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斷案故事:女子深夜與情人約會丟性命,​劉崇​龜換刀擒真凶'

王仁裕 史地軍牧驛站 2019-07-25
"

《玉堂閒話》是五代王仁裕(880-956)所撰的筆記小說中的代表作,內容主要涉及唐末五代時期中原、秦隴和隴蜀地域的史事和社會傳聞,多數為王仁裕親身經歷或來自於同時期當事人敘述的記錄,具有很高的文學價值和史料價值。

"

《玉堂閒話》是五代王仁裕(880-956)所撰的筆記小說中的代表作,內容主要涉及唐末五代時期中原、秦隴和隴蜀地域的史事和社會傳聞,多數為王仁裕親身經歷或來自於同時期當事人敘述的記錄,具有很高的文學價值和史料價值。

古人斷案故事:女子深夜與情人約會丟性命,​劉崇​龜換刀擒真凶

本故事選自《玉堂閒話》,內容如下:

劉崇龜,字子長,唐滑州胙(今河南延津)人。鹹通六年進士。曾出任廣州刺史、清海軍節度、嶺南東道觀察處置使等要職。

劉崇龜鎮守南海郡期間,有一個富商之子,年輕,面容白淨,跟一般商販有些不同。他的船停在江邊。船靠岸的地方,有一座高門,門中有一位女子,年紀二十多歲,體態美麗,容貌妖豔,平時不曾看到過這麼漂亮的,別人看她,她也不迴避。富商之子和那個女子對看,並乘機對她說:“我在黃昏的時候,到你家相會。”那女子聽後,沒有為難的表情,只是微笑罷了。

天黑後,那女子果然開門等候。在富商之子未來之前,有個賊看見屋內沒有燈光,就突然進入屋內偷東西;那個女子以為是富商之子來了,就欣然走近擁抱。盜賊卻以為被人捉住,於是用刀刺去。盜賊丟下刀逃走了。女子家裡人沒有發覺這種情況。

富商之子過了一會兒來了,剛一進屋,就踩上了地上的血,腳下一滑,倒在地上。起初,他以為是水,用手一摸,聞到一股血腥氣味。接著又摸到地上有個橫躺著的死人,於是急忙跑了出來,一直跑到江邊,上了船,解開纜繩,連夜開船逃走。等到天亮的時候,已經行了一百多裡。那女子家裡的人發現女子被殺,就順著血跡追到江邊,但沒有追到凶手,於是寫狀子到官府控告。

官府派差役查問在江邊居住的人家,說:“在那天夜裡,有一條船連夜開走了。”官府立即派人追趕,抓住富商之子,戴上刑具,關進監牢。審問時,各種刑具全都用盡。富商之子把一切情況都據實招認,唯獨不承認殺人。

女子家裡的人把凶手丟下的刀交給官府長官劉崇龜。劉崇龜於是下令說:“某日,我要大辦宴席,境內的廚師都要在球場上集中,等候宰殺牲畜。”廚師們到齊後,劉崇龜又傳令說:“今日已晚,明天再來。”

廚師們把刀留在廚房,人就都走了。劉崇龜叫人把廚師們的刀取來,用凶手留下的殺人那把刀,換下其中一把。第二天早晨,讓廚師們到衙門裡取刀。各人都認領自己的刀而離開,只有一個人在最後,不肯把刀拿走。

劉崇龜問他,他回答說:“這不是我的刀。”又追問他是誰的刀,他說:“這應當是某乙的。”於是問清某乙的住處,立即派人捉拿,某乙卻已經逃跑了。

於是,劉崇龜就用另外一個應該處死的囚犯,來代替富商之子,天快黑的時候,把他殺死在街頭。逃犯家裡的人每天都偷偷的派人打聽消總。等那假囚犯被處決後,沒過幾天,某乙果然回到家中,馬上把他擒獲,某乙全部交代了殺人的罪行,依法將他處死。富商之子,在夜間闖入別人家裡,按奸罪論處,受到用杖責打背部的處罰。

這樁凶殺案的案情很特殊,“很容易把富商子定為殺人凶犯,因他身帶血跡連夜逃跑就有“畏罪”嫌疑,而且夜入年輕女子臥室更有強姦未遂的可能。儘管他申明是兩相情願的私約,剛入室便已發現屍體躺在血泊中,但一般官吏都不會相信這樣的供詞,都將按主觀設想反覆刑訊追逼,直至逼其招認是凶手為止。

若能取供,再附血衣、庖刀等證物,呈報後上級也會信以為真,批准處斬。

劉崇龜卻與一般官吏不同,晚唐時他以“精敏善決獄”著稱,對人命重案尤其持謹慎態度。他雖然最初認定富商子很可能是凶手,曾利用拷掠手段進行審訊,但當對方“具實吐之”後,卻沒有繼續逼供,沒有排除其他人偶然行凶的可能性。

這種謹慎與精敏的特點,正表現出一個司法人員不可缺少的素質。此外,劉崇龜善決疑獄的本領,還表現在及時通過凶器查找凶犯上。凶器既然是屠刀,凶犯一般來說則應是屠戶或廚師,起碼也是從廚師處借刀用的人。為了儘快找到凶器的所有者,劉崇龜沒派人逐一查訪,而是藉口設宴集中內屠戶,暗中以殺人刀換下一口刀,這樣就會出現幾種結果:或者殺人那把刀正巧由所有者取走,或者某人不願領刀卻認識刀為何人所有,或者他不認識而別人認識刀的所有者是誰。

第一種可能性最小,第三種可能性最,因屠戶們經常來往,常合作給人宰牲畜,總有人熟悉同行所用屠刀的特徵。不料出現的竟是第二種情況,不肯領刀者恰好知道刀為某乙所有,結果逮乙歸案,真相大白。

這就清楚地表現出,劉崇龜能迅速擒獲凶犯,關鍵在於能根據凶器特徵先劃定範圍、再縮小目標,借屠戶中的知情者引出作案者,並同時進行了細密的邏輯分析,不為富商子帶血逃亡的假象所迷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