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解密創始人阿桑奇失去庇護,美國的“危險敵人”將被引渡?

當地時間5月2日,美國引渡阿桑奇的首次聽證會在倫敦舉行,該案或持續至少18個月才會有具體結果。


維基解密創始人阿桑奇失去庇護,美國的“危險敵人”將被引渡?


(2019年5月1日,英國倫敦,囚車內的阿桑奇。圖/IC)

《財經》記者 蔡婷貽︱文 魯偉︱編輯

維基解密(Wikileaks)創始人阿桑奇(Julian Assange)案迎來新進展。英國當地時間5月2日,倫敦威斯敏斯特法院就美國引渡阿桑奇案進行首次聽證。

開庭後,阿桑奇以新聞自由為理由,表明自己拒絕被引渡美國。“我不希望因為參與了獲得多個獎項、且保護多人的新聞報道而被引渡。”阿桑奇自監獄連線法院的視頻表示。

阿桑奇因2010年公佈美國有關阿富汗戰爭和伊拉克戰爭的祕密文件而轟動全球,隨後因涉嫌強姦受到瑞典警方調查並在英國被捕,2012年在保釋期間進入厄瓜多爾尋求庇護。

2019年4月11日,收留阿桑奇多年的厄瓜多爾政府對其下了逐客令,經過無效抵抗,他被英國警察強迫抬出居住了2487天的厄瓜多爾駐英大使館。英國警方當日主要執行的是兩項對阿桑奇的指控:棄保潛逃進入厄瓜多爾使館、違反2012年與英國法院的保釋協定,以及2018年3月美國維吉尼亞州東區檢察官辦公室對其提出的,涉嫌入侵國防部機密電腦。涉嫌入侵政府機密電腦可判五年有期徒刑,美國司法部以此案要求英國將其逮捕,並進行引渡。

相關視頻顯示,當天阿桑奇是被英國警方用拖拽的方式帶離厄瓜多爾使館的。47歲的阿桑奇看上去面容憔悴、鬚髮皆白,他一遍遍喊著口號,要求抵抗美國對他的引渡請求。

美國著名人權律師和伊利諾大學國際法教授博伊爾(Francis Boyle)近年來一直聲援阿桑奇,主張他一旦被引渡,美國的言論自由將受到嚴重傷害。他對《財經》記者表示,阿桑奇的行為是為了訊息公開,這是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一條的保障範圍, 也因此他認為美國司法部刻意繞過言論自由的範圍起訴阿桑奇。

博伊爾指出,美國檢察官對阿桑奇起訴的罪名,非常明顯是要確保引渡的順利,一旦引渡成功,檢察官可再以其他罪名進一步起訴他。

不過,不少司法專家認為,美國憲法修正案第一條保障的,並不包括為了取得信息而採用的違法手段;傳統新聞報道受到的保障,不包括協助消息來源破解密碼, 以不法方式取得機密檔案。

阿桑奇一方面被稱為“互聯網鬥士”,另一方面又被視為“危險的洩密者”,其未來命運如何,答案仍待揭曉。

洩密,還是言論自由?

阿桑奇以“信息公開”之名,於2010年在美國前陸軍情報員曼寧(Chelsea Manning)的協助下,竊取美國上萬份關於阿富汗、伊拉克戰爭及其他軍事和外交機密文件,並將其公開。由於阿桑奇公開的大量國務院電報,屬於政府內部的正常通信,其中包括美國外交官在全球各地採集的情報資訊,電報公開暴露大量對美國外交官坦誠的他國線人,陷他們於危險。奧巴馬政府曾經評估過是否起訴阿桑奇,最後考慮對言論自由的影響,決定放棄起訴。參與文件竊取的曼寧,一度被判35年,但在奧巴馬總統下臺前被特赦。

2016年維基解祕公開美國民主黨內部郵件,揭露黨內偏好希拉里(Hillary Clinton)代表民主黨參與大選,引發阿桑奇是否與俄羅斯合作干擾美國2016年大選的質疑。

