3多數通過,香港由此失去了在迴歸第20年實現行政長官普選的寶貴機遇。

可以說,阻撓香港民主發展的罪魁禍首不是別人,是反對派自己。

反對派為什麼要逆民意而動,否決這個方案呢?說穿了,就是因為根據“8·31”決定所制定的普選制度不是他們所想要的普選制度。

他們想要什麼樣的普選制度呢?他們想要的普選制度,就是要超出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能夠選出一個可以代表他們立場、可以不對中央政府負責的行政長官,從而為他們奪取香港的最高管治權鋪平道路。能做到這一點,他們就稱之為“真普選”,做不到這一點,他們就誣之為“假普選”。

今天我要明確地說,有這種想法的人,是打錯了算盤,無論將來什麼時候啟動政改,香港的普選制度都必須符合基本法,符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

香港“雙普選”、緊急法……這場答記者問尖銳,有料

我還必須明確指出,香港的普選制度必須始終堅持一個基本的原則,那就是它必須符合香港的政治地位。

什麼是香港的政治地位?

基本法序言第一句話規定:“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

基本法第一章第1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基本法第二章(“中央和特別行政區的關係”)第12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

這三句話,每一句都是上述三個篇章的第一句,由此可見其至關重要。

它們結合起來,完整清晰地界定了香港的政治地位。香港的政治制度包括普選制度就必須服從和服務於這一政治地位。

正因為如此,所以基本法第四章(“政治體制”)第43條規定,行政長官依法對中央政府和特別行政區負責,這是行政長官最重要的職責和使命。

因此,順理成章的,基本法第45條作出規定:在實行行政長官普選時,要經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而後普選,再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提名、普選、任命三大環節,一個都不能少,每一個環節都要發揮實質性的作用。這就是香港普選制度的真義。

達到上述要求的普選制度才是真普選,也只有通過這樣的制度,才能在普選條件下選出一位愛國愛港、中央信任、港人認同的行政長官,也只有這樣做,才有利於“一國兩制”方針得到全面、準確的貫徹落實。

香港的普選只能這麼搞,沒有別的選擇。歸根到底,還是必須回到“一國兩制”方針上去,回到基本法上去,回到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上去。

至於其他訴求,我想強調一點,當前最大的訴求、最強烈的呼籲,還是“止暴制亂、恢復秩序”,這是壓倒一切的最重要、最迫切的任務,也是我們應當做出最積極、最有力迴應的民意。

3.“近乎恐怖主義”

中央廣播電視總檯央視記者:我們注意到,港澳辦形容香港出現了恐怖主義苗頭和近乎恐怖主義的行為,也表示此次運動帶有“顏色革命”的特徵。到目前為止中央對這場運動的性質怎麼看?會採取什麼與以往不同的措施?

發言人:對於香港當前出現的暴力犯罪現象,是不是開始出現了恐怖主義的苗頭?我們只要看看事實就可以得到答案。

近3個月來,少數暴徒肆無忌憚地進行犯罪,特別是用令人髮指的行徑傷害警察,並且打砸店鋪、癱瘓機場、滋擾地鐵、非法禁錮無辜市民。他們對警察的襲擊使用的武器日益升級,已經具有嚴重的致命性。

(注:此前環節發言人提到,暴徒把警察作為攻擊的重點目標,用尖利的鐵枝、汽油彈和“鋼絲陣”等有致命危險的武器攻擊警員,包圍警察宿舍,極力煽動仇警情緒。8月30日,三名歹徒伏擊下班回家的警員,用刀狂砍並致使該名警員身體多處受到重傷,其手法之殘忍已經到了喪心病狂的程度。)

香港“雙普選”、緊急法……這場答記者問尖銳,有料

他們還採用令人不齒的手段,公然在網絡上非法披露警員及其家屬的個人資料。據目前不完全統計,已經有大概1600名警員的個人資料被披露,一些人在網絡上公然叫囂殺害警察,欺凌他們的家屬。

我們再來看看31日發生的事情,如果說過去還是少量投擲汽油彈,31日他們在鬧市區投擲大約100枚汽油彈,還肆意破壞地鐵設施,衝進地鐵控制室肆意破壞,嚴重威脅地鐵安全運行。

(注:此前環節發言人提到,暴徒意圖衝擊中央政府駐港機構和立法會、政府總部,並將催淚彈投入駐港部隊軍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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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3日)下午,國新辦召開了一場新聞發佈會,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新聞發言人楊光、徐露穎介紹對香港當前局勢的看法並答記者問。

