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行政訴訟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微法官 微法官 2017-10-06

提起行政訴訟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中明確規定了提起行政訴訟所需具備的條件。提起行政訴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依據;四、屬於人民法院受案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規定了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即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下列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提起訴訟的:一、對拘留、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不服的;二、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財產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不服的;三、認為行政機關侵犯法律規定的經營自主權的;四、認為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或執照,行政機關拒絕頒發或不予答覆的;五、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覆的;六、認為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給撫卹金的;七、認為行政機關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八、認為行政機關侵犯人身權、財產權的。除前款規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規規定可以提起訴訟的其他行政案件。

當事人提起行政訴訟除需滿足上述實質要件外還需向法院提交書面形式的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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