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織經》終結篇:千年奇絕謀術,你完全想象不到的為人處世祕笈

武周 來俊臣 法律 狄仁傑 武則天 範想文化 2018-12-05

《羅織經》,由武周酷吏來俊臣所著,是中國文明史上第一部集邪惡智慧之大成的詭計全書,他第一次揭示了奸人為什麼比忠者過得更好的奧祕。酷吏周興臨死之際,看過此書,自嘆弗如,竟甘願受死;一代人傑宰相狄仁傑閱畢此書,冷汗直冒,卻不敢喊冤;女皇武則天面對此經,嘆道:如此機心,朕未必過也,殺機遂生。

中國的“陽謀”學派太多太多,或者說起碼穿上“皇帝的新衣”,用陽謀來催動陰謀的發動,而《羅織經》卻直接用陰涼涼、血淋淋的刀子捅開整部中國史甚至世界史,讓人初看心頭大震,冷汗淋漓,復看邏輯嚴密,自成一體。

有讀者強烈要求解讀《羅織經》,特意翻譯全文共十二章,共分四篇四次發出,來看看《羅織經》是怎樣成為陰謀學的扛鼎之作的:

《羅織經》終結篇:千年奇絕謀術,你完全想象不到的為人處世祕笈

圖片來自網絡

十、不擇手段加罪於人可免自罪(問罪卷十)

【原文】

法之善惡,莫以文也,乃其行焉;刑之本哉,非罰罪也,乃明罪焉。

人皆可罪,罪人須定其人。罪不自招,密而舉之則顯。上不容罪,無諭則待,有諭則逮。人辯乃常,審之勿憫,刑之非輕,無不招也。或以拒死,畏罪釋耳。人無不黨,罪一人可舉其眾;供必不缺,善修之毋違其真。事至此也,罪可定矣。

人異而心異,擇其弱者以攻之,其神必潰。

身同而懼同,以其至畏而刑之,其人固屈。憐不可存,憐人者無證其忠。友宜重懲,援友者惟招其害。

罪人或免人罪,難為亦為也。

【譯文】

律法的好壞,不在條文,而在執行。刑罰的根本,不是為了懲罰罪犯,而是要讓人明白什麼是犯罪。

誰都可以被定罪,要加罪於人必須先確定對象。有罪的人不會自動招認,暗裡舉報罪行就會顯露。君主不會容忍犯罪,沒有諭旨就耐心等待,有詔令就馬上收監。犯人自我辯解是正常的,審訊時候不憐憫,用刑時候不手軟,就沒有不招認的。有拒不認罪被刑訊致死的,可用畏罪自殺來開脫。人沒有不結黨營私的,給一人定罪可以揭發他的同夥。供狀必須完整,可以精心修改,但不要違反常理。事情做到這一步,罪案就成立了。

人有不同,思想也有差異。選擇最弱之人進行攻擊,他的精神就會崩潰。

一樣的肉體,一樣有恐懼之處,拿他最害怕的來嚴刑拷問,他肯定會屈服。憐憫之心不能有,有憐憫之心的人就無法證得自己的忠誠。對朋友應該從重懲罰,援助朋友只會能給自己招來禍害。

加罪於人可能會讓你免於被人加罪,這樣的事情再難辦也要辦。

《羅織經》終結篇:千年奇絕謀術,你完全想象不到的為人處世祕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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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想盡辦法置人於死地才能富達自己(刑罰卷十一)

【原文】

致人於死,莫逾構其反也;誘人以服,非刑之無得焉。刑有術,罰尚變,無所不施,人皆授首矣。

智者畏禍,愚者懼刑;言以誅人,刑之極也。明者識時,頑者辯理;勢以待人,罰之肇也。

死之能受,痛之難忍,刑人取其不堪。士不耐辱,人患株親,罰人伐其不甘。人不言罪,加其罪逾彼;證不可得,偽其證率真。刑有不及,陷無不至;不患罪無名,患上不疑也。

人刑者非刑也,罰人者非罰也。非人乃賤,非罰乃貴。賤則魚肉,貴則生死。人之取捨,無乃得此乎?

