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兒子遭對方割頸身亡!凶手賠償55萬獲諒解死緩改無期

玩具 急救 河南都市頻道 2019-06-22

2018年2月7日,17歲的大一男生遊永進在黑夜中突然被兩名男子毆打,其中一男子熊某是父親遊國華廣場賣玩具攤位的相鄰小販,熊某用一把尖刀割傷了他的頸部。獨子死後,遊國華才想明白,這幾年來,因為爭攤位、搶生意兩家人積了怨,才誘導了慘案的發生。

2018年12月19日,在江西省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中,熊某因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另一名參與打架的男子也因此獲刑。

近日, 遊國華告訴紅星新聞,雙方均不服判決,已提出上訴。

“我兒子是無辜的,平時他上學,只有過年那幾天生意特別忙的時候才過來幫忙看一下。現在回憶起來,都是2015年那件事引起的禍,平時爭吵的時候熊某總說要對我的小孩下手,我也沒有當心。沒有想到因為大人之間擺攤,把我小孩的命送掉了。”

17歲兒子遭對方割頸身亡!凶手賠償55萬獲諒解死緩改無期

↑遊永進的學生證


01

搶生意積怨

遊永進前幾年就被打傷過


遊國華告訴紅星新聞,他17歲的兒子是一名大一學生,“他成績不算拔尖,但沒有留級沒有補習就考上了本科。”

遊國華提供的一份蓋有九江學院土木工程與城市建設學院印章的《在校證明》上顯示,遊永進的專業是土木工程,在校期間表現優異,成績排名前列,是一位品學兼優的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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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證明


遊國華稱,是他先在廣場上賣玩具,熊某家的攤位最初做的是給小孩玩沙的生意,後來兩家都做玩具生意了。他們之前因為搶一個攤位起過爭執,到了2015年又因“搶生意”兩家人打過架,遊永進當時就被打傷住過院,直到2018年寒假期間,慘案突然發生。

2015年農曆小年,一個小孩在遊國華家的攤位上挑選玩具,熊某的老婆跑過來將小孩抱到她家攤位,遊國華不知道小孩的媽媽在熊鈺龍家攤位上看玩具,就說了熊某的老婆。不久,熊某帶著幾個親戚趕了過來。

爭吵發展為打架,雙方均有人受傷。遊國華稱,當時熊某用木棍將遊永進頭部打傷,致使遊永進住院十幾天。熊某的老婆稱她的黃金鍊子在打架時被對方扯斷,導致黃金吊墜遺失。後經派出所調解未果,自此,兩家因為一些小事時有拌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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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永進以前獲得的獎狀


2018年2月7日上午8點多,熊某一家發現攤位的門被人弄倒掉了,熊某的媽媽塗某懷疑有人要害她們一家。前幾天,她看到遊永進拿著手機對熊某的車擺呀擺的,以為是遊永進在拍車的照片,就將這件事告訴遊國華。

遊國華說,他立馬打電話給遊永進求證,遊永進說根本沒有這回事,遊國華還是和塗某理論,熊某還想拿木板打他,被人拖住了。

遊國華還稱,熊某當時威脅說見到他的兒子一次就打一次,並揚言已賺到錢,要用錢買他兒子的性命。遊國華沒有放在心上,因為熊某之前就說過要殺他全家之類的話。

02

偶遇後尾隨

17歲少年遭割頸


證人楊某證言,2018年2月7日下午,他和同學遊永進、杜某在一起玩,看完電影吃過飯後,約好去杜某家玩,遊永進提出去自己家裡拿撲克,他就開車載著兩位同學過去。

熊某供訴稱,2月7日晚上8點多,他收攤後騎著三輪車到姑姑家,由姐夫廖某駕車送他回家,當車行駛至某路口時,他無意中發現遊國華的兒子游永進坐在前方一輛汽車上,因為他聽說遊永進用手機拍過他家車的照片,又年輕,就懷疑是遊永進搞壞了他家攤位的門。

熊某讓廖某開車跟著,廖某怕惹事,就罵熊某吃飽了沒事幹,在熊某的強烈要求下還是開車尾隨。

熊某看到對方車上人多,怕發生打架打不贏,就將事先放在副駕駛下方儲物盒內的雙刃尖刀取出來放到外套口袋內。

同學楊某證言,當晚9點10分左右,他把車開到某大道的路上,遊永進下車去拿牌。9點13分左右,他接到遊永進的電話,但沒有聲音,他就和杜某下車準備往杜某家裡走,看到離汽車20來米遠的地方有打鬧的身影,走進一看有一中年、青年男子在打遊永進。兩名男子一人用一隻手把遊永進抱住,用另一隻手捶打遊永進頭部和上半身,楊某和杜某立馬衝上去幫助。

同學杜某證言,他和楊某與中年男子廝打在一起,用拳頭互毆,並質問中年男子為何打他們的同學,中年男子就撒謊說他是勸架的,他和楊某抓住了中年男子,遊永進則和青年男子繼續扭打。