這場發佈會信息量非常大。尤其是答記者問環節,針對“雙普選”、暴徒“近乎恐怖主義的行為”和“顏色革命”、中央是否考慮動用緊急法以及是否對香港事態設定底線等一系列尖銳問題,發言進行了正面迴應,內容很有看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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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在發佈會的介紹情況階段,發言人有這麼一番話值得注意——

香港局勢正出現一些積極的變化。其中最為重要的,是“止暴制亂、恢復秩序”已成為香港社會各界最廣泛的共識、最強烈的呼籲。但是,必須指出,香港局勢依然複雜嚴峻。暴力、違法活動仍然沒有得到完全遏制,在有些時候、有些地方,少數暴徒變本加厲,用喪失理智的瘋狂行為製造了一樁樁令人髮指的罪惡。

事實表明,少數暴徒的所作所為遠遠超出了正常的遊行集會的範疇,他們的行為在任何國家、任何地區、任何法律制度下,都已經構成暴力犯罪,他們是不折不扣的暴徒。

現在越來越多的香港市民已經看得很清楚,圍繞修改《逃犯條例》所出現的事態已經完全變質。少數暴徒用他們的違法犯罪行為向世人表明,他們的目的、他們的矛頭所向,已與修例無關。

他們心甘情願充當外部勢力和反中亂港勢力的馬前卒,不惜做出暴力違法的惡行,目的就在於搞亂香港、癱瘓特區政府,進而奪取特區的管治權,從而把香港變成一個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假高度自治、“港人治港”之名行完全自治、對抗中央之實,最終使“一國兩制”名存實亡。

現在已經到了維護“一國兩制”原則底線、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的重要關頭。所有真正關心香港、愛護香港的人,都應當擦亮眼睛、堅定立場,清楚地認識到在止暴制亂這個大是大非、關乎香港前途命運的問題上,沒有中間地帶,容不得猶豫、徘徊和動搖。

香港“雙普選”、緊急法……這場答記者問尖銳,有料香港“雙普選”、緊急法……這場答記者問尖銳,有料

2.“雙普選”

俄通塔斯社記者:示威者提出五大訴求,並強調“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幾天前24名立法會議員聯署發表公開信要求儘快重啟政改落實“雙普選”,對這些訴求中央政府是什麼態度?對其中的撤回修例法案和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中央是否可以接受?特首拒絕這些訴求是否因受到中央的指令?

發言人:我想說的是,在一個文明、法治的社會裡,所有的訴求都必須依法提出。

這裡必須毫不含糊地指出,兩個多月來,一些激進分子打著“五大訴求”的旗號,置全體港人的安寧生活和香港繁榮穩定的大局於不顧,肆無忌憚地實施暴力犯罪,踐踏香港的法治和社會秩序,挑戰“一國兩制”底線,嚴重損害了香港和國家的利益,這不是在表達什麼訴求,而是赤裸裸的“政治恐嚇”、“政治要挾”。

我剛才在談話裡已經說到,他們的行為已經與修例無關,他們的矛頭指向了特區政府,他們的目的是要奪取香港的管治權,使“一國兩制”名存實亡。反對派和一些激進分子提出了五項訴求,他們的終極訴求是實行“雙普選”,在這裡,為了正本清源,以正視聽,我願意著重地談談“雙普選”的問題。

首先,我必須先強調一個事實,這就是香港的民主制度是在香港迴歸祖國以後真正建立和發展起來的。

我還必須指出另外一個事實,就是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全體議員由普選產生這樣一個目標,是由中國政府在香港基本法中做出規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後,中央政府支持香港特區按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穩步快速地發展民主政治。

大家都知道,2007年12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明確了2017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可以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在行政長官由普選產生以後,立法會全體議員可以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由此確定了“雙普選”的時間表。

2014年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又作出了有關決定,對行政長官普選辦法的框架和核心要素作出了規定,這就是人們常說的“8·31”決定。“8·31”決定得到了香港大多數市民的支持和認同。

但是很遺憾,在反對派議員的捆綁否決下,香港特區政府根據“8·31”決定製定的普選法案在立法會沒有獲得2/3多數通過,香港由此失去了在迴歸第20年實現行政長官普選的寶貴機遇。

可以說,阻撓香港民主發展的罪魁禍首不是別人,是反對派自己。

反對派為什麼要逆民意而動,否決這個方案呢?說穿了,就是因為根據“8·31”決定所制定的普選制度不是他們所想要的普選制度。

他們想要什麼樣的普選制度呢?他們想要的普選制度,就是要超出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能夠選出一個可以代表他們立場、可以不對中央政府負責的行政長官,從而為他們奪取香港的最高管治權鋪平道路。能做到這一點,他們就稱之為“真普選”,做不到這一點,他們就誣之為“假普選”。

今天我要明確地說,有這種想法的人,是打錯了算盤,無論將來什麼時候啟動政改,香港的普選制度都必須符合基本法,符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

香港“雙普選”、緊急法……這場答記者問尖銳,有料

我還必須明確指出,香港的普選制度必須始終堅持一個基本的原則,那就是它必須符合香港的政治地位。

什麼是香港的政治地位?