【譯文】

想置人於死地,莫過於誣陷他謀反;想讓人服從,不用刑罰就辦不到。刑訊要講究方法,責罰要不斷變化。施刑的手段無所不用其極,這樣人人都會認罪的。

聰明的人害怕禍殃,愚鈍的人害怕刑罰;用語言殺人,是最高明的刑罰。聰明的人識時務,愚鈍的人只知辯解;用不同的勢來區別對待,是刑罰的出發點。

死可以承受,疼痛卻很難忍耐,給人動刑要找他難以忍受的地方。有身份的人耐不住屈辱,人們都怕株連到親友,處罰人就是要攻擊他不願受處罰的地方。有人不認罪,就給他加上比原來更大的罪名。得不到犯罪證據的話,就偽造和真的一樣的證據。刑罰有做不到的地方,誣陷卻沒什麼做不到的。不擔心給人定罪有沒有名目,只擔心君主會不會猜疑。

被人用刑的人會指責用刑的人,責罰別人自己就不會受到責罰。遭受非人待遇地位就低賤,不受到責罰的人地位就會高貴。地位低賤就會像魚肉一樣任人宰割,地位高貴就可以主宰別人的生死。人們的選擇取向,不都源於此嗎?

《羅織經》終結篇:千年奇絕謀術,你完全想象不到的為人處世祕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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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指鹿為馬一網打盡以絕後患(瓜蔓卷十二)

【原文】

事不至大,無以驚人;案不及眾,功之匪顯。上以求安,下以邀寵,其冤固有,未可免也。

榮以榮人者榮,禍以禍人者禍。榮非己莫恃,禍惟他勿縱。罪無實者,他罪可代;惡無彰者,人惡以附。心之患者,置敵一黨;情之怨者,陷其奸邪。

官之友,民之敵;親之友,仇之敵,敵者無常也。榮之友,敗之敵;賤之友,貴之敵,友者有時也。是以權不可廢,廢則失本,情不可濫,濫則人忌;人不可密,密則疑生;心不可託,託則禍伏。智者不招己害,能者尋隙求功。餌之以逮,事無悖矣。

【譯文】

事情鬧的不夠大,就不會讓人震驚;案件牽涉的人不夠多,辦案人的功勞就不夠顯現。上面要的是安定,臣子要的是寵信,因此冤曲一定存在,不可避免。

真正的榮耀是能帶給其他人榮耀,真正的禍患是讓其他人也遭受禍患。不是自己的榮耀千萬不要拿來自恃,只要是他人的禍患就不能放過。罪名證據不足的,可以用其它的罪名來替代;惡行還沒有顯露的,可以給他加上他人的惡行。對於心腹之患,把他指認為是敵人的同夥;對於你怨恨的人,可以構陷他是奸詐邪惡的小人。

官吏的朋友,在老百姓的敵人;親人的朋友,在仇人眼中也是敵人,所以敵人是變化不定的。榮耀時的朋友,潦倒時候是敵人;貧賤時的朋友,富貴了就成敵人,朋友是分時間階段的。所以權力是不能丟的,丟了權力就失了根本。感情不能隨便付出,太多表露自己的感情了就會招人猜忌。和人交往不可過於親密,太親密就會讓人疑竇叢生。心事不能全盤托出,全盤托出就可能潛伏禍患。聰明的人不會給自己招禍,有才能的人會鑽各種空子謀取功勞。誘惑別人上鉤,再把他逮捕,就不會出亂子了。

《羅織經》為成功不擇手段,為私己誅親滅友。沒有親情,沒有友情,沒有君子,沒有小人,只有時時變異的君上與敵人,只有萬變不離其宗的權勢與利益。我們明顯看到身邊很多這樣的人這樣的事在發生,而這樣集大成的典籍卻千年難得一見。陽謀激勵人心,讓人奮進,陰謀刺激人心,讓人知奸。或許:知世故而不事故,做一個知奸的好人。才是《羅織經》對人類最大的貢獻,希望如此吧!您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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