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名嘴唐湘龍:李明哲當然有事 臺灣不要“慣性搶救”

臺灣 唐湘龍 政治 美國 海峽衛視今日海峽 2017-04-05

國臺辦發言人馬曉光29日對外證實,臺灣居民李明哲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已接受有關部門調查,目前身體狀況良好。幾天來,島內輿論接連炒作李明哲事件,李明哲家人公開“喊冤”,臺當局、綠營民代、部分“人權”團體紛紛出面,要求大陸方面通報詳細情況、保障相關權利,甚至要求“放人道歉”。

臺灣名嘴唐湘龍:李明哲當然有事 臺灣不要“慣性搶救”

▲李明哲

李明哲到底何許人也,他到底是否像臺灣一些媒體所稱的“無辜”,對島內的相關輿論我們又應如何看待,臺灣資深媒體人、政治評論員、《今日海峽》臺北演播室特約嘉賓唐湘龍日前發表一篇評論文章《李明哲當然有事》,為我們剖析了李明哲“人權工作者”的真實面目,以及島內“慣性搶救”的本質。(以下為唐湘龍先生文章節選,篇幅所限,有刪減,小標題為編者另擬。)

臺灣名嘴唐湘龍:李明哲當然有事 臺灣不要“慣性搶救”

▲臺灣時事評論員唐湘龍

李明哲何許人也?

臺灣名嘴唐湘龍:李明哲當然有事 臺灣不要“慣性搶救”

▲李明哲

李明哲是前民進黨黨工。明哲保身。但沒有保住。十一天前,李明哲從澳門進大陸,被逮。確定被逮。因為國臺辦講話了。國臺辦發言人馬曉光證實,李明哲是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被逮。 現在正接受有關單位的調查。 目前沒有人身安全顧慮。 李明哲的家人、李明哲的朋友都出來呼籲大陸方面交待行蹤,放人道歉。 但李明哲的“前僱主”,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沒有講話。 對一個從事政治工作的人,前僱主的身分很重要。 這種身分進大陸,有時候被當密使,有時候被當間諜。

臺灣的“慣性搶救”

所謂慣性,是政治慣性。這種慣性搶救,第一、宣稱無辜;第二、交待人權;第三、呼籲放人。通常最後再加上週圍不相干人士的謾罵。總之,李明哲被逮,證明了中國大陸就是沒有人權。這種梗,在全世界都是老梗。除非是殺人放火的現行犯,只要是模模糊糊的事件,當事人家屬一定出來喊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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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被大陸逮捕,綠營“立委”開記者會,要求大陸“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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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尼亞將臺籍詐騙嫌犯遣返大陸,綠營政客稱“中國非法擄人”,要求“立即放人”。場景是不是很類似?

但是,等一等,等一等。我記得肯尼亞詐騙案發生時,媒體、政客鋪天蓋地、指天罵地,要求大陸放人:家屬出來哭“我的兒子很乖”;媒體宣稱“肯尼亞司法判決無罪”; 政客痛斥“中國違反人權”。 現在,大家一起喊口號:“中國政府立刻放人。” 這個口號,在救援肯尼亞詐騙案的臺籍嫌犯一模一樣。 但是,結果呢? 不只是喊爽而已,喊對了嗎? 之後,世界各地紛紛捕獲“野生”的臺籍詐騙集團,並且紛紛“違反人權”將嫌犯遣返大陸之後,這些家屬、媒體和政客的罐頭反應就沒有再出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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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尼亞將臺籍詐騙嫌犯遣返大陸,島內媒體人周玉蔻在政論節目中喊出“開F16去救人”。

變味的“人權關注”

李明哲呢? 李明哲的情況不一樣。 李明哲是“關注中國人權的非政府組織工作者”。 我也關注人權。 基於做為一箇中國人的情感,希望中國繼續往文明的進程上邁進的關注。 好,還要更好。 但我會非常注意,第一、人權的標準不是人權工作者嘴裡說了算;第二、對人權的關注不應該是政治敵對立場的變相包裝。

在臺灣,不是沒有跳離統獨立場的人權組織,但是,也不必自欺欺人,絕大多數“關注人權”的非政府組織,和民進黨、深綠政治團體根本是“一家親”。 否定“兩岸一家親”,但“政府組織和非政府組織”這麼一家親,沒事嗎? 西方的諺語說:一隻動物如果走路像鴨子,講話像鴨子,長得像鴨子,當然就把它當鴨子。 “關注中國人權的非政府組織”是什麼? 李明哲是什麼? 不把它當成“獨派”團體的外圍組織,大陸的安全部門是瞎子嗎? 不要解釋說“前黨工”, “前黨工”是不是終身義工? 現在靠什麼生活? 為什麼連旗幟都這麼模糊? 以美國CIA對臺灣滲透之深,從大陸立場思考,他難道不用懷疑這是“掛羊頭賣狗肉”? 甚至,以臺灣之名,在為美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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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島內“人權”團體要求大陸“釋放”李明哲

新加坡常被臺灣政客點名人權問題,但新加坡是臺灣人印象最好的國家第一名。美國的川普(特朗普)天天都在幹違反人權的事兒,但從來沒有“關注美國人權非政府組織”講話。舉這些例子,只是提醒,許多以“人權”、“特赦”、“和平”為名的團體,如果驗一下政治DNA,根本就是民進黨、深綠團體的親兄弟。 這樣的親兄弟檔,“非政府組織”是看不見“政府組織”的人權問題的。 像是以轉型正義為名的黨產會,在“只關注中國人權的非政府組織工作者”眼裡,民進黨的人權紀錄根本完美。

李明哲當然有事,大事!

李明哲案件後續如何處理,就看李明哲事件裡有沒有“不能說的祕密”。 如果有,問題就會大很多。 那故事就走到另一條路上去了。 過去,國民黨的黨組織裡有“陸工會”,是威權體制下的“非政府情報組織”。 李明哲之流算不算是民進黨的“陸工會”? 算不算是以關注中國人權為招牌的非政府情報組織? 這種懷疑不會被證實。 因為,不管李明哲在大陸陳述了什麼,回來之後,照例翻供。 這種翻供在“只關心中國人權的政府組織和非政府組織”來說,是天經地義的。 李明哲事件,結果一定羅生門。

臺灣名嘴唐湘龍:李明哲當然有事 臺灣不要“慣性搶救”

大陸剛制定了國家安全法,剛結束的“兩會”,北京把“臺獨、港獨、疆獨”並列,定調為國家安全問題。 李明哲“低調”從事的非政府組織工作真的沒有敏感性嗎? 這件事,和兩個禮拜之間,突然被逮捕的“前陸生”周泓旭沒有關係嗎? 這當然是符合比例原則的以牙還牙。 你抓一個“前陸生”,我抓一個“前黨工”。 李明哲大概會在大陸待一陣子了。 待多久? 那要先看周泓旭在臺灣關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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