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老同學再遇後晉升男友 原來是“另有所圖”

(鍾涵 王美蘭) 如果老同學再次相遇,成為男友,大概會覺得這是命中註定的緣分吧!畢竟曾是陪你走過青蔥歲月,並肩作戰,書寫青春的人,即使許久未見,再次相遇提起往事還是有著滿滿的美好回憶。今天案例的主人公就是由老同學成為男友,但他要的好像不是愛情。近日,山東省臨沭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詐騙案。

被告人楊某與被害人張某某是初中同學,楊某通過微信與張某某聯繫,老同學的親切感,使雙方迅速發展為男女朋友關係。不久,楊某的“悲慘人生”開始了,先因工程款被凍結沒錢給工人發工資、然後自己得癌症、打官司、母親被蛇咬、父親出車禍去世等一件件事連續不斷髮生。楊某聯繫女友求得幫助,張某某雖不敢相信這些悲慘的事都發生在自己男友身上,但又不忍心男友獨自承受。每當在她舉棋不定想要幫忙的時候,總會出現一個人來證明楊某的確發生了這樣的事,先是楊某的弟弟楊某某、然後楊某的弟妹、“李律師”,通過微信、QQ與張某某聊天,證實楊某說的是真話,使得張某某不得不相信楊某,想到楊某曾還款10000元,還經常給自己和自己的孩子買禮物,便覺得自己要幫助楊某渡過難關,一次次通過銀行卡、微信給楊某轉賬。後楊某告訴她自己開黑車被拘留後要逃跑,張某某開始很為其擔心,但由於一直無法聯繫上楊某,聯繫楊某身邊的人均未有任何消息,張某某這才意識到不對勁,發現自己竟然被騙了。

經查明,被告人楊某2018年2月至12月份期間,虛構因工程款被凍結沒錢給工人發工資、自己得癌症、打官司、母親被蛇咬、父親出車禍去世等事由,偽裝其弟弟、弟妹、“李律師”等人騙取張某某186990元,後謊稱開黑車被拘留後躲起來。所騙款項被楊某用於個人還賬和花銷。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楊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權利,觸犯刑法,構成詐騙犯,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並退賠張某某經濟損失。

老同學晉升為男友,本該是同學情誼和愛情的結合,令人倍感信任的感情,但楊某卻把這種感情作為欺騙對方的籌碼,不管是在道德上還是法律上,都該受到應有的處罰。

法官在此提醒,不法分子行騙過程中雖然手段層出不窮、花招屢屢翻新,但萬變不離其宗,總是圍繞你的錢袋子、銀行卡進行“角色扮演”。只要保持清醒、留意識別,就能有效避免上當受騙。

[來源:中國法院網 編輯:芃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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