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男子稱帶大陸女遊客看“更美的風景”,隨後拿鐮刀狂追不放被判9年

【環球網報道 記者 張麗媛】去年10月,臺灣男子蔡繁忠因出獄後缺錢用,拿鐮刀要挾在臺灣花蓮旅遊的大陸女遊客王女士交出現金,在搶走1500元(新臺幣,下同)後還對王緊追不放。所幸王女士得路人搭救,蔡繁忠隨後被臺警方逮捕。事後,蔡繁忠一審依“強盜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零8個月,二審改判9年,近日,臺“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臺男子稱帶大陸女遊客看“更美的風景”,隨後拿鐮刀狂追不放被判9年

臺媒報道截圖

據臺灣《聯合報》9日報道,去年10月4月上午7時許,因“搶奪案”執行完畢出獄的蔡繁忠在花蓮四八高地,發現一名赴臺灣觀光的大陸游客王女士獨自一人,便對王稱,“往裡面走會有更美的風景,我可以帶你去”。王女士跟隨蔡往深處走,未料蔡見四下無人,便從褲子口袋拿出鐮刀,恐嚇王“不要叫,把錢交出來”,王女士將皮包中1500元給他後趁機逃跑。

蔡繁忠得手後,仍對王緊追不放。所幸此時有人騎自行車路過,對王女士伸出援手。蔡則騎自行車逃逸,途中不慎跌倒,被臺警方逮補。

《聯合報》稱,蔡繁忠在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供稱當時身上只剩20幾元,沒吃早餐,想拿錢去吃飯、當生活費等。

臺法官考慮蔡有多項前科,對刑罰反應力薄弱,因此依法加重其刑。一審依“強盜罪”判蔡有期徒刑3年零8個月,二審認為他“惡性非輕”,改判有期徒刑9年,臺“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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