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淨網2019#揭祕涉案上億元網絡電信詐騙案套路'

""#淨網2019#揭祕涉案上億元網絡電信詐騙案套路

據新華社電湖南省綏寧縣公安局近期偵破一起涉案上億元的特大網絡電信詐騙案,受害者遍及全國各地數十個省份,抓獲犯罪嫌疑人35人,凍結涉案資金3100餘萬元。

記者調查發現,該網絡電信詐騙團伙構建虛擬投資平臺,用話術誘導股民在虛擬股票盤上進行“買賣”,牟取鉅額利益。

以“內幕消息”為噱頭嫌犯一天打上千個電話尋找目標

2019年初,38歲的綏寧人劉怡(化名)接到陌生電話,對方稱可推薦能快速掙錢的股票。剛剛炒股沒多久的她信以為真,加入一個微信群,並按照一名“老師”的指示,在一家公司的平臺開設“賬戶”,分批轉入15萬餘元。

令她沒想到的是,這個賬戶並不是真實的股票賬戶,顯示在賬面上的資金僅是一個數字。在第一次順利提取5萬餘元后,她所購買的“股票”迅速被虛擬平臺強行平倉,“老師”再也聯繫不上,損失近10萬元。

劉怡意識到可能遭遇了詐

騙,於是報警。警方初步調查發現,像劉怡這樣的受害者有1000多人。這一詐騙團伙分工明確,以股民為主要目標,以“內幕消息”“推薦好股”“籌資操盤”等為噱頭,利用虛擬股票平臺誘導股民投入大量資金實施詐騙。

據調查,這一團夥中有“客服人員”約20名,每天逐一撥打“客戶”電話。這些電話或是從網上找來的,或是購買個人信息獲得的。“客服人員”以廣撒網的方式尋找詐騙目標。

犯罪嫌疑人範某供述,每名“客服人員”每個月至少要完

成將100人拉進微信群的目標,否則就會被開除。“100人是底線考核目標,超過100人的部分,每拉1人獎勵5元。”曾當過“客服人員”的犯罪嫌疑人黃某供述,他每天至少要打1000個電話。

綏寧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唐彬介紹,這一團夥中有負責管理下線人員的“老闆”,有負責組織誘騙股民加入微信群的“客戶經理”,有對虛擬股票平臺進行操作的“技術人員”,有對受害者資金進行轉移的“財務人員”……各自分工明確,互不透露消息。

基本套路:“老師”薦股——托兒叫好——給甜頭誘入——割韭菜

多名犯罪嫌疑人供述,他們每天會將新加微信的股民集中建微信群,各自扮演不同角色,推薦股票或是誘導投資。基本套路如下:

——“老師”薦股,開直播“高談闊論”。每個微信群裡都有一個特殊人物,被稱為“老師”。“老師”負責推薦股票,或是引導受害者進入在線網站聽炒股講座。辦案民警介紹,這些“老師”往往打著“跟高手操作快速獲利”的旗號,儘可能地表現專業,讓受害者信賴。他們有時還謊稱是證券公司負責人的親戚,掌握股票內幕信息,誘導受害者大額投資。

辦案民警介紹,這些“老師”能從詐騙團伙中獲得高額分成,其中有一名“老師”一週所獲分成就高達16萬元。

——扮“托兒”叫好,鼓吹受益。黃某等人供述,他們每個人負責多個微信群,每天從網絡上

蒐集股票信息進行發佈。他們另一個重要任務則是扮演“托兒”,接受“老闆”或“老師”下達的指令,在群裡為“老師”的授課叫好,或者吹捧“老師”推薦的股票使其贏利不少。

23歲的犯罪嫌疑人胡某某供述,他被團伙分配了4個微信號,在微信群裡不停地切換身份當“托兒”,讓受害者誤以為有不少人都贏利了。詐騙團伙每週還會召開營銷形勢分析會,統一口徑對入群股民灌輸信息。

——先給甜頭,誘導大額投資再收割。辦案民警介紹,這一團夥構建了多個虛擬的股票平臺,取名與正規證券公司平臺相似,並用P圖等方式模仿大盤走勢,謊稱是一些證券公司下屬的子公司平臺,誘導受害者在這些平臺上開戶和投入資金。實際上,這些所謂的股票平臺,只是詐騙分子開設的虛擬盤。

一名辦案民警說,詐騙分子

最初先讓受害者嚐到一點甜頭,隨後將其投入的大額資金轉入詐騙團伙的銀行賬戶上。在“收割後期”,這些“老師”誘導股民採取配資槓桿的方式投入巨資,等股票下跌就強行平倉,令受害人賬面資金大幅縮水。

“受害人投入虛假平臺的錢,看上去是購買與市場名稱、走勢一致的股票,但實際上並沒有真正進入正規股票市場。”綏寧縣公安局反電詐專幹黃少軍說,當受害者想提取資金時,詐騙團伙就設置諸如“平臺出了網絡問題”等障礙,並直接失聯。

專家建議嚴厲打擊身份證、手機號碼、微信號等買賣行為

在這一案件中,股民普遍損失超10萬元。唐彬說,犯罪嫌疑人通過專家講解、挑動攀比、扮“托兒”吹捧等手段對股民進行誘騙。

此外,記者發現,犯罪嫌疑人通過各種方式強化股民“股市不規範”“有操作空間”的認識,將所謂“內幕消息”與真實新聞混雜在一起集中轟炸、灌輸。

黃少軍提醒,股民在投資之前應儘量從多渠道確認平臺屬地、性質、資金流向、過往歷史等,切勿輕信他人推薦的平臺,資金不能輕易匯入、轉賬至私人或其他非證券公司賬戶。

據警方介紹,由於詐騙者所使用的詐騙工具,如電話號碼、微信號、銀行卡等多為網絡購買或網下非法購買,並且頻繁更換,偵查機關難以直接鎖定嫌犯。同時,這一案件構建的虛擬炒股平臺具有高度欺騙性,不少股民損失大額資金後,仍以為是“炒股失利”,未及時報案致使警方不能及時、全面掌握案件證據。

專家認為,防範、打擊此類網絡電信詐騙,需電信運營商、網信、公安等部門加強聯動。有關部門要對身份證、銀行卡、手機號碼、微信號等買賣行為和售賣公民個人信息的平臺嚴厲打擊;同時,對涉嫌詐騙的公司、網絡平臺在信息傳送、資金往來上進行實時監管,防止資金和人員出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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