基本法序言第一句話規定:“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

基本法第一章第1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基本法第二章(“中央和特別行政區的關係”)第12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

這三句話,每一句都是上述三個篇章的第一句,由此可見其至關重要。

它們結合起來,完整清晰地界定了香港的政治地位。香港的政治制度包括普選制度就必須服從和服務於這一政治地位。

正因為如此,所以基本法第四章(“政治體制”)第43條規定,行政長官依法對中央政府和特別行政區負責,這是行政長官最重要的職責和使命。

因此,順理成章的,基本法第45條作出規定:在實行行政長官普選時,要經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而後普選,再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提名、普選、任命三大環節,一個都不能少,每一個環節都要發揮實質性的作用。這就是香港普選制度的真義。

達到上述要求的普選制度才是真普選,也只有通過這樣的制度,才能在普選條件下選出一位愛國愛港、中央信任、港人認同的行政長官,也只有這樣做,才有利於“一國兩制”方針得到全面、準確的貫徹落實。

香港的普選只能這麼搞,沒有別的選擇。歸根到底,還是必須回到“一國兩制”方針上去,回到基本法上去,回到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上去。

至於其他訴求,我想強調一點,當前最大的訴求、最強烈的呼籲,還是“止暴制亂、恢復秩序”,這是壓倒一切的最重要、最迫切的任務,也是我們應當做出最積極、最有力迴應的民意。

3.“近乎恐怖主義”

中央廣播電視總檯央視記者:我們注意到,港澳辦形容香港出現了恐怖主義苗頭和近乎恐怖主義的行為,也表示此次運動帶有“顏色革命”的特徵。到目前為止中央對這場運動的性質怎麼看?會採取什麼與以往不同的措施?

發言人:對於香港當前出現的暴力犯罪現象,是不是開始出現了恐怖主義的苗頭?我們只要看看事實就可以得到答案。

近3個月來,少數暴徒肆無忌憚地進行犯罪,特別是用令人髮指的行徑傷害警察,並且打砸店鋪、癱瘓機場、滋擾地鐵、非法禁錮無辜市民。他們對警察的襲擊使用的武器日益升級,已經具有嚴重的致命性。

(注:此前環節發言人提到,暴徒把警察作為攻擊的重點目標,用尖利的鐵枝、汽油彈和“鋼絲陣”等有致命危險的武器攻擊警員,包圍警察宿舍,極力煽動仇警情緒。8月30日,三名歹徒伏擊下班回家的警員,用刀狂砍並致使該名警員身體多處受到重傷,其手法之殘忍已經到了喪心病狂的程度。)

香港“雙普選”、緊急法……這場答記者問尖銳,有料

他們還採用令人不齒的手段,公然在網絡上非法披露警員及其家屬的個人資料。據目前不完全統計,已經有大概1600名警員的個人資料被披露,一些人在網絡上公然叫囂殺害警察,欺凌他們的家屬。

我們再來看看31日發生的事情,如果說過去還是少量投擲汽油彈,31日他們在鬧市區投擲大約100枚汽油彈,還肆意破壞地鐵設施,衝進地鐵控制室肆意破壞,嚴重威脅地鐵安全運行。

(注:此前環節發言人提到,暴徒意圖衝擊中央政府駐港機構和立法會、政府總部,並將催淚彈投入駐港部隊軍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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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同時提出了“攬炒”的口號,就是“拉著大家一起死”的意思。不知道大家聽到以後是什麼感覺,我是分明地聞到了恐怖的氣息、聞到了瘋狂的氣息。還有一個黑手公然叫囂,即使現在的暴力犯罪活動對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造成嚴重損害,也由它去吧。

可見,為了達到政治目的,他們現在已經到了無所不用其極的地步。已經有不止一個方面的人指出,目前他們的行為帶有明顯的恐怖性。

4.“顏色革命”

發言人:至於說到“顏色革命”,事實就更加清晰了。我們可以看到,少數暴徒一再公然叫喊帶有“港獨”色彩的口號。比方說,上次我已經提到過的“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這樣一種荒唐透頂的口號。最近我還注意到,他們在一次集會上提出了“英美港盟,主權在民”。

香港是什麼地方?我剛才已經作了很詳細的介紹,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有什麼資格和其他國家結盟?至於說“主權在民”,香港的主權屬於中國,屬於14億中國人民,這一點還用拿來討論嗎?

