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貿區負面清單近年曆經數次縮減 繼續進行擴大開放先行先試

6月3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發布了《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9年版)》和《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准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2019年版)》。這兩個“清單”,將自2019年7月30日起施行。

《證券日報》記者梳理了六年來“負面清單”的五次“瘦身”歷程。

近年來,我國實施新一輪高水平開放,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其中,2018年版負面清單由2017年的63條減至48條,並推出了包括大幅擴大服務業開放、基本放開製造業、放寬農業和能源資源領域准入等一系列重大開放措施。經過幾次修訂2018年版保留的限制措施與2011年版相比減少約四分之三,大幅提高了開放水平,製造業基本放開,服務業和其他領域也有序推進開放。

2019年版外資准入負面清單保持了2018年版的體例結構,進一步精簡了負面清單,全國外資准入負面清單條目由48條措施減至40條,壓減比例16.7%。

除全國版負面清單外,自貿區負面清單近年來也歷經數次縮減。

自貿試驗區的第一份負面清單來自上海自貿區,2013年9月出臺,設立之初為190項。2014年,調整減少至139項。2015年,在自貿區擴圍之際,該清單又減至122項,同時擴展到上海、廣東、天津、福建四個自貿區。2017版自貿區負面清單為95項,首次將條目縮減到了100項以內,並覆蓋當時的11個自貿試驗區。2018年版自由貿易試驗區負面清單,在全國負面清單開放措施基礎上,在更多領域試點取消或放寬外資准入限制,修訂後,自由貿易試驗區負面清單減至45項。

2019年修訂進一步縮減了負面清單長度,新推出一批開放措施,自貿試驗區外資准入負面清單條目減至37項,較2018年壓減17.8%。

梳理負面清單內容可以發現,本次修訂在交通運輸、增值電信、基礎設施、文化等服務業領域,以及製造業、採礦業、農業領域均推出了新的開放措施,在更多領域允許外資控股或獨資經營。

例如,在交通運輸領域,2018年版負面清單一共有7條特別管理措施,2019年版則是6條,刪除了國內船舶代理公司須由中方控股的特別管理規定。在文化、體育和娛樂業領域,2018年版負面清單一共有9條特別管理規定,但新版本降為7條。取消了電影院建設、經營須由中方控股和演出經紀機構須由中方控股這2條特別管理規定。在增值電信領域,取消國內多方通信、存儲轉發、呼叫中心3項業務對外資的限制。

此外,新版外商投資負面清單繼續發揮自貿試驗區開放“試驗田”作用。2018年版自貿試驗區外資准入負面清單試點的演出經紀機構、石油天然氣勘探開發等開放措施推向全國。本次修訂,在全國開放措施的基礎上,2019年版自貿試驗區外資准入負面清單取消了水產品捕撈、出版物印刷等領域對外資的限制,繼續進行擴大開放先行先試。

記者劉萌

原標題:自貿區外資准入負面清單6年5次“瘦身”開放領域大擴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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