阿桑奇的做法是否應被視為新聞自由的一部分,資訊透明的界限在哪裡?引發全球爭辯多年,阿桑奇到底應不應該被視為新聞人員也未有定論。

阿桑奇的美國律師波拉克(Berry Pollack)指出,檢察官對阿桑奇的指控,其實是阿桑奇鼓勵消息源對他提供訊息的過程。

深受維基解密資訊公開之害的2016年民主黨候選人希拉里,也對阿桑奇案提出看法,她在阿桑奇遭到逮捕後對媒體指出,從起訴書看來,對阿桑奇的指控顯然無關新聞,而是因為他侵入軍事電腦,竊取美國政府機密。

2019年5月2日當天,代表美國司法部的律師布蘭登(Ben Brandon)在聽證會上指出,美國檢察官已取得阿桑奇和曼寧的線上聊天記錄,內容是如何破解密碼和竊取機密文件。他們兩人最後獲取的機密文件,包括25萬件國務院電報、9萬件關於阿富汗戰爭的報告以及40萬份伊拉克戰爭報告。

美國匹茲堡大學法學教授裴瑞(John Parry )對《財經》記者指出,為了避免引渡,阿桑奇可以強調自己的新聞記者角色,美國對他起訴的真正原因是因為他的言論;同時,他也能指控該起訴案其實是“政治案件”,因為美國和英國的引渡協議中明定,英國有權拒絕事涉政治因素提出的引渡要求 。另外,阿桑奇也能以健康或心理因素拒絕引渡,因為英國政府曾經以此為由拒絕引渡要求。最後,他還能以美國可能虐待他為理由,要求英國拒絕引渡。

是否會被引渡?

根據以往紀錄,英國法院考慮是否引渡的主要因素,通常是美國起訴的罪名在英國是否也同樣被認為是犯罪,每項罪名引渡成功的機率也有所不同。裴瑞指出,英國法院並非每次都配合美國就電腦和網絡犯罪提出的引渡要求。

如果被告拒絕認罪且拒絕被引渡,還可以不斷上訴。2004年美國以恐怖活動指控的艾哈邁德(Babar Ahmad),從拒不認罪到最後認罪和上訴,延至2012年才實現引渡;英國內政部長為最後拍板是否引渡的決策者。

一旦英國政府決定引渡,被告還能向歐洲人權法院提交訴願訴訟,要求干預英國司法判決。英國為歐洲人權法院成員,此機構和歐盟脫鉤,因此無論英國最後脫不脫歐,人權法院都能介入干預。 英國國內政治,特別是現任特蕾莎梅(Theresa May)政府能執政多久也可能是變因,一旦選舉或換首相,新政府將可能有不同考量,工黨主席科賓(Jeremy Corbyn)已表示,英國不應引渡阿桑奇。

當地時間5月1日,英國倫敦南華克皇家法院判處阿桑奇50周監禁,罪名是他7年前違反保釋條例進入厄瓜多爾駐英使館尋求庇護。

阿桑奇出生於澳大利亞昆士蘭省, 他的父親在審判前夕對媒體指出,厄瓜多爾政府為了取得IMF的貸款,出賣了阿桑奇,他呼籲澳大利亞政府協助營救阿桑奇, 不過澳大利亞政府未作正面迴應。

今年4月底,阿桑奇的厄瓜多爾律師在該國聲稱,指控厄瓜多爾駐英使館人員監控阿桑奇的健康;同時,他的律師團也要求聯合國人權組織介入就他是否遭到刑訊進行調查。

根據審判引渡案法官的安排,阿桑奇案下一次聽證會為5月30日,接著美國司法部的正式引渡要求將送抵英國,阿桑奇的律師團將能進一步研究如何迴應,6月12日再進入下一輪聽證。英國法律界人士預計,阿桑奇案將持續至少18個月才會有具體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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