可見,在這些人心裡他們要麼無知無法,不知道香港的地位,要麼就是公然想把香港拉向一個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所以,在他們的臉上可以看到四個字——左邊寫著“反中”,右邊寫著“港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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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發佈會信息量非常大。尤其是答記者問環節,針對“雙普選”、暴徒“近乎恐怖主義的行為”和“顏色革命”、中央是否考慮動用緊急法以及是否對香港事態設定底線等一系列尖銳問題,發言進行了正面迴應,內容很有看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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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態定性

首先,在發佈會的介紹情況階段,發言人有這麼一番話值得注意——

香港局勢正出現一些積極的變化。其中最為重要的,是“止暴制亂、恢復秩序”已成為香港社會各界最廣泛的共識、最強烈的呼籲。但是,必須指出,香港局勢依然複雜嚴峻。暴力、違法活動仍然沒有得到完全遏制,在有些時候、有些地方,少數暴徒變本加厲,用喪失理智的瘋狂行為製造了一樁樁令人髮指的罪惡。

事實表明,少數暴徒的所作所為遠遠超出了正常的遊行集會的範疇,他們的行為在任何國家、任何地區、任何法律制度下,都已經構成暴力犯罪,他們是不折不扣的暴徒。

現在越來越多的香港市民已經看得很清楚,圍繞修改《逃犯條例》所出現的事態已經完全變質。少數暴徒用他們的違法犯罪行為向世人表明,他們的目的、他們的矛頭所向,已與修例無關。

他們心甘情願充當外部勢力和反中亂港勢力的馬前卒,不惜做出暴力違法的惡行,目的就在於搞亂香港、癱瘓特區政府,進而奪取特區的管治權,從而把香港變成一個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假高度自治、“港人治港”之名行完全自治、對抗中央之實,最終使“一國兩制”名存實亡。

現在已經到了維護“一國兩制”原則底線、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的重要關頭。所有真正關心香港、愛護香港的人,都應當擦亮眼睛、堅定立場,清楚地認識到在止暴制亂這個大是大非、關乎香港前途命運的問題上,沒有中間地帶,容不得猶豫、徘徊和動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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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雙普選”

俄通塔斯社記者:示威者提出五大訴求,並強調“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幾天前24名立法會議員聯署發表公開信要求儘快重啟政改落實“雙普選”,對這些訴求中央政府是什麼態度?對其中的撤回修例法案和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中央是否可以接受?特首拒絕這些訴求是否因受到中央的指令?

發言人:我想說的是,在一個文明、法治的社會裡,所有的訴求都必須依法提出。

這裡必須毫不含糊地指出,兩個多月來,一些激進分子打著“五大訴求”的旗號,置全體港人的安寧生活和香港繁榮穩定的大局於不顧,肆無忌憚地實施暴力犯罪,踐踏香港的法治和社會秩序,挑戰“一國兩制”底線,嚴重損害了香港和國家的利益,這不是在表達什麼訴求,而是赤裸裸的“政治恐嚇”、“政治要挾”。

我剛才在談話裡已經說到,他們的行為已經與修例無關,他們的矛頭指向了特區政府,他們的目的是要奪取香港的管治權,使“一國兩制”名存實亡。反對派和一些激進分子提出了五項訴求,他們的終極訴求是實行“雙普選”,在這裡,為了正本清源,以正視聽,我願意著重地談談“雙普選”的問題。

首先,我必須先強調一個事實,這就是香港的民主制度是在香港迴歸祖國以後真正建立和發展起來的。

我還必須指出另外一個事實,就是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全體議員由普選產生這樣一個目標,是由中國政府在香港基本法中做出規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後,中央政府支持香港特區按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穩步快速地發展民主政治。

大家都知道,2007年12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明確了2017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可以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在行政長官由普選產生以後,立法會全體議員可以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由此確定了“雙普選”的時間表。

2014年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又作出了有關決定,對行政長官普選辦法的框架和核心要素作出了規定,這就是人們常說的“8·31”決定。“8·31”決定得到了香港大多數市民的支持和認同。

但是很遺憾,在反對派議員的捆綁否決下,香港特區政府根據“8·31”決定製定的普選法案在立法會沒有獲得2/3多數通過,香港由此失去了在迴歸第20年實現行政長官普選的寶貴機遇。

可以說,阻撓香港民主發展的罪魁禍首不是別人,是反對派自己。

反對派為什麼要逆民意而動,否決這個方案呢?說穿了,就是因為根據“8·31”決定所制定的普選制度不是他們所想要的普選制度。

他們想要什麼樣的普選制度呢?他們想要的普選制度,就是要超出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能夠選出一個可以代表他們立場、可以不對中央政府負責的行政長官,從而為他們奪取香港的最高管治權鋪平道路。能做到這一點,他們就稱之為“真普選”,做不到這一點,他們就誣之為“假普選”。

今天我要明確地說,有這種想法的人,是打錯了算盤,無論將來什麼時候啟動政改,香港的普選制度都必須符合基本法,符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

香港“雙普選”、緊急法……這場答記者問尖銳,有料

我還必須明確指出,香港的普選制度必須始終堅持一個基本的原則,那就是它必須符合香港的政治地位。

什麼是香港的政治地位?

