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中一被告怕“吃官司”慌稱“我沒文化,不會寫字”,法院法官的做法亮了

文化 漢中 裝修 鎮巴 二三裡資訊漢中 2019-06-30

6月26日,鎮巴法院民二庭幹警趕赴漁渡鎮九家榜村,為一起裝修合同糾紛案送達應訴材料。

漢中一被告怕“吃官司”慌稱“我沒文化,不會寫字”,法院法官的做法亮了

該案原告凌某起訴至法院,要求被告熊某支付拖欠的房屋裝修款38000元,承辦法官試圖與被告聯繫未果。6月26日,該案承辦法官去往被告家中,因被告本人不在,遂告知被告妻子張某本案適用留置送達,需要其代為簽收。被告妻子一開始用“我沒文化,不會寫字”,“我丈夫不在家,這事由他處理,我管不了”,“這跟我沒關係”等理由推脫。承辦法官耐心地聽完張某的抱怨,明白了張某不願簽字的原因,一是以為簽了字就要承擔賠償責任,二是認為原告工程有嚴重質量問題,覺得原告起訴沒有依據。搞清楚了原因,承辦法官對張某的疑惑進行了詳細的解釋,告知張某訴訟是分階段的,現在正處於應訴材料送達階段,這也只是案件審理前期的必經程序,具體承擔責任大小,涉及金額多少等問題需要通過案件審理之後才能確定,並告知其如有證據可在舉證期間向法院提供。最後,張某打消了疑慮,代表其丈夫熊某在送達回證上簽字,此案得以順利送達。

法官寄語:“吃官司”不可怕,積極應對是正途。《民訴法》規定,送達訴訟文書,受送達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屬簽收。在應訴材料送達階段,不代表法院對案件有任何實體判斷和責任劃分,當事人家屬儘可打消疑慮。在之後的訴訟階段積極應對,才能更好的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來源:鎮巴法院 範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