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證券:上半年營收增長51.68% 股價破發困局待解 因股票質押糾紛涉訴'

""浙商證券:上半年營收增長51.68% 股價破發困局待解 因股票質押糾紛涉訴

華夏時報(chinatimes.net.cn)記者陳鋒 見習記者 劉超鳳 北京、上海報道

8月22日,浙商證券(601878.SH)發佈2019年半年報稱,公司上半年實現營業收入26.76億元,同比提升51.68%;歸母淨利潤4.81億元,同比提升19.99%。儘管中報業績看漲,但浙商證券近幾日的股價仍低於發行價,截至8月23日收盤,收報8.29元。

另外,浙商證券近期涉及兩起股票質押糾紛令人關注。其中,與中新產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中新產業集團”)的案件已被法院受理,涉及融資本金為1.8億元;而與寧波賽特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下稱“寧波賽特”)的案件已一審宣判,融資人應歸還全部融資本金(6910萬元)、相應利息及其他費用。

股票質押風險不僅受市場行情的影響,也與股東是否補倉有關,會拖累券商的業績。“股票質押風險更多是由於市場行情差,股價下跌甚至跌至平倉線以下,而股東又沒能及時補倉,股價也沒反彈,這時就容易構成爆倉。所以既有市場的原因,也有股東沒能補倉的原因。”如是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葛壽淨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

中報業績看漲

根據半年報,浙商證券上半年實現營業收入26.76億元,同比提升51.68%;歸母淨利潤4.81億元,同比提升19.99%。公司分類監管評級繼續保持A類A級。而截至8月21日,已披露數據的31家上市券商的營業收入和淨利潤平均增長率分別為33%、44%。

對於營業收入的增長,浙商證券表示,主要系公司自營投資業務、浙江浙期實業有限公司現貨銷售業務實現的營業收入同比增長較多。

在投資業務方面,上半年,浙商證券債券自營重點提升了高等級信用債、可轉債的投資比重,實現投資收益3.1億元,同比提升113%。股票自營業務實現投資收益2000萬元。其全資子公司浙江浙商資本管理有限公司受益於二級市場回暖,所投項目公允價值有較大提升,已實現投資收益(含公允價值變動)1800萬元。

截至8月23日收盤,浙商證券的收盤價為每股8.29元,仍然低於發行價。據瞭解,浙商證券成立於2002年,於2017年6月26日上市,上市發行價為每股8.45元。

從近三年年報數據看,浙商證券的淨利潤在逐年下降。從2016年至2018年,浙商證券分別實現營業收入45.95億元、46.11億元、36.95億元,歸母淨利潤分別為12.41億、10.64億、7.37億元。

對於股價破發是否受淨利潤逐年下降影響等問題,《華夏時報》記者向浙商證券多次致電併發採訪提綱,截至發稿,未得到相關回復。

據瞭解,浙商證券的業務範圍包括證券經紀業務、投資銀行業務、證券自營業務、信用業務、資產管理業務、期貨業務等等。而期貨業務、兩融業務、經紀業務是其主營業務。Wind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底,浙商證券的期貨業務、兩融業務、經紀業務佔比分別為39.81%、25.74%、22.06%。

“國內證券公司很多,浙商證券的排名並不出眾,也就說傳統的一些核心的券商業務它可能並不能保持市場領先優勢,那麼就會尋求差異化競爭優勢,期貨業務可能是它的一大發力點。不過一家證券公司期貨變成了主營業務,確實也是少見的。”葛壽淨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

因股票質押糾紛涉訴

從已公佈半年報的券商來看,多數業績表現較好,但股票質押踩雷導致多家券商計提鉅額減值,有損業績。“實際上,信用風險仍未得到明顯緩解,違約事件時有發生,主要集中在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違約風險。”滬上中型券商的一位分析師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

浙商證券近期就涉及到兩起股票質押糾紛。其中,中新產業集團曾與浙商證券開展了三筆股票質押回購交易,已全部違約。涉及的融資本金合計為1.8億元,質押標的為ST中新(603996.SH)。浙商證券分別向法院起訴中新產業集團以及擔保人江珍慧、陳德鬆,並於2019年5月28日、29日收到案件受理通知書,杭州市江乾區人民法院、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上述案件。

對於浙商證券通過司法途徑索回質押融資款的難度,“其訴請有可能被支持,主要看質押股票跌破最低履約保障,原告有無證據證明已盡到告知義務,並要求被告採取履約保障措施;審理時間要看具體舉證情況,可能比較長。”北京盈科(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馬慶勇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

而另一起股票質押糾紛中,寧波賽特與浙商證券開展了兩筆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質押標的為美利雲(000815.SZ),融資本金合計6910萬元,已構成實質性違約。浙商證券向法院提起訴訟,最終法院一審判決融資人歸還其全部融資本金、相應利息及其他費用。之後,浙商證券將涉案的美利雲股票在二級市場拋售。截至7月28日,兩筆質押業務共計已拋售5536776股,收回金額5275.26萬元。

此外,一家實控人失聯的新三板掛牌企業,使浙商證券被市場質疑失職。據瞭解,北京飛揚天下網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飛揚天下”)於2014年11月6日在新三板上市,浙商證券是其主辦券商。由於信息披露違規,飛揚天下、實控人崔凱和董祕冷公民於2019年8月15日被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監管措施。而崔凱已經失聯較長時間,且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此前,又因未能按期披露2018年年報,飛揚天下股票於2019年5月6日被暫停轉讓。

主辦券商是否應承擔相應的責任?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主辦券商持續督導工作指引(試行)》第九條規定:主辦券商應督導掛牌公司建立健全並有效執行內部管理制度。“如果掛牌公司信息披露違規,作為主辦券商,有可能被要求作出解釋、說明和披露。”馬慶勇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

編輯:劉春燕 主編:陳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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