基本法序言第一句話規定:“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

基本法第一章第1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基本法第二章(“中央和特別行政區的關係”)第12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

這三句話,每一句都是上述三個篇章的第一句,由此可見其至關重要。

它們結合起來,完整清晰地界定了香港的政治地位。香港的政治制度包括普選制度就必須服從和服務於這一政治地位。

正因為如此,所以基本法第四章(“政治體制”)第43條規定,行政長官依法對中央政府和特別行政區負責,這是行政長官最重要的職責和使命。

因此,順理成章的,基本法第45條作出規定:在實行行政長官普選時,要經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而後普選,再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提名、普選、任命三大環節,一個都不能少,每一個環節都要發揮實質性的作用。這就是香港普選制度的真義。

達到上述要求的普選制度才是真普選,也只有通過這樣的制度,才能在普選條件下選出一位愛國愛港、中央信任、港人認同的行政長官,也只有這樣做,才有利於“一國兩制”方針得到全面、準確的貫徹落實。

香港的普選只能這麼搞,沒有別的選擇。歸根到底,還是必須回到“一國兩制”方針上去,回到基本法上去,回到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上去。

至於其他訴求,我想強調一點,當前最大的訴求、最強烈的呼籲,還是“止暴制亂、恢復秩序”,這是壓倒一切的最重要、最迫切的任務,也是我們應當做出最積極、最有力迴應的民意。

3.“近乎恐怖主義”

中央廣播電視總檯央視記者:我們注意到,港澳辦形容香港出現了恐怖主義苗頭和近乎恐怖主義的行為,也表示此次運動帶有“顏色革命”的特徵。到目前為止中央對這場運動的性質怎麼看?會採取什麼與以往不同的措施?

發言人:對於香港當前出現的暴力犯罪現象,是不是開始出現了恐怖主義的苗頭?我們只要看看事實就可以得到答案。

近3個月來,少數暴徒肆無忌憚地進行犯罪,特別是用令人髮指的行徑傷害警察,並且打砸店鋪、癱瘓機場、滋擾地鐵、非法禁錮無辜市民。他們對警察的襲擊使用的武器日益升級,已經具有嚴重的致命性。

(注:此前環節發言人提到,暴徒把警察作為攻擊的重點目標,用尖利的鐵枝、汽油彈和“鋼絲陣”等有致命危險的武器攻擊警員,包圍警察宿舍,極力煽動仇警情緒。8月30日,三名歹徒伏擊下班回家的警員,用刀狂砍並致使該名警員身體多處受到重傷,其手法之殘忍已經到了喪心病狂的程度。)

香港“雙普選”、緊急法……這場答記者問尖銳,有料

他們還採用令人不齒的手段,公然在網絡上非法披露警員及其家屬的個人資料。據目前不完全統計,已經有大概1600名警員的個人資料被披露,一些人在網絡上公然叫囂殺害警察,欺凌他們的家屬。

我們再來看看31日發生的事情,如果說過去還是少量投擲汽油彈,31日他們在鬧市區投擲大約100枚汽油彈,還肆意破壞地鐵設施,衝進地鐵控制室肆意破壞,嚴重威脅地鐵安全運行。

(注:此前環節發言人提到,暴徒意圖衝擊中央政府駐港機構和立法會、政府總部,並將催淚彈投入駐港部隊軍營。)

香港“雙普選”、緊急法……這場答記者問尖銳,有料香港“雙普選”、緊急法……這場答記者問尖銳,有料

他們同時提出了“攬炒”的口號,就是“拉著大家一起死”的意思。不知道大家聽到以後是什麼感覺,我是分明地聞到了恐怖的氣息、聞到了瘋狂的氣息。還有一個黑手公然叫囂,即使現在的暴力犯罪活動對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造成嚴重損害,也由它去吧。

可見,為了達到政治目的,他們現在已經到了無所不用其極的地步。已經有不止一個方面的人指出,目前他們的行為帶有明顯的恐怖性。

4.“顏色革命”

發言人:至於說到“顏色革命”,事實就更加清晰了。我們可以看到,少數暴徒一再公然叫喊帶有“港獨”色彩的口號。比方說,上次我已經提到過的“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這樣一種荒唐透頂的口號。最近我還注意到,他們在一次集會上提出了“英美港盟,主權在民”。

香港是什麼地方?我剛才已經作了很詳細的介紹,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有什麼資格和其他國家結盟?至於說“主權在民”,香港的主權屬於中國,屬於14億中國人民,這一點還用拿來討論嗎?

