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軍談區塊鏈:數字經濟的三個基礎——信息、協同與平臺

數字經濟 方軍 火星專欄 方軍 2018-07-26

其實,很多人理解互聯網是從”數字化“開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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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新經濟」到「數字經濟」

在多年的”新經濟“的說法之後,以互聯網為代表的新的經濟形態終於迎來一個恰當的名字”數字經濟“,數字經濟開始被大眾所知曉與討論。

”新經濟“一詞中的”新“是把之前所有的一切歸為舊,但未揭示它新在何處。

新經濟強調的是“新”,那麼“數字經濟”是什麼意思呢?從字面上講,數字經濟指的是:

“數字化的經濟”。

其實,很多人理解互聯網是從”數字化“開始的。

1996年,MIT媒體實驗室主任尼葛洛龐帝出版《數字化生存》(Being Digital),它之後經胡泳老師翻譯和推介成為很多中國人的互聯網啟蒙書籍。

現在,經過三十年的產業發展,特別是過去七八年移動互聯網讓幾乎所有人成為網絡用戶後,我們進入了實體世界和網絡世界融合的數字空間,開始更多地數字化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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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字經濟的定義

對於數字經濟有很多界定,比如在2016年杭州G20峰會發布的“數字經濟倡議”認為,

“數字經濟是指以使用數字化的知識和信息作為關鍵生產要素、以現代信息網絡作為重要載體、以信息通信技術(ICT)的有效使用作為效率提升和經濟結構優化的重要推動力的一系列經濟活動。”

在馬化騰、孟昭莉等著的《數字經濟》一書中,作者們總結了數字經濟的5個特徵:

  • 數據成為驅動經濟發展的關鍵;

  • 數字基礎設施成為新的基礎設施;

  • 數字素養成為對勞動者和消費者的新要求;

  • 供給和需求的界限日益模糊;

  • 人類社會、網絡世界和物理世界日益融合。

這5個特徵總結得很全面,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人類社會、網絡世界和物理世界日益融合”,這裡,我嘗試做一些不同的解讀。

原本數字經濟只存在於網絡世界,也就是僅包括主要在線上的互聯網業。但隨著互聯網的發展,更多的人際互動和物理世界被捲入其中。

把能夠數字化的事物都轉變為比特、在網絡空間中流轉,這會把我們帶入所謂的零邊際成本社會。

現在,每個人的生活和工作交流多數都已經發生在網絡上。

從網絡零售電商開始,到出行、外賣等生活服務電商,再到企業的互聯網應用,互聯網也成為物理世界經濟發展的重要推動力之一。

03

三個圓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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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地看,我們可以把人類社會、網絡世界、物理世界看成三個圓環,相互分離,有一些連接線。

互聯網的發展讓網絡世界出現,但在很長的時間裡,它是相對獨立的。之後,從QQ、到微博、到微信,中國人的人際交流已經很大程度上轉移到了網上,我們也一再討論社交網絡給社會帶來的變化。淘寶、天貓、京東、美團、滴滴,則讓我們感受到物理世界和網絡世界的交融。

隨著互聯網產業的高速發展,以及近年來的虛擬現實(VR)、人工智能(AI)、區塊鏈等技術的突破,原本只跟網絡世界有關的數字經濟持續擴大,開始部分覆蓋到人類社會和物理世界這兩個圓環。

最終,這三個圓環可能會完全融合,形成一個全新的數字經濟體。

04

區塊鏈的價值

新的技術會進一步加速人、網絡、物理融合的趨勢。

以2018年當下最受關注的區塊鏈技術為例,它正在把“信用”納入網絡世界或數字空間:它給互聯網增加“區塊鏈信用層”這個新的協議,併為數字空間帶來代表價值的記賬單位——數字貨幣或代幣(Token)。

原本在應用層實現的功能被移到協議層,會使得使得這些功能的應用規模指數級擴張。

一直以來,互聯網作為關鍵技術支撐了數字經濟發展,過去處在它的基礎協議層次的功能是信息流動,現在區塊鏈在協議層增加了跟信用與價值有關的基礎功能,這會給數字經濟帶來全新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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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協同與平臺

要理解數字經濟,我們還可以去尋找一些研究基礎。在我看來可能有三個方面。

第一是經濟學方面的,也就是人們通常說的“信息經濟學”。

在數字經濟中,主要流動的是信息,或者按尼葛諾龐帝的說法是“原子 vs 比特”,比特最重要的特點是它幾乎是零邊際成本的

在近20年前的1999年,信息經濟學領域的開山鼻祖卡爾·夏皮羅和哈爾·R.範裡安兩位教授寫出了《信息規則》一書,該書的核心就是信息,現在範裡安擔任著谷歌的首席經濟學家。

第二個方面是,當人與人被互聯網緊密的聯繫到一起之後,人類協作與共同創造成果的方式也會發生變化。

過去一百年,從科學管理開始的管理學給人類的協作帶來鉅變,現在網絡空間的人際交互、社交網絡、社群帶來很多新挑戰與可能。

中國信息經濟學會名譽理事長楊培芳2016年出版一本著作名為《挽在一起的手:協同互利的新經濟哲學》,他用另一種方式闡釋了裡夫金的詞“協同共享(collaborative commons),“挽在一起的手”很形象地展示了社會的未來。

第三個方面是,當數字經濟的範圍越來越大,數字經濟中的主體是什麼?目前看,可能是平臺,或更準確地說“互聯網平臺”。

在2003年到2004年,羅歇與梯若爾以兩篇重要論文提出了雙邊市場及後來發展來的平臺經濟學,梯若爾在2014年獲得了諾爾貝經濟學獎。

在互聯網產業的實踐中,我們也看到,互聯網平臺已經取代企業(集團)成為新的資源配置和組織方式。

1930年代,科斯討論交易成本的《企業的性質》標誌著企業取代了市場,現在,如我們所見,技術驅動的、促進大規模協作的互聯網平臺正在逐漸地取代企業。


文章原標題:數字經濟的三個基礎:信息、協同與平臺  原作者:方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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