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轉股簽約金額達2.3萬億元 下一步將增加民營企業參與比重

每經記者:王小璟 每經編輯:姚祥雲

債轉股簽約金額達2.3萬億元 下一步將增加民營企業參與比重

圖片來源:攝圖網

6月5日,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來自發改委、央行、國資委、銀保監會等部門的有關負責人,介紹了推動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促進穩增長防風險工作有關情況。

截至2019年4月末,債轉股簽約金額已經達到2.3萬億元,投放落地9095億元。已有106家企業、367個項目實施債轉股。實施債轉股的行業和區域覆蓋面不斷擴大,涉及鋼鐵、有色、煤炭、電力、交通運輸等26個行業。

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連維良表示,隨著各項工作的逐步深入,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工作在穩增長、促改革、防風險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下一步會增加民營企業參與債轉股工作的比重,同時也要積極吸引社會力量參與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

債轉股工作取得積極成效

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連維良表示,隨著各項工作的逐步深入,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工作在穩增長、促改革、防風險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

一是企業槓桿率持續下降。宏觀層面上,按照央行數據,截至2018年末,我國總體槓桿率為249.4%,比2017年末降低1.5個百分點。根據國際清算銀行最新數據,去年三季度末我國企業部門槓桿率為152.9%,同比降低5.7個百分點。微觀層面上,2018年末,國有企業平均資產負債率64.7%,較2017年末下降1個百分點。

二是增強了優質企業資本實力和綜合競爭力。目前針對優質企業的債轉股佔到落地規模的一半以上,充實了轉股企業的資本,提高了信用等級,釋放了投資潛力,有力促進了穩增長。

三是推動了出險企業債務的穩妥有序處置。通過以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為核心的綜合措施,穩妥處置了一批企業特別是大型企業的債務風險,推動有效化解債務“灰犀牛”風險。

四是深化了國有企業改組改制。債轉股與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緊密結合,通過引進民營資本、實施機構向轉股企業派駐董事監事高管等方式,優化了企業治理結構。

五是有力支持了民營經濟發展。針對部分民營企業融資難、債務高企等問題,通過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使一些民營企業實現脫困發展。

六是促進了直接融資。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豐富了直接融資的形式,拓寬了社會資金轉化為股本投資的渠道,推動股債融資結構更加合理化。

同時,連維良指出,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根據剛剛召開的國務院第49次常務會議的具體要求,下一步工作的重點是破解難題、打通堵點,推動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增量、擴面、提質,在穩增長、促改革、防風險中發揮更大作用。

加大力度支持民營企業債轉股

債轉股企業選擇上有什麼具體要求?連維良對此強調,這次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在名稱當中突出的是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也就是說轉股企業的選擇由市場來決定,只要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原則,自主協商,有利於降低企業債務風險,提高資源配置效率,各類企業都可以依法依規依政策來開展債轉股。

從政策引導層面,明確了“四個禁止”、“三個鼓勵”。“四個禁止”就是禁止殭屍企業債轉股,禁止惡意逃廢債的企業債轉股,禁止債權債務關係不清晰的企業債轉股,禁止有可能助長過剩產能擴張的企業債轉股。“三個鼓勵”是鼓勵高負債的優質企業債轉股,鼓勵遇到暫時困難的潛力企業債轉股,鼓勵企業資源有優化利用價值的困境企業債轉股。這“四個禁止”明確了什麼不能做,“三個鼓勵”明確了什麼可以做。

連維良明確,下一步會增加民營企業的比重。民營企業參與債轉股有兩個層面:一方面,民營企業本身債轉股。另外一方面,民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的債轉股。

民營企業本身債轉股,現在已經有24個企業債轉股項目落地,民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債轉股也有許多成功的案例,比如沙鋼、德龍鋼鐵,他們分別控股了重整之後的東北特鋼和渤海鋼鐵。下一步,將進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營企業債轉股,也進一步加大力度支持民營企業參與國有企業的債轉股。

川財證券認為,添加民營企業進入債轉股範疇,不僅有利於幫助企業降低槓桿率,同時有助於調整全社會負債結構,穩定經濟發展。而推動金融機構參與企業治理結構完善,有利於加強事後監管,保證企業利潤,為事後金融機構有序退出提供有力保障。

吸引社會力量參與債轉股

國務院第49次常務會議明確提出,“要積極吸引社會力量參與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優化股權結構,依法平等保護社會資本的權益”。

此次吹風會上,連維良表示,社會力量參與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意義非常重大,只有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債轉股才能真正稱得上是市場化法治化的債轉股。社會力量參與,有利於多渠道的籌集資金,特別是籌集股權投資,有利於改善企業的治理結構,推進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

連維良進一步解釋稱:“社會力量參與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我們特別強調‘兩個多元’,就是主體多元和方式多元。主體多元就是民資、外資等各種所有制性質的投資者都可以依法平等參與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方式多元就是有多種方式參與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既包括戰略投資方式,也包括機構投資方式,還有財務投資方式。”

簡單說,就是社會力量可以選擇直接投資債轉股企業,也可以選擇投資債轉股的實施機構,還可以選擇購買債轉股的融資產品。選擇直接投資債轉股企業,既可以參股也可以控股。選擇投資實施機構,既可以是內資也可以是外資。選擇購買債轉股的融資產品,可以是債券、基金,也可以是資管產品。主體多元和方式多元在一定意義上為投資者創造了更多的選擇和機會。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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