可見,在這些人心裡他們要麼無知無法,不知道香港的地位,要麼就是公然想把香港拉向一個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所以,在他們的臉上可以看到四個字——左邊寫著“反中”,右邊寫著“港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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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個月來,一些西方政客對香港事務指指點點,品頭論足,不遺餘力地給少數暴徒、給“港獨”分子撐腰打氣,美化他們的行為。可以說,他們對這些“港獨”行為發揮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所以說,現在一些激進分子身上已經表現出了明顯的“顏色革命”的特徵,他們的目的就是要癱瘓特區政府,奪取特區的管治權,使“一國兩制”名存實亡。

這裡面我必須要說明一點,我們深刻地知道,也清楚地知道,香港大多數市民包括許多年輕的學生,他們是參與和平遊行集會,他們提出了其他的一些訴求,他們與那些觸犯法律、實施暴力犯罪、挑戰“一國兩制”底線的人是完全不同的。

但是,我們必須指出,香港當前這場風波的走向是不以他們的意志為轉移的,在少數暴徒及其幕後黑手的操縱下,當前事態已經完全變質。

所以我們說,當前已經到了維護“一國兩制”原則、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的重要關頭,一切熱愛香港的人,都應當用實際行動與違法犯罪分子劃清界線,向暴力行為說不!向破壞“一國兩制”原則底線的人說不!

"香港“雙普選”、緊急法……這場答記者問尖銳,有料

今天(3日)下午,國新辦召開了一場新聞發佈會,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新聞發言人楊光、徐露穎介紹對香港當前局勢的看法並答記者問。

這場發佈會信息量非常大。尤其是答記者問環節,針對“雙普選”、暴徒“近乎恐怖主義的行為”和“顏色革命”、中央是否考慮動用緊急法以及是否對香港事態設定底線等一系列尖銳問題,發言進行了正面迴應,內容很有看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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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態定性

首先,在發佈會的介紹情況階段,發言人有這麼一番話值得注意——

香港局勢正出現一些積極的變化。其中最為重要的,是“止暴制亂、恢復秩序”已成為香港社會各界最廣泛的共識、最強烈的呼籲。但是,必須指出,香港局勢依然複雜嚴峻。暴力、違法活動仍然沒有得到完全遏制,在有些時候、有些地方,少數暴徒變本加厲,用喪失理智的瘋狂行為製造了一樁樁令人髮指的罪惡。

事實表明,少數暴徒的所作所為遠遠超出了正常的遊行集會的範疇,他們的行為在任何國家、任何地區、任何法律制度下,都已經構成暴力犯罪,他們是不折不扣的暴徒。

現在越來越多的香港市民已經看得很清楚,圍繞修改《逃犯條例》所出現的事態已經完全變質。少數暴徒用他們的違法犯罪行為向世人表明,他們的目的、他們的矛頭所向,已與修例無關。

他們心甘情願充當外部勢力和反中亂港勢力的馬前卒,不惜做出暴力違法的惡行,目的就在於搞亂香港、癱瘓特區政府,進而奪取特區的管治權,從而把香港變成一個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假高度自治、“港人治港”之名行完全自治、對抗中央之實,最終使“一國兩制”名存實亡。

現在已經到了維護“一國兩制”原則底線、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的重要關頭。所有真正關心香港、愛護香港的人,都應當擦亮眼睛、堅定立場,清楚地認識到在止暴制亂這個大是大非、關乎香港前途命運的問題上,沒有中間地帶,容不得猶豫、徘徊和動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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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雙普選”

俄通塔斯社記者:示威者提出五大訴求,並強調“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幾天前24名立法會議員聯署發表公開信要求儘快重啟政改落實“雙普選”,對這些訴求中央政府是什麼態度?對其中的撤回修例法案和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中央是否可以接受?特首拒絕這些訴求是否因受到中央的指令?

