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執政”用人看顏色“釋憲”恐淪一言堂

臺灣 憲法 法律 蔡英文 歷史 臺海網 2019-06-01

臺灣地區“憲法”明文規定“法官應超越黨派、獨立審判”,更何況是“憲法守護者”的臺灣大法官,更應該站在歷史的高度,以公正、中立的態度,釐清法令違“憲”與否;倘若大法官一旦失去這些信念與堅持,將如何妥適審理黨產爭議、軍公教年改及前瞻建設等“釋憲案”,如何能贏回臺灣民眾對司法的信賴?

依臺灣地區現行制度,大法官由臺灣地區領導人提名、臺灣立法機構負責審查並決定同意與否,但在蔡英文當局“完全執政”下,獲得提名等於是取得了入場券,因民進黨掌握絕對席次優勢,臺立法機構審查形同橡皮圖章,這種情況下產生的大法官,讓外界質疑是否顏色對了,就可擔任大法官?

臺灣負責解釋“憲法”的大法官共有15位,今年10月後將有11位都是蔡英文指派任命,扣除“司法院”正副院長外,其餘大法官都可做滿8年且受法官權利保障;換言之,這些大法官在長達8年的期間,對於“憲法”的見解及裁判,將產生審判上的終局效力且影響深遠。

由於“憲法訴訟法”將在2年後實施,依新制未來只要10名大法官出席評議,有8位同意就可對“釋憲”進行裁判;遇到政治性的爭訟案件,大法官如果不能秉持公正客觀的態度,極有可能出現“綠油油”的憲法裁判結果。

大法官是法律的最後良知,肩負釋憲重責大任,心中須無藍綠,秉持無色覺醒、堅持司法獨立審判。期盼大法官們未來在裁判法令是否違“憲”之際,能超越黨派,勿讓“憲法法庭”成為一言堂的機構,喪失司法天秤的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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