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政府承諾事項 兌現獎勵持扶政策 蘭州新區448戶企業分享1.98億政策紅利

投資 創業 財經 蘭州發佈 蘭州發佈 2017-10-13

為推動招商引資和產業發展,傾力打造優質服務高地、要素聚集窪地、投資創業福地,9月28日,蘭州新區提前啟動兌現涉稅獎勵資金工作,分批向符合相關政策條件的448戶企業兌現2017年前8個月獎勵資金,總額1.98億元。

蘭州新區自開發建設以來,始終將突出政策優勢作為推動招商引資和產業發展的重要舉措,積極營造重商、親商、扶商、愛商、敬商的發展環境。今年年初,蘭州新區研究整合各類優惠政策,出臺了《蘭州新區產業發展扶持及獎勵政策(試行)》,決定從投資、稅費、生產要素補貼等七個方面對符合條件的入區企業進行重點扶持和獎勵,從而不斷加強招商引資和項目建設,推動新區產業邁向高端化、集群化發展軌道。

“涉稅獎勵資金一般是按年度予以兌現的,按常規步驟,2017年涉稅獎勵資金的兌現時間是2018年。之所以打破常規,提前向企業兌現2017年前8個月獎勵資金,目的是最大限度地發揮獎勵資金作用,擴大企業生產投入。”蘭州新區財政局負責人表示。下一步,蘭州新區還繼續提高效率,逐步實現按季度、按企業需求,兌現涉稅獎勵資金。

履行政府承諾事項,高效兌現獎勵持扶政策,極大地提振了蘭州新區入區企業的投資興業信心。作為首批獲得2017年前8個月涉稅獎勵資金的企業之一,和盛堂製藥股份有限公司的常務副總經理姜和說,此舉體現了蘭州新區辦事效率和加快發展的決心,讓企業倍受鼓舞。落戶蘭州新區以來,和盛堂製藥的產值連續幾年實現大幅增長,姜和表示,“這離不開蘭州新區的各項優惠政策和良好的投資環境。”

據瞭解,為進一步提高辦事效率,增強區域吸納力、聚集力,蘭州新區還在今年全面展開“承諾制”“零收費”的試點工作,將環評等8項技術審查類審批事項改為企業自主實施的承諾事項,將審批時限由原來的137個工作日縮減至45個工作日內,行政審批效率大幅提升。同時,除賠償類、補償類、處罰類、涉及中央財政分成的收費項目外,免徵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每年將為企業減負數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