發言人:我想說的是,在一個文明、法治的社會裡,所有的訴求都必須依法提出。

這裡必須毫不含糊地指出,兩個多月來,一些激進分子打著“五大訴求”的旗號,置全體港人的安寧生活和香港繁榮穩定的大局於不顧,肆無忌憚地實施暴力犯罪,踐踏香港的法治和社會秩序,挑戰“一國兩制”底線,嚴重損害了香港和國家的利益,這不是在表達什麼訴求,而是赤裸裸的“政治恐嚇”、“政治要挾”。

我剛才在談話裡已經說到,他們的行為已經與修例無關,他們的矛頭指向了特區政府,他們的目的是要奪取香港的管治權,使“一國兩制”名存實亡。反對派和一些激進分子提出了五項訴求,他們的終極訴求是實行“雙普選”,在這裡,為了正本清源,以正視聽,我願意著重地談談“雙普選”的問題。

首先,我必須先強調一個事實,這就是香港的民主制度是在香港迴歸祖國以後真正建立和發展起來的。

我還必須指出另外一個事實,就是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全體議員由普選產生這樣一個目標,是由中國政府在香港基本法中做出規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後,中央政府支持香港特區按照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穩步快速地發展民主政治。

大家都知道,2007年12月29日,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決定,明確了2017年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可以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在行政長官由普選產生以後,立法會全體議員可以實行由普選產生的辦法,由此確定了“雙普選”的時間表。

2014年8月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又作出了有關決定,對行政長官普選辦法的框架和核心要素作出了規定,這就是人們常說的“8·31”決定。“8·31”決定得到了香港大多數市民的支持和認同。

但是很遺憾,在反對派議員的捆綁否決下,香港特區政府根據“8·31”決定製定的普選法案在立法會沒有獲得2/3多數通過,香港由此失去了在迴歸第20年實現行政長官普選的寶貴機遇。

可以說,阻撓香港民主發展的罪魁禍首不是別人,是反對派自己。

反對派為什麼要逆民意而動,否決這個方案呢?說穿了,就是因為根據“8·31”決定所制定的普選制度不是他們所想要的普選制度。

他們想要什麼樣的普選制度呢?他們想要的普選制度,就是要超出基本法和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能夠選出一個可以代表他們立場、可以不對中央政府負責的行政長官,從而為他們奪取香港的最高管治權鋪平道路。能做到這一點,他們就稱之為“真普選”,做不到這一點,他們就誣之為“假普選”。

今天我要明確地說,有這種想法的人,是打錯了算盤,無論將來什麼時候啟動政改,香港的普選制度都必須符合基本法,符合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有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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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必須明確指出,香港的普選制度必須始終堅持一個基本的原則,那就是它必須符合香港的政治地位。

什麼是香港的政治地位?

基本法序言第一句話規定:“香港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

基本法第一章第1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

基本法第二章(“中央和特別行政區的關係”)第12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

這三句話,每一句都是上述三個篇章的第一句,由此可見其至關重要。

它們結合起來,完整清晰地界定了香港的政治地位。香港的政治制度包括普選制度就必須服從和服務於這一政治地位。

正因為如此,所以基本法第四章(“政治體制”)第43條規定,行政長官依法對中央政府和特別行政區負責,這是行政長官最重要的職責和使命。

因此,順理成章的,基本法第45條作出規定:在實行行政長官普選時,要經由一個具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提名,而後普選,再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

提名、普選、任命三大環節,一個都不能少,每一個環節都要發揮實質性的作用。這就是香港普選制度的真義。

達到上述要求的普選制度才是真普選,也只有通過這樣的制度,才能在普選條件下選出一位愛國愛港、中央信任、港人認同的行政長官,也只有這樣做,才有利於“一國兩制”方針得到全面、準確的貫徹落實。

香港的普選只能這麼搞,沒有別的選擇。歸根到底,還是必須回到“一國兩制”方針上去,回到基本法上去,回到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決定上去。

至於其他訴求,我想強調一點,當前最大的訴求、最強烈的呼籲,還是“止暴制亂、恢復秩序”,這是壓倒一切的最重要、最迫切的任務,也是我們應當做出最積極、最有力迴應的民意。

3.“近乎恐怖主義”

中央廣播電視總檯央視記者:我們注意到,港澳辦形容香港出現了恐怖主義苗頭和近乎恐怖主義的行為,也表示此次運動帶有“顏色革命”的特徵。到目前為止中央對這場運動的性質怎麼看?會採取什麼與以往不同的措施?

發言人:對於香港當前出現的暴力犯罪現象,是不是開始出現了恐怖主義的苗頭?我們只要看看事實就可以得到答案。

近3個月來,少數暴徒肆無忌憚地進行犯罪,特別是用令人髮指的行徑傷害警察,並且打砸店鋪、癱瘓機場、滋擾地鐵、非法禁錮無辜市民。他們對警察的襲擊使用的武器日益升級,已經具有嚴重的致命性。

(注:此前環節發言人提到,暴徒把警察作為攻擊的重點目標,用尖利的鐵枝、汽油彈和“鋼絲陣”等有致命危險的武器攻擊警員,包圍警察宿舍,極力煽動仇警情緒。8月30日,三名歹徒伏擊下班回家的警員,用刀狂砍並致使該名警員身體多處受到重傷,其手法之殘忍已經到了喪心病狂的程度。)

