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報:內鬼保安偷走公司3萬餘元菸酒 超市老闆低價收購被判處拘役

楚天都市報:內鬼保安偷走公司3萬餘元菸酒 超市老闆低價收購被判處拘役

保安劉某監守自盜,兩個月內多次從任職公司偷走37條香菸、3箱白酒,並夥同另一名保安易某,將贓物低價賣給小超市老闆。記者昨從漢陽區檢察院獲悉,近日法院一審開庭,劉某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易某、超市老闆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分別被判拘役。

2018年7月至9月,武漢某置業公司員工發現,原本存放在公司辦公室、食堂的香菸、白酒多次不翼而飛。報警調查後,警方認為該公司保安劉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同年9月,劉某被刑事拘留。2019年1月,該案被移送到漢陽區檢察院審查起訴。經查,2018年7月至9月,劉某以盜取鑰匙的方式,多次進入公司辦公室、食堂,盜走該單位價值共計人民幣35000餘元的香菸37條、白酒3箱。

為將盜竊來的菸酒脫手,劉某有時會將菸酒交給同公司的保安易某,讓其送到公司旁的小超市賣錢。易某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代為銷贓,其行為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易某銷贓的菸酒總價值9000餘元,其他偷來的菸酒則均由劉某自己送到超市老闆處。

據超市老闆劉甲(化名)供述,儘管知道菸酒來路不明,他仍以低於市場價的價格予以收購,其行為也同樣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

2019年2月,漢陽區檢察院依法以盜竊罪對劉某提起公訴,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對易某、劉甲提起公訴。

近日,法院一審開庭,劉某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劉甲因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判處拘役六個月,緩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易某因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被判處拘役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