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工資不成,反氣倒老闆,賠償近9萬元,該如何正確維權討薪呢?

女工張某家境貧寒,她跟丈夫都沒什麼文化,也沒有一技之長,只能靠做體力活勉強維持生計。屋漏偏逢連夜雨,丈夫在做工時不小心從高處摔下來導致高位截癱,這下讓原本不富裕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家庭的重擔一下子都落到張某一個人的肩上。

為了多賺點加班費,張某與老闆協商,她中午不休息,希望老闆給她多付點工資。雙方口頭約定,加班滿100天加1元/天,加班滿200天加2元/天。於是,張某每天很早就起床給丈夫做好一天三頓飯,放在床頭。中午,張某也不休息吃點冷饅頭,喝點水對付下。

張某整整兩百多天沒請過一天假,中午也從沒有休息過,終於到了年底結算工資的時候了。她算了一遍又一遍,加班滿200天,每天加2元,應該是2500元。這天,她去找老闆結算工錢,老闆只給了她2000元。

她先是跟老闆理論,雙方口頭約定了,加班滿200天,每天加2元,希望老闆信守承諾。老闆則說之前沒有這個約定,也沒有要求張某加過班,不同意支付加班費。

眼見理論無望,張某急了。他們全家可都指著她一個人的工資過活呢,每一分錢對她都很金貴。於是,她拉著老闆,央求老闆補給她加班費。在拉扯過程中,兩人發生了口角,老闆情緒一激動,邊說邊用手指著張某,突然就倒地了。送到醫院搶救後,無效死亡。

要工資不成,反氣倒老闆,賠償近9萬元,該如何正確維權討薪呢?

老闆的家人將張某告上法庭,要求張某賠償醫療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失費、喪葬費等損失合計87萬餘元。

海安市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老闆死亡的主要原因是由於自身疾病,應負主要責任,女工張某的討薪行為與老闆的死亡,並不存在必然的因果關係。但張某的行為是導致老闆突發疾病的誘因,判決,女工張某承擔 10% 的責任,賠償 87000 元。

也許對於普通人來說,87000元不算什麼。當然相比該老闆家屬的訴求,更是九牛一毛。但對於原本非常貧困的張某一家來說,這賠償恐怕是天文數字了。不禁為張某著急,如果她理性一些,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可能就是另外一種結果了。

通過鳳凰網的一項網絡調查顯示,對於討薪的方式,46%的人選擇通過雙方協商;42%的人選擇司法途徑,12%的人選擇暴力追討。

要工資不成,反氣倒老闆,賠償近9萬元,該如何正確維權討薪呢?

可見,討薪之路盡是勞動人民的血淚歷史,我們一起看看,國內討薪,勞動人民常用的方式有哪些?

1、 “堵老闆式”討薪

因老闆拖欠項目款100多萬,海南某地50多名工人,將老闆住宅和豪車堵住,極易引發暴力追討。

2、 “拉標語式”討薪

在瀋陽市某街上,一男子手持廣告“拍賣妻子乳房”,吸引路人駐足。廣告下寫有一行字,“因老闆拖欠工程款,無法給工人開工資,出此下策。”

3、“藉助媒體“討薪

通過媒體報道拖欠工資事實,並附標語“讓子彈飛,讓物價飛,別讓血汗工錢飛”。還有采用裸體、自虐等奇葩方式,藉助媒體,引起關注。

4、 通過政府討薪

採用向政府上訪、信訪等方式,通過政府逼迫拖欠工資的企業支付工資。

5、 司法討薪

通過勞動仲裁、訴訟等法律手段解決拖欠工資問題。

“討薪”事件,絕非某一個國家所有,拖欠工資事件在全球各地越來越常見。我們再看看國外勞動人民的奇葩討薪方式有哪些?

1、 圍堵工廠示威

菲律賓某內衣製造廠,工人們聚集在工廠外,一名女性工作者高舉“捍衛薪資”的標語,在遊行示威的隊伍中,內衣滿天飛。

2、 下跪

西班牙某聯賽賽場,當裁判吹響哨聲後,所有場所球員突然面朝看臺下跪,長達15秒。此舉的目的是向球隊討要拖欠4個月的工資。

3、 裸體向政府施壓

15名人體模特不顧嚴寒,裸體站在法國巴黎市政府文化處門前,希望提高人體模特待遇。

4、 利用媒體

2012年,德國與希臘的比賽前,在市政體育場的路上,數十名建築工人在街頭舉起“2012歐洲盃,以什麼為代價!”的橫幅,抗議自己得不到建設歐洲盃設施的工程款。

5、 佔領工廠(電視臺)

2011年,希臘某電視臺被記者、攝影師和清潔工佔領。電視臺屏幕上顯示,無情而沒有良心的僱主,請馬上還我們的血汗錢,畫面上附了一幅被處理的有點像通緝犯的電視臺老闆,希臘一名有名的富豪。

關於討薪方式,國內外勞動人民的智慧都是一樣的。最受歡迎的莫過於,堵老闆/工廠、拉標語、利用媒體、給政府施壓等方式。付出的代價很大,但效果不一定好。

要工資不成,反氣倒老闆,賠償近9萬元,該如何正確維權討薪呢?

那麼,正確的維權方式有哪些呢?

1、 向單位工會求助。

由工會出面,與單位協商。求助之前,一定要先準備好證據。像本案,女工張某在與老闆就加班費達成一致時,應當爭取獲得老闆的書面確認,如手機短信、微信確認都可以。當然,如果能獲得其他同事的證明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2、 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如果本單位沒有工會,或者工會協商未果的情況下,可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是在職工代表大會領導下,相對獨立地依法調解本單位勞動爭議的群眾性組織。企業調解委員會辦事機構一般設在企業工會委員會或鄉、鎮工會工作委員會。

3、 向仲裁機構申請勞動仲裁。

對於討要加班費,不屬於勞動仲裁前置範圍,勞動者可以選擇申請仲裁,一般仲裁的效率還是比較高的。《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了關於對加班的工資報酬。按照規定,張某工作日加班,應獲得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加班又沒有補休的,應獲得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加班的,應獲得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4、 向人們法院提起訴訟。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對於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先予執行。”本案,張某家中已經十分貧困,全家人都指著張某的工資過活,張某可以向法院申請先予執行其應得的勞動報酬。

雖然說勞動者相對於用人單位屬於弱勢一方,但法律在保護勞動者方面做了很多規定。像本案這種情況,張某可以請工會以及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予以調解。但結合實際情況,上述兩部門的力量很薄弱,不一定能夠實現勞動者的討薪訴求。綜合考慮,女工張某可以選擇仲裁或者訴訟,爭取對自己最有利的維權方式。

如果女工張某在與老闆理論未果之後,採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也就不會發生反賠償的結果了。借五一勞動節之際,我們提醒廣大勞動人們,維權一定要理性,上面我們介紹的維權四步走,希望能夠幫到您。

律視微言,聽律師講生活中的法律故事。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