香港“雙普選”、緊急法……這場答記者問尖銳,有料

他們還採用令人不齒的手段,公然在網絡上非法披露警員及其家屬的個人資料。據目前不完全統計,已經有大概1600名警員的個人資料被披露,一些人在網絡上公然叫囂殺害警察,欺凌他們的家屬。

我們再來看看31日發生的事情,如果說過去還是少量投擲汽油彈,31日他們在鬧市區投擲大約100枚汽油彈,還肆意破壞地鐵設施,衝進地鐵控制室肆意破壞,嚴重威脅地鐵安全運行。

(注:此前環節發言人提到,暴徒意圖衝擊中央政府駐港機構和立法會、政府總部,並將催淚彈投入駐港部隊軍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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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同時提出了“攬炒”的口號,就是“拉著大家一起死”的意思。不知道大家聽到以後是什麼感覺,我是分明地聞到了恐怖的氣息、聞到了瘋狂的氣息。還有一個黑手公然叫囂,即使現在的暴力犯罪活動對香港的國際金融中心地位造成嚴重損害,也由它去吧。

可見,為了達到政治目的,他們現在已經到了無所不用其極的地步。已經有不止一個方面的人指出,目前他們的行為帶有明顯的恐怖性。

4.“顏色革命”

發言人:至於說到“顏色革命”,事實就更加清晰了。我們可以看到,少數暴徒一再公然叫喊帶有“港獨”色彩的口號。比方說,上次我已經提到過的“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這樣一種荒唐透頂的口號。最近我還注意到,他們在一次集會上提出了“英美港盟,主權在民”。

香港是什麼地方?我剛才已經作了很詳細的介紹,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有什麼資格和其他國家結盟?至於說“主權在民”,香港的主權屬於中國,屬於14億中國人民,這一點還用拿來討論嗎?

可見,在這些人心裡他們要麼無知無法,不知道香港的地位,要麼就是公然想把香港拉向一個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所以,在他們的臉上可以看到四個字——左邊寫著“反中”,右邊寫著“港獨”。

香港“雙普選”、緊急法……這場答記者問尖銳,有料

近3個月來,一些西方政客對香港事務指指點點,品頭論足,不遺餘力地給少數暴徒、給“港獨”分子撐腰打氣,美化他們的行為。可以說,他們對這些“港獨”行為發揮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所以說,現在一些激進分子身上已經表現出了明顯的“顏色革命”的特徵,他們的目的就是要癱瘓特區政府,奪取特區的管治權,使“一國兩制”名存實亡。

這裡面我必須要說明一點,我們深刻地知道,也清楚地知道,香港大多數市民包括許多年輕的學生,他們是參與和平遊行集會,他們提出了其他的一些訴求,他們與那些觸犯法律、實施暴力犯罪、挑戰“一國兩制”底線的人是完全不同的。

但是,我們必須指出,香港當前這場風波的走向是不以他們的意志為轉移的,在少數暴徒及其幕後黑手的操縱下,當前事態已經完全變質。

所以我們說,當前已經到了維護“一國兩制”原則、維護香港繁榮穩定的重要關頭,一切熱愛香港的人,都應當用實際行動與違法犯罪分子劃清界線,向暴力行為說不!向破壞“一國兩制”原則底線的人說不!

香港“雙普選”、緊急法……這場答記者問尖銳,有料

5.緊急法與中央底線

香港經濟日報記者:之前有信息顯示特區政府在考慮引用緊急法來應對現在的局勢,中央政府是否認為現在香港的局勢適用這個緊急法的處理,什麼樣的條件下適合應用緊急法,對香港社會會帶來什麼樣的影響?面對持續三個月的香港的抗爭活動,中央有沒有設定一個解決事態的最後底線?

發言人:當前香港正面臨迴歸以來最為嚴峻、緊急的局面。當前,壓倒一切的最重要、最急迫的任務仍然是“止暴制亂、恢復秩序”,許多團體和市民都紛紛呼籲採取更為有力的措施來止暴制亂,比如制定禁止蒙面法等,儘快恢復社會的正常秩序。

中央全力支持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府依法運用一切必要的手段止暴制亂,保障市民生命安全和各項權利,維護香港法治的尊嚴。

至於您說到的中央有沒有針對香港的事態設定最後期限的問題,我想,中央跟香港全體市民的願望是一致的,那就是希望香港儘早結束亂局,恢復秩序,這一天到來得越早越好。因為只要香港多亂一天,香港市民就要為此付出一天的代價。

(來源/央視新聞 編輯/公子無忌 百里雲鶴)

來源:俠客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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