幾秒後,遊永進大喊青年男子拿了刀,快打110報警,他和楊某繼續同中年男子僵持扭打了一兩分鐘,這時,他看到青年男子往黑暗處逃跑了,隨後中年男子也跟著逃跑了。他和楊某走近,看到遊永進手捂頸部,頸部向外冒血,後來就不省人事了。

楊某趕緊撥打了急救電話,之後警察來了,但120急救車沒有來,遊永進被警察用警車送到了醫院搶救。

雷某是永修縣人民醫院的醫生,他證言,因院裡急症120接診醫師和兩部救護車有急診已全部外出,他被科室主任臨時調度出診,趕到現場後立即對倒在血泊中的男子查體,發現人早就死亡了。

據鑑定,遊永進全身多處表皮剝脫,皮下出血,共見七處創口,主要損傷於頸部。經鑑定,遊永進是被他人用銳器損傷頸部造成左頸外靜脈與左頸內靜脈血管完全離斷導致急性大出血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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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定意見通知書


03

被害人父親

沒想到擺攤把小孩的命送掉了


一審法院認為,熊某因懷疑其家攤位的門被遊永進破壞,偶遇遊永進後便指使被告人廖某開車尾隨跟蹤,下車後與遊永進發生口角並毆打遊永進,廖某雖與熊某無犯意聯絡,但幫助熊某共同毆打遊永進,並造成遊永進全身多處皮下出血、表皮剝脫並灶性腦挫傷,灶性腦挫傷並不足以致死,但和共同傷害行為具有關聯性,根據傷情鑑定標準,該損傷為輕傷一級,故在故意傷害的範圍內廖某與熊某成立共犯,廖某的行為符合故意傷害罪的構成要件,並屬犯罪既遂。

廖某被遊永進的兩名同學拉開並控制後,熊某使用藏在身上的利刃捅刺遊永進頸部,造成遊永進左頸外及左頸內靜脈血管完全離斷致急性大出血而死亡,熊某對該危害結果的發生持放任態度,其行為符合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

遊永進死亡結果的發生是由熊某實行過限的殺人行為造成的,和廖某的傷害行為無直接因果關係,廖某對遊永進死亡結果不承擔加重責任。

案發當晚,熊某在親屬的陪同下主動投案,並對案發起因,和廖某共同毆打遊永進及持刀捅剌遊永進頸部致其死亡的主要犯罪事實均能如實供述,依法應認定為自首。

廖某主動投案後,在首次接受訊問時為逃避罪責,未如實供述其夥同熊某共同傷害遊永進的犯罪事實,後雖能供述罪行,但公安機關在其供述前根據同案犯熊某的供述等證據已經掌握了其犯罪事實,故不屬於如實供述,依法不能認定為自首。但考慮其自動投案情節,並能當庭認罪,可酌情對其從輕處罰。

2018年12月19日,在江西省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中,熊某因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廖某犯故意傷害罪,處有期徒刑2年。

遊國華告訴紅星新聞,雙方均不服判決,已提出上訴。

“我兒子是無辜的,平時他上學,只有過年那幾天生意特別忙的時候才過來幫忙看一下。現在回憶起來,都是2015年那件事引起的禍,平時爭吵的時候熊某總說要對我的小孩下手,我也沒有當心。沒有想到因為大人之間擺攤,把我的小孩命送掉了。”


2018年12月19日,在江西省九江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中,熊某因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判處廖某犯故意傷害罪,處有期徒刑2年。

6月18日,遊國華收到律師發來的二審判決書,該判決書顯示,雙方均不服判決提出上訴。

上訴期間,熊某與遊永進的親屬就民事賠償自願達成了調解協議,熊某親屬代為賠償遊永進親屬55萬元,遊永進家屬諒解熊某。

熊某在上訴時稱其行為應為故意傷害罪,並請求減輕刑罰。二審法院認為熊某應當知道持刀捅刺被害人頸部會導致被害人死亡的結果,而不計後果實施該行為,造成被害人死亡,其行為符合故意殺人罪的構成要件,法院不予採納。法院鑑於熊某親屬積極代為熊某賠償並獲得諒解,對其可改判較輕刑罰。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於2019年5月14日對該案作出判決,維持一審法院判決中對熊某的定罪和廖某的定罪量刑,撤銷對熊某的量刑,改判熊某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遊國華告訴紅星新聞,當初他不服一審法院對熊某判處死緩、廖某獲刑2年的判決提起上訴。遊國華的妻子杜女士在失去獨子後,一直希望能夠再有一個孩子,6月3日,遊國華曾告訴紅星新聞,他的妻子在南昌保胎,情況不是很好,“按我本意不想寫諒解書,但我愛人想早點了結”。

6月11日,遊國華告訴紅星新聞,杜女士“確診胎停,今天處理”。杜女士無奈地說,她和丈夫都四十多歲了,遊永進在世的時候很希望自己有弟弟妹妹,她當時覺得有遊永進已經很滿足了,兒子離世後她和丈夫一直處於悲痛之中,醫生說這種情緒不利於胎兒,她希望放下案子,走出悲痛。


來源: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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