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投資少、收益高、回款快” 騙取同事50餘萬被判十一年

投資 銀行 不完美媽媽 法律 天津政法 2019-05-24

家住本市的王先生白天工作,晚上代駕賺點小錢,兩份工資就為了能貼補家裡,讓妻子和孩子生活得更好。但讓王先生沒想到的是,在代駕公司兼職期間,他認識的朋友黃某,卻讓他一下子損失了37萬餘元。

黃某,36歲,曾在某科技公司就職。下班後,黃某便到某代駕公司兼職做代駕。在此期間,他認識了同為代駕的王先生,兩人逐漸成為朋友。

一天,黃某和王先生在代駕公司等活兒時,黃某無意間瞭解到王先生手頭有些閒錢,便力邀其出資,投資自己手頭的一個高科技項目。

“王哥,我們科技公司現在正好有個項目,投入少,收益高,還能很快回款。這個項目目前還處於保密階段,我也是把您當做朋友才給您推薦的。”

因為黃某當時就在科技公司就職,王先生考慮了兩天,便不再遲疑,表示願意投資。很快,二人簽訂了投資合同,規定由王先生出資15000元,30天收到回款和收益。王先生匯款後,果然在一個月後收到了回款和收益,至此,王先生便對黃某深信不疑。

隨後,黃某又陸續給王先生介紹了好幾個高科技項目,並相繼與王先生簽訂了投資協議。幾次銀行匯款之後,王先生便直接將自己的三張銀行卡給了黃某。

但讓王先生沒有想到的是,連續幾個月,王先生沒有再收到回款和收益。“王哥,您彆著急,最近工程回款有些延遲,很快錢就會到賬,您就放心吧。”每次王先生給黃某打電話詢問回款時,黃某都以此為由。

直到王先生被銀行催還借款,才發現自己其中的一張銀行卡已被黃某透支逾10萬元。王先生匆忙找到黃某,才發現黃某早已從科技公司離職,黃某口中的幾個高科技項目有的是冒用其就職公司的項目,與其根本無關。並且,有的項目竟然是黃某編造出來,根本不存在的項目。

得知受騙後,王先生從黃某處取回了自己的銀行卡,並催促黃某儘快將投資款歸還。而此時,黃某卻消失了。無奈下,王先生向公安機關報案。

像王先生這樣要不回投資款的還有何某和郭某二人。兩人均為黃某代駕公司的代駕員,與王先生一樣,二人也是被黃某以“朋友”身份力邀進行投資的。何某和郭某也相繼報案,隨後,公安機關將犯罪嫌疑人黃某抓獲歸案。

經審查,2017年5月至2018年1月,黃某虛構工程投資項目,以簽訂項目投資合同的方式,分別騙取被害人王先生37萬餘元,騙取何某6萬餘元,騙取郭某12萬餘元。

日前,河東區人民檢察院對黃某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黃某無視國家法律,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多次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法院以詐騙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萬元。責令其退賠被害人所有錢款。

謊稱“投資少、收益高、回款快” 騙取同事50